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处决犯人为什么要选在菜市口?

谈文论史


北京菜市口估计是全国众多菜市口中最为出名的了,这个地方在辽代时还是荒郊野外,到金代时才逐渐形成街市,元明两代时才发展成京城有名的蔬菜市场,称为菜市街,到清代时正式更名为菜市口,并作为处决犯人的刑场。

此后,北京菜市口慢慢成为了“刑场”的代名词,顾命八大臣之一的爱新觉罗·肃顺,“戊戌六君子”等人均被清廷斩杀于此。那么清政府到底是出于什么目的,才把刑场设在这个繁华闹市之中呢?

首先是杀一儆百、惩前毖后的警示作用

在菜市口处决人犯可以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类似于现代的公审公判大会,大多选择在人流较多的十字路口地段。这个地方人多热闹,特别是擅长添油加醋、说长道短的中老年妇女多,而且是人员集散地,来买了菜后会回家,也可以顺便把处决人犯现场见闻带回去,起到很好的宣传警示效果。

▲宣武门

第二是离宣武门近

北京内城九门都有不同的作用,朝阳门是运粮食的;崇文门是送酒运货加收税的;正阳门是皇帝出巡回宫专用的;阜成门是走煤车的;德胜门是军门,出兵打仗时走的;安定门是军队班师回朝走的,平时走粪车;东直门是走板车的(运木材、砖瓦的);西直门是八旗中正红旗的营地,是富人区,往宫里运水的水车从这走;最后宣武门被称死门,专门运走死人、棺材和死囚。死囚从宣武门出来可以直奔菜市口,约有两公里长,距离不长不短正好,既能起到游街示众的作用,又不至于太长,以免夜长梦多发生什么变故。

第三是方便埋葬

被处决后的人犯可以直接运到陶然亭的乱葬岗子埋了。行刑时,犯人的头全部朝向东面的骡马市,来世投胎为骡马还债。

第四是菜市口商铺较多,给他们积德的机会

清代处决犯人叫“出红差”,凡有“出红差”时,官府都会张榜公告日期时间。到行刑那天,菜市口沿街商铺会早早搬出条案,摆上三碗白酒和菜,死囚经过时,在谁家门口喝了酒或者是吃了菜,就代表谁家积德行善,将天增福报。商铺们对此求之不得,往往张灯结彩如办喜事一般。

第五这附近有两家店铺,可以让死囚减轻痛苦

一是“破碗居”酒馆,经过的死囚可以在这吃一碗酒,这种酒是高度白酒加上黄酒混合而制,死囚喝一大碗下去基本上就醉了,后面将发生什么自然毫无意识;二是“鹤年堂”药店,早年北京曾经有句歇后语“鹤年堂讨刀伤药——死到临头”,说的就是鹤年堂的一种自制麻药“鹤顶血”,此药下肚后周身麻木,全无痛感。一些死囚家属都会花大价钱给狱卒给死囚买酒、买药,让自己的亲人少受点罪,狱卒也可以乘机赚点小钱。

▲鹤年堂门脸和鹤年堂门口的刑场

最后也是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上述药店“鹤年堂”

因为菜市口这里有鹤年堂,才把刑场选在菜市口。鹤年堂始创于1405年(明永乐三年),比故宫还早15年,是官府指定的行刑现场接待处,凡有“出红差”时,鹤年堂都必须准备两种酒饭,一种是给监斩官和刽子手的,另一种是给死囚的“辞阳饭”,一斤大饼,一包酱肘子。此外,鹤年堂还要在门口搭起棚子,设好监斩官的席位,摆好朱墨、锡制砚台、与处决人数相同的新毛笔。犯人被押到菜市口后,要等到午时三刻阳气最盛时才能行刑,以冲血气。这中间的时间监斩官、狱卒和刽子手就可以到鹤年堂休息、吃饭。行刑结束后,若死囚无家属收尸,还由鹤年堂出钱收殓,带点慈善性质。

▲运送人犯的囚车

另外,人犯押解到菜市口行刑时,要用破锣开道,不能用完整的锣,以区别于官员出巡和百姓婚丧嫁娶。老百姓一听到破锣那独特的声音,就知道要发生什么事了,慢慢地都会聚集起来围观。

捆绑犯人的法绳在行刑后会被老百姓抢走,据说用来拴马牛等牲口可不会让它们受到惊吓而发狂。监斩官留在现场的朱笔也会被高价买走,传说挂在家里可以辟邪。

鲁迅第一次来到北京就住在菜市口附近的绍兴会馆,在这里他创作出了著名的小说《药》,该作里提到的人血馒头也和菜市口的刑场有关。他曾经在日本学习过西医,自然知道人血馒头治疗痨病纯属胡扯,之所以这样写,主要出于他对当时社会的不满,以及对民间迷信思想和荒诞偏方医术的批判。

