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20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宣判了,首要分子獲刑12年!

這起20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宣判了,首要分子獲刑12年!

10月29日,由宜昌市葛洲壩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柳德穩等20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一審宣判,20名被告人全部作出有罪判決。

判決認定,被告人柳德穩與柳文武、楊文波、柳德茂等多人糾集在一起,重要成員柳文武、楊文波、柳德茂相對固定,在一定區域內多次實施開設賭場、非法拘禁、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擾亂相關區域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應當認定為惡勢力犯罪集團。被告人柳德穩作為惡勢力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進行處罰;對於惡勢力犯罪集團,依法從嚴處罰。

法院判決,被告人柳德穩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被告人柳文武等19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至一年四個月不等刑罰。

該案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葛洲壩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首起涉惡案件。在案件辦理過程中,專案組強化對案件犯罪事實證據的審查,準確適用辦理涉惡案件的相關法律規定,既不人為拔高,也不降格處理,力求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相統一,真正做到黑惡必除,除惡務盡,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對黑惡勢力行為形成強大有效震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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