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不能辦企業,農民見錢眼開,如今已知其中價值後悔不已

鳳岡縣是一個典型的山區農業縣,近些年經濟比較落後,當時有人考察了這種現狀後提問,如果通過農村集體經營設用地來進行土地流轉,能否減輕企業的負擔呢?要知道,在鳳岡縣,其43萬的人口占據著1883平方千米的土地,但是,在實地調查之後,全縣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只有28.4平方千米,大部分都是宅基地。

以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方式將農村多餘的土地回收再進行流轉,從而降低企業的土地成本,減少企業與村民的矛盾。據鳳岡縣實際走訪的經驗,農民很希望通過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抵押給相關的信貸機構,按照同價評估募得更多的資金髮展企業。只是,這種村民土地入股企業的做法有用嗎?

農村土地不能辦企業,農民見錢眼開,如今已知其中價值後悔不已

《決定》中提出,“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和入股,從而實現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價同權”。這實際上並不是一件空話,允許的字面上也是在否認外來集體對農村土地的投資,即不是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就不能出讓、租賃和入股。而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是針對村民整個集體的,一旦企業在使用該土地建設時需要給土地入股的村民利息,村民入股了該公司土地才能受其使用。

通過對鳳岡縣的實地調查,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主要分佈在離集鎮不遠的城郊結合部、規劃後的新村(村委會)、有旅遊業鄉鎮的村莊、有企業分佈的村寨等。當然,部分人也依據其產業分佈做了個調查,顯示第一產業佔9.2平方千米,第二產業佔0.83平方千米,第三產業佔3.6平方千米。而其方式也通常認為是常規的租賃、入股和出租,部分金融部門(銀行)並不願意給相關的企業貸款,不良貸款較多。

當然,在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發展中,產生了兩種模式:保權讓利和轉權讓利。“保權讓利”是指在土地所有權不變的情況下,將集體經營性建設土地的使用權流轉,讓擁有該土地的村民獲得其土地利益。研究發現,在一些發展上升期的地區如長三角、珠三角等常見。而“轉權讓利”則是先將農村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進行統一的政府徵收,其後為國家所有,並且會辦理國有土地的出讓證明。顯然,“轉權讓利”是部分落後地區的做法,其土地根本沒有人口的價值,只有通過政府的規劃才能獲取收益,這種模式讓政府部門、農村村集體、村民個人共同分享了流轉所產生的利益,企業並不是投資人。

農村土地不能辦企業,農民見錢眼開,如今已知其中價值後悔不已

農村土地不能辦企業,農民見錢眼開,如今已知其中價值後悔不已

​劉守英表示,在現實中,我國的珠三角、長三角、環渤海等沿海發達地區已經有了很大比例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產業。“可以肯定,如果不正視現實,今年一定會有很多經營性集體建設用地冒出來。也就是說,那些適合做經營的土地,就會想方設法使其變成經營性建設用地,劉守英說。

“當前主要是農村的規劃基礎並不夠,很多村莊沒有其城鄉的規劃,土地利用的規劃也沒有區分是集體經營性還是公益性建設用地。”國土部內部人士認為,如果允許增量的入市,很多工商老闆就會下鄉去圈很多的地,同時還會去做村長、村支書的工作, 新編一個規劃,甚至把耕地也規劃成其中的建設用地,搞經營性開發,包括蓋商品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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