▲菜市口行刑现场

但人血馒头是真实存在的,不是用来治病:死刑犯的家属会事先花钱买通刽子手,行刑后让人犯尸首有些皮肉相连(朝廷重犯需示众除外,会尸首分离,事后缝好),家属上前用准备好的大馒头塞住脖腔,以免失血,求得一个全尸。


史馆


没有别的,就两个字“热闹”,能起到杀一儆百的震慑作用。人们常说的“推出午门斩首”,其实就是拉到菜市口砍头。文天祥、郑芝龙、肃顺、戊戌六君子等人,都是在菜市口被斩首的。

北京菜市口的历史比紫禁城还要久远,在一千多年前的辽代,菜市口区域是安东门外的郊野;到了后来的金朝,此处是施仁门里的丁字街;再到后来的元朝,菜市口所在的檀州街已是闹市之区,元末因战乱菜市口区域繁华不再。

到了明朝时期,菜市口成为京城最大的果蔬市场,沿街菜摊众多,人流不息;到明朝嘉靖年间,把菜市最集中的街口命名为菜市大街;清朝乾隆年间,菜市大街被正式命名为菜市口。而菜市口作为刑场来使用,还要追溯到清朝顺治年间。

在这之后的200多年间,菜市口地区一直生意兴隆、文化昌盛,此处的众多客栈茶楼云集,商铺酒肆林立,终日行人不断,热闹非凡。这一区域也成为当时京城三大商业中心之一。在此处斩首人犯再合适不过,既能起到杀一儆百的警示作用,又能靠巨大的人流进行快速宣传。

菜市口之所以能名声大振,其主要原因就是被清朝选为行刑之地。在此之前的明朝行刑地是在西市(西四牌楼),清朝将其移至宣武门外的菜市口。据说当年每到冬至前夕就将被砍头的囚犯推入囚车,经过宣武门,来到菜市口,刽子手便手执鬼头刀将囚犯的头砍下来,挂在木桩子上示众。

当年慈禧太后发动政变掌握实权后,咸丰皇帝的顾命八大臣之一的肃顺,就是在菜市口被杀头的。戊戌变法失败后,慈禧太后将谭嗣同、刘光弟等六君子也在菜市口砍头。一般在菜市口被砍头的犯人,死后尸体被人抬走,血迹用黄土垫盖。

据说谭嗣同在走向菜市口的路上,站在牢笼中从容自若,而监斩官就是当朝有名的军机大臣刚毅。谭嗣同在临刑前,突然向刚毅喊话,刚毅急忙叫人带走谭嗣同尽快行刑。相传菜市口作为刑场很邪气,不能与死囚说话。

其实在菜市口被杀的名人不只是清朝时期,据说在菜市口被刽子手的鬼头刀斩首的第一个名人是南宋末年的抗元名将文天祥。那时的北京城名称为大都,菜市口区域也不叫还不叫菜市口,此处是卖柴的地方,叫做柴市口。

几百年过去了,人们一提到菜市口,马上想到的就是砍头的刑场。辛亥革命后,菜市口的刑场被转移到它处,这一带逐渐成为繁华的商业街和交通枢纽。菜市口作为刑场的历史结束了,但关于它的传说并没有结束。流传的刀伤药和裁缝铺的诸多传说,当然了这都是人们茶余饭后的一些说笑而已。

综上所述,菜市口作为清朝的刑场,主要原因就是与紫禁城和刑部等地方的距离适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此处人流大,繁华热闹,这正是清政府所看重的,既能起到震慑群众的作用,又能达到尽快普法的目的。


野史也是史


菜市口是清代北京城杀人的刑场,位于宣武门外,这个地方同时还是个卖菜的地方,也就是今天的农贸市场,所以有菜市口之称。我们常常在影视剧中看到大臣犯了事儿时,皇帝一怒之下会将其退出午门斩首,其实这是个误会,斩首并不在午门,而是在宣南的菜市口。

清代为什么选择菜市口作为刑场呢?

