關於做好參加山東省2020年普通高考軍人子女信息報送工作的通知

各警備區、軍分區戰備建設處,各市招生(考試)辦公室(院、中心):

根據教育部、原總政治部《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和《山東省實施細則》(魯政聯〔2012〕1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和教育部及我省有關規定,為做好軍人子女參加我省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考”)相關工作,現就做好軍人子女信息審核與報送工作有關事宜明確如下:

一、個人信息提交

《實施細則》所述軍人子女,包括現役軍人子女、現役軍人烈士子女、現役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軍人子女考生個人提交信息安排如下:

(一)提交時間。自當年高考報名開始之日起,至考試當年3月20日止。

(二)提交材料。考生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填寫《山東省2020年普通高考軍人子女考生登記表》(樣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登記表》”),並提供所需佐證材料(詳見附件2)。

(三)提交地點。考生父親或母親在駐魯部隊服役的,到所服役師旅級單位訓練部門提交材料;考生父親或母親在非駐魯部隊服役的、烈士軍人子女和因公犧牲軍人子女,《登記表》及佐證材料須由服役部隊師旅級單位訓練部門蓋章後由考生本人提交至就讀中學所在地市軍分區(警備區)戰備建設處。

二、信息審核與報送

軍人子女信息審核分初審、複審、會審三個階段,按照軍種部隊師旅級單位訓練部門、軍分區(警備區)戰備建設處、省軍區招生辦公室與省招生考試院依次審核的方式進行。

(一)初審。由軍種部隊師旅級單位訓練部門負責。在本單位政治工作部門協助下,對申報考生親屬關係、父母軍人身份、任職經歷、立功授獎等情況進行全面核實並進行統計彙總(彙總樣表見附件3)。審核後,考生父親或母親在駐魯部隊服役的,考生《登記表》及相關佐證材料由師旅級單位訓練部門彙總報送至駐地軍分區(警備區)戰備建設處;父親或母親在其他部隊服役的,佐證材料報送至考生就讀中學所在地市軍分區(警備區)戰備建設處。初審於3月20日前完成。

(二)複審。由軍分區(警備區)戰備建設處負責。對屬地駐軍部隊和考生本人報送的資料進行第二次審核,重點核實軍種部隊參謀部訓練部門審核結論,並對考生材料是否齊全、真偽情況等情況進行把關,將符合條件考生《登記表》、相關資料及《2020年XX單位參加普通高考的軍人子女情況彙總表》(附件3)紙質版與電子版報送省軍區招生辦公室。複審於4月15日前完成。

(三)會審。由省軍區招生公室和山東省招辦公室共同實施。對照軍分區(警備區)戰備建設處報送的相關資料和審核結論進行最終審定,並將審核合格人員在山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信息平臺進行公示。會審於5月15日前完成。

各有關單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認真做好軍人子女考生資格審查工作,嚴格標準條件,嚴格審查把關,嚴格政策紀律。對審核身份屬實的軍人子女,由所在師旅級單位組織不少於7天的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山東省教育考試院將集中對通過審核的軍人子女考生進行公示。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資格,並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切實維護政策的嚴肅性、公平性。

關於做好參加山東省2020年普通高考軍人子女信息報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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