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孑卖后未过户,只办理公证,有什么坏处?

老巫婆453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以及所有权可不登记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子公证了没过户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公证只是对这个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我国规定不动产权是登记注册制,没有产权证,就没有所有权。房屋交易虽然办理了公证,但还应该以过户登记为准,如果不进行产权登记的,可能造成自己利益受侵害。

房屋买卖只公证不过户的风险如下:

一是卖房者可能因房屋增值大而要求取消交易。虽然签订了合同,也进行了公证,但法院就此类纠纷判决时,不一定会判房子属于购房者。

二是房屋权利受到限制。比如,房屋产权所有人由于民事诉讼、刑事惩罚等,使房子被查封、抵押,卖方权利就不能全面行使。这样的房子可能被没收、拍卖,购房者只能向卖房者要求返还本息。

三是房屋共有人不同意卖房。

四是卖房者对房屋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

五是联建房、小产权房拿不到产权证。购房者在购买这类房屋后,是无法取得合法房产证的,如不符合城市规划,政府可以对这类房屋进行无偿拆除,所有损失只能购房者自己承担。

在暂不过户的情况下,为了保证买房人的利益,可以采取的如下措施:

一是办理预告登记。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到产权登记部门办理预告登记手续,防止卖房再次处分所售房屋。

二是办理抵押登记。买卖双方到产权部门办理抵押,使买房人成为抵押权人。

三是在买卖合同中约定高额违约金。


房产纠纷案例


房子卖了,不过户,只办理公证。这是处于什么考虑呢?

买卖双方很熟,为了交易税费采取的办法。如果是家人完全没有必要采取这种方式,除非是要好的朋友,买方和卖方才能这样‘心大’。非亲非故的买房人不会这样傻。

其次,交易风险大。

1.卖方可能随时反悔,公证书并没有强制的法律约束力。如果卖方将房屋用于抵押或者二次出售,作为买方可能完全不知情的成为受害方。

2.由于市场行情变动,房屋短时间增值很快,卖方有可能要求加价或者威胁二次出售,买方很快成为谈判的弱势。

3.如果因城市拆迁,主管部门只认产权人,公证书不会起到什么作用。谁能保证卖方这时候在利益面前不会最后榨取一点呢?各地城中村改造时候买过小产权房的人得不到补偿,房东横插一缸的事情还少吗?

4.只有公证书,没有产权证,买房人孩子入学很麻烦。

房屋交易实现的条件,是以产权登记为凭证,双方的口头承诺,协议只是代表双方的交易意愿,如果出现纠纷,诉讼会走很长路程,执行也很艰难。因此,卖房不过户只办理公证书的做法不可取,存在的交易风险双方都无法控制。

人类在利益面前都是脆弱的,尤其是现在社会风气,人们的诚信道德法律底线还没有那么高尚。买房不是超市选购日用品,也不是菜市场一斤白菜两斤土豆,更不要为了规避交易税费采取这种自以为聪明的办法,占小便宜吃大亏,老辈子留下的话不是没有道理的。



老鸟侃楼市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以及所有权可不登记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子公证了没过户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公证只是对这个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我国规定不动产权是登记注册制,没有产权证,就没有所有权。房屋交易虽然办理了公证,但还应该以过户登记为准,如果不进行产权登记的,可能造成自己利益受侵害。

房屋买卖只公证不过户的风险如下:

一是卖房者可能因房屋增值大而要求取消交易。虽然签订了合同,也进行了公证,但法院就此类纠纷判决时,不一定会判房子属于购房者。

二是房屋权利受到限制。比如,房屋产权所有人由于民事诉讼、刑事惩罚等,使房子被查封、抵押,卖方权利就不能全面行使。这样的房子可能被没收、拍卖,购房者只能向卖房者要求返还本息。

三是房屋共有人不同意卖房。

四是卖房者对房屋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

五是联建房、小产权房拿不到产权证。购房者在购买这类房屋后,是无法取得合法房产证的,如不符合城市规划,政府可以对这类房屋进行无偿拆除,所有损失只能购房者自己承担。

在暂不过户的情况下,为了保证买房人的利益,可以采取的如下措施:

一是办理预告登记。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到产权登记部门办理预告登记手续,防止卖房再次处分所售房屋。

二是办理抵押登记。买卖双方到产权部门办理抵押,使买房人成为抵押权人。

三是在买卖合同中约定高额违约金。


合肥楼市大脑


我来简单说下,

对买家而言,风险较大,可能做了公证随时可以变更到自己名下,但是公证只是有了跟房东一样的权利,房产仍然在房东名下,举例极端一点,房东破产了,那么这个房产作为房东名下的会被查封,就算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来那也必是几经周折,甚至可能要不回来,所以买家风险很大,而且房东还可以用查档信息去一些不太正规的金融机构做融资业务,到时候也是风险。