其实这个问题非常简单,答案只有两个字“热闹”。朝廷在这个繁华热闹的地方杀人目的就是为了杀鸡给猴看,杀一儆百,而菜市口就是人多,所以在这儿杀人,其宣传功效绝对超过今天的央视。

菜市口地处宣南的交通要冲,据史料记载:“每逢秋后朝审,在京处决犯人众多时,由东向西排列。刽子手亦由东向西顺序斩决。”行刑时,京城的老百姓都来此看热闹,有的还高声叫好,就像在戏园子喝彩一样。为什么老百姓不感到刑场晦气,大家都愿意来这儿看出红差呢?我觉得这反映了中国老百姓的一种看客心理,就像鲁迅在散文《藤野先生》所描述的那样。

我曾经看过一个资料,当年在菜市口有一处鹤年堂药店,监斩官在此临时歇脚,刽子手的大砍刀也请药店代为保管。作为回报,鹤年堂药店有权使用囚犯颈血做人血馒头。看来,鲁迅在《药》中所述并非虚构。


民国年间那些事


俗话说,明朝午门打屁股,清朝菜市口砍头,在清朝北京城砍头的犯人一般都会拉到菜市口执行,而在菜市口斩首的历史比较悠久,南宋的抗元名臣文天祥、明末时民族英雄郑成功的父亲郑芝龙都是在菜市口砍头的。

图为清末菜市口街景。

菜市口在元朝时是专门卖柴的地方,叫柴市,到了明朝演变成卖菜的,南来北往的大集市,叫菜市街,不过明朝法场在西四牌楼,到了清朝时北京城有“东富西贵,南贱北贫”的说法,南边是汉族聚集区,是满清口中的“下九流”,地位最低下,所以清廷入关后,都是在城南寻法场,可以杀一儆百,震慑汉人的目的。

图为菜市口问斩,注意看左下角,已经砍了一个,草席裹尸。

紫禁城的建造是根据《周礼》建造的,而北京城的布局也非常有讲究,后来满清接受汉文化后,开始应用这一套玄学,根据《奇门遁甲》的八卦方位,有生门死门之分,死门居西南坤宫,而北京城是按中轴线分的,死门刚好对应宣武门,所以这里是法场首选。

此图可能会引起不适,斩首后头颅示众的义和团成员。

另外宣武门外属于城南,汉族“下九流”聚集区,而最热闹,人流动最大的就是菜市街了,于是清政府将砍头的法场就定在了菜市街的十字路口,乾隆以后称为菜市口,每年秋天,死刑犯坐着囚车出宣武门,到达菜市口,此时围观的已人声鼎沸,手起刀落,尸体拉走,地上血迹覆上黄土完毕。清朝在菜市口问斩的著名人物有同治顾命八大臣之一的肃顺、维新党人戊戌六君子。


图文绘历史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其实用一个广东话的词语就能解释“扑街”!

古代的处决犯人并不仅仅是杀死犯人这么简单,更有始终恐吓老百姓的意思。

古代很多死刑,比如分尸、悬首示众之内,其实都是在犯人死后才做的。

犯人都死了,这些刑罚肯定跟他没关系。

这种刑罚完全是吓唬其他老百姓的!

古代没有什么CDB的,也没有核心商圈,没有广场,菜市场就是每个城市最热闹的地方。

其实欧洲也是如此,大家都差不多。

以北京城的菜市口为例,清代这里是最大的蔬菜市场,卖菜的和卖菜的人不计其数,交通四通八达,人流量极大。

在这里处决犯人,可以起到公开示众的效果。

当年的国人很喜欢看杀人,当做娱乐活动。

只要遇到杀头了,老百姓往往人山人海的围观。

在菜市口执行死刑,这里人本来就多,交通又方便,很容易就有大量人来围观,示众效果很好。

大家也许不知道,中国老百姓很牛逼的。

往往犯人刚被杀头,刽子手将地上血迹冲洗一下,撒一些灰土。

然后老百姓立即就能在这里走来走去,继续卖菜买菜。


另外,在菜市口杀人还有一定的迷信色彩。

古代迷信思想认为,被杀头的犯人是横死鬼,会阴魂不散。如果在阴气重的地方杀头,这里恐怕会出现怪事。

然而,菜市场人流量极大,是阳气最强的地方,就算横死鬼也搞不出什么事情。


萨沙


我是刘忙观点,致力于传统文化传播。

明清两代,皇家处罚犯人,一般会选择在午门和菜市口,午门就是天安门背后的那道门,是整个紫禁城的入口,是皇帝举办各种仪式的地方,如颁发诏书,比如皇帝大婚,还有立春赐春饼,端午日赐凉糕,重阳日赐花糕等也都在这里举行。但是明代有特别,皇帝们会把犯了错的大臣拖到午门外打板子。



