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業務員忽悠,買下75萬天價保險,法院:罰退一賠三

我們在生活中碰到商家賣假貨、虛假宣傳,投訴到工商局的話,都會獲得退一賠三的經濟補償。

那麼在購買保險的時候,遭遇保險公司的虛假宣傳也可以這樣嗎?

今天,管家就來帶大家看一個消費者成功維權,從保險公司手裡拿回75萬保費,並獲得201萬天價賠償的案例。

01 案例詳情

2015年7月份,莊某(化名)受邀參加某保險公司分公司舉辦的保險產品推介會,會上該分公司業務負責人向莊某推薦一款保險理財產品,並向莊某承諾每年按現金價值6.32%以上分紅,現金價值每年遞增5%。

在業務員的推銷之下,莊某為自己的兒子投保了其推薦的分紅型個人人壽保險,並一次性交付了保費67萬元,期間莊某由於信不過業務員,因此要求業務員向其出具了每年6.32%分紅收益,今後收益率逐年提高的書面承諾材料。

男子被業務員忽悠,買下75萬天價保險,法院:罰退一賠三

15年底,年度分紅下發後,莊某發現金額並沒有業務員承諾的那麼高,要求保險公司按照“退一賠三”的原則,退還其保費,並賠償損失。

在溝通無果後,莊某將保險公司告上法庭,法院一審判定保險公司退還75萬元保費,並三倍賠償莊某201萬元經濟損失。

02 案例分析

造成法院做出如此鉅額判罰的原因在於,保險公司的業務員試圖通過虛假營銷、欺騙等信息欺騙用戶購買保險,並且還以書面材料向客戶承諾。

因此,法院最終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規定的,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做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對保險公司處以退一賠三的處罰決定。

男子被業務員忽悠,買下75萬天價保險,法院:罰退一賠三

最後,管家還想提醒大家,千萬不要過於相信保險產品能夠提供非常高的收益。

分紅型產品的收益是根據保險公司分紅型產品的經營狀況來進行分紅的,裡面充滿著太多不確定性,而年金險的話,銀保監會上個月發佈了最新規定,年金險收益率不得超過4.025%。

保險保險,更多地還是為大家提供風險保障的功能。

03 保險消費者如何維權?

作為保險消費者,面對保險公司我們是天然的弱勢群體,那麼當面對保險公司的虛假營銷、無理拒賠時,我們應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

第一,交涉。

不管保險公司佔不佔理,都要先和保險公司溝通交涉,如果雙方能妥善處理那最好,如果無法達成一致共識,消費者可以考慮向上級部門反映。

第二,投訴。

與保險公司交涉無果後,可以考慮向當地銀保監局進行投訴,由於消費者是弱勢群體,監管機構會更多的傾向於保險消費者,協助我們解決問題。

男子被業務員忽悠,買下75萬天價保險,法院:罰退一賠三

第三,訴訟。

監管機構調解無果後,再來考慮通過民事訴訟的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法院支持消費者的訴求後,保險公司就必須按照判罰結果進行賠償或者執行判罰內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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