对于卖家的风险较小,在限购的情况下房子在名下会占用购房资格,还有就是房子违法洗钱的,一般来说买房都想早点过户,拖着不过的肯定有不正常的原因,也会有是炒房的,少过一次户可以节省很多税。


成都房产专业顾问


这个是有风险的,买卖双方如果存在交易不明了很容易发生纠纷的,公证书有一定的法律效益但,到真的纠纷了卖方完全可以不认,我给你举个例子,卖方如果在急出手的情况下这套房子卖你50万,没有过户嘛,但等卖方资金压力缓过来,加上如果房市又有涨像,那么他可以完全毁约不卖你,要卖的话喊你补钱。补现在价格!要不就是退你钱,这样买方就会竹篮打水一常空,啥都没讨到


嘉嘉聊楼市


为什么房子卖了又不过户呢,对你没有很大的影响,只是中国很多城市都在限购限贷,如果您名下有房以后买房要求就比较苛刻了,具体的得看所在城市的政府政策


只想做一个灰太狼


房子公证了没过户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公证只是对这个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我国规定不动产权是登记注册制,没有产权证,就没有所有权。房屋交易虽然办理了公证,但还应该以过户登记为准,如果不进行产权登记的,可能造成自己利益受侵害。房屋买卖只公证不过户的风险如下:一、卖房者可能因房屋增值大而要求取消交易。虽然签订了合同,也进行了公证,但法院就此类纠纷判决时,不一定会判房子属于购房者。二、房屋权利受到限制。比如,房屋产权所有人由于民事诉讼、刑事惩罚等,使房子被查封、抵押,卖方权利就不能全面行使。这样的房子可能被没收、拍卖,购房者只能向卖房者要求返还本息。三、房屋共有人不同意卖房。四、卖房者对房屋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五、联建房、小产权房拿不到产权证。购房者在购买这类房屋后,是无法取得合法房产证的,如不符合城市规划,政府可以对这类房屋进行无偿拆除,所有损失只能购房者自己承担。这里要提示,房产证已经变更为不动产权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以及所有权可不登记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国家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撕心裂肺的笑好狼狽139849582


房子公证了没过户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公证只是对这个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我国规定不动产权是登记注册制,没有产权证,就没有所有权。房屋交易虽然办理了公证,但还应该以过户登记为准,如果不进行产权登记的,可能造成自己利益受侵害。房屋买卖只公证不过户的风险如下:一、卖房者可能因房屋增值大而要求取消交易。虽然签订了合同,也进行了公证,但法院就此类纠纷判决时,不一定会判房子属于购房者。二、房屋权利受到限制。比如,房屋产权所有人由于民事诉讼、刑事惩罚等,使房子被查封、抵押,卖方权利就不能全面行使。这样的房子可能被没收、拍卖,购房者只能向卖房者要求返还本息。三、房屋共有人不同意卖房。四、卖房者对房屋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五、联建房、小产权房拿不到产权证。购房者在购买这类房屋后,是无法取得合法房产证的,如不符合城市规划,政府可以对这类房屋进行无偿拆除,所有损失只能购房者自己承担。这里要提示,房产证已经变更为不动产权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以及所有权可不登记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国家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用户106276326751


房子公证了没过户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公证只是对这个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我国规定不动产权是登记注册制,没有产权证,就没有所有权。房屋交易虽然办理了公证,但还应该以过户登记为准,如果不进行产权登记的,可能造成自己利益受侵害。房屋买卖只公证不过户的风险如下:一、卖房者可能因房屋增值大而要求取消交易。虽然签订了合同,也进行了公证,但法院就此类纠纷判决时,不一定会判房子属于购房者。二、房屋权利受到限制。比如,房屋产权所有人由于民事诉讼、刑事惩罚等,使房子被查封、抵押,卖方权利就不能全面行使。这样的房子可能被没收、拍卖,购房者只能向卖房者要求返还本息。三、房屋共有人不同意卖房。四、卖房者对房屋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五、联建房、小产权房拿不到产权证。购房者在购买这类房屋后,是无法取得合法房产证的,如不符合城市规划,政府可以对这类房屋进行无偿拆除,所有损失只能购房者自己承担。这里要提示,房产证已经变更为不动产权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以及所有权可不登记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国家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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