明代打板子非常狠,板子是用实心的栗木做成的,接触屁股的那部分被削成棒槌的样子,外头还要过上厚厚的铁皮。这样残酷的刑法,有的大臣没打几下就挂了。

菜市口是宣武门外的一个地方,为啥要特别强调宣武门呢,因为宣武门是紫禁城的西门,西是太阳落山的方位,因此皇帝会选择在西门杀人。



但杀人也有规矩,在时间的选择上,一般都是秋后的午时三刻处决。

在处决犯人的刀上面,讲究更多,级别越低的人,刀磨的越锋利,基本上一刀就会结果性命。级别越高的大臣,刀磨的越钝,皇帝的意思是,你身为国家重臣,竟然知法犯法,应该让你受更多的罪,以示警戒。



戊戌六君子之一的谭嗣同就是在菜市口被斩首的,当时的侩子手拿着一把无刃的大将军刀,整整砍了谭嗣同30刀,血流成河,看上去非常残忍。



除了斩首,处决犯人还有以下几种方式:腰斩、凌迟和弃市。腰斩就是将犯人的身体从腰部砍成两段,这种刑法在雍正后期就被禁止了。历史上很多名人都是被腰斩的,比如汉景帝时期伟大的政治家晁错。弃市一般和枭首、腰斩并用,将尸体弃之荒野,毫丝毫不尊重人权。还有一种刑法是凌迟处死,这个最残忍,民间说法叫千刀万剐,用小刀割犯人身上的肉,一片一片的,直至他咽气。明朝末年的袁崇焕就是被凌迟处死的,割了3500刀。


刘忙观点


处决犯人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剥夺犯人的生命,二是为了威慑世人。清代将刑场选在菜市口的原因有三个:其一、菜市口人多,三教九流都有,在此行刑可以得到更多人的观看,从而威慑世人,或者泄众人之恨;其二、方便贩卖犯人的血肉,古代认为人血可以治病,人肉更可以治病;其三、菜市口的位置在西边,西边主死,而东边主生,故选在菜市口行刑符合阴阳五行之说。菜市口作为清代刑场的代名词是名副其实的,不少的犯人都命断菜市口。

古代信息传递慢,为了达到最大的宣传效果,自然是在人多的地方行刑,这样可以让百姓们口耳相传,让大家知道犯法的后果是被处决,起到威慑世人的效果。正所谓“纸上得来终觉浅,觉知此事要躬行”,法令虽然被公布出去了,但是百姓们要么不识字,要么没有深刻的认识,因此将犯人于闹市之中斩首,可以起到很好的普法效果,令百姓敬畏法律。有的犯人罪大恶极,民怨极重,为了宣泄百姓的怨恨,官府也会组织官差将犯人游街示众,然后明正典刑,以泄民恨;而菜市口人来人往,正是杀恶泄怨的好地方。总而言之,古代大部分处决都是需要广大民众参与的,孤独的行为艺术当时不流行。

古代的人认为人的鲜血有治病的功效,也就是可以治疗肺痨,故处决一名犯人还可以卖一些血给百姓,用热血沾在馒头上吃了,就可以治疗肺结核。另外有人认为人肉入药可以起到一定的疗效;还有人认为吃什么补什么,因此犯人的尸体如果无人认领,可以买一些犯人身上的器官吃。当然这些说法都是荒诞的,《本草纲目》刊行后,李时珍明确反对用人血或人体器官入药的观点受到中医界的广泛认同,所以此后基本已经没有医生用人血入药,只是局部地区还有不通医理的人或庸医迷信用人血治疗肺结核等疾病。袁崇焕被凌迟处死时,百姓们争相购买袁崇焕的肉,生吃的都有,那时是人们表达对叛国者的仇恨!清代的凌迟之刑应用更普遍,因此买肉的人应当更多。


大秦铁鹰剑士


菜市口在城西,西五行是金。金的特点是杀戮,比如白虎有肃杀之气。


在菜市口杀人,主要是为了顺应天地之气,避免影响了气场。


当然,还有一点,菜市口人气旺,容易压制阴魂,使他们无法变成厉鬼害人。比如,过去皇帝杀人,一般是推出午门斩首。午门在南边,阳气重,可以压制阴魂。不只如此,还有在午时斩首。午时阳气最重,使得冤魂无法变成厉鬼,皇帝也怕死啊。


超自然笔记


震慑民众,杀一儆百,无过于公开行刑。菜市口身处闹市,清廷当然要在这里处决犯人,号称刑人于市,与众弃之。

明清时代无数仁人志士血溅菜市口,碧血沁入土,菜市口逐步成为刑场的代名词。当然也有很多罪大恶极的江洋大盗或杀人越货的罪犯。可以说既有冤魂枉死的忠良,也有确实该死、天理不容之辈。

清代北京城有九门,菜市口位于宣武门外,人员集中,商业贸易发达,内外城交界之处,店铺繁多,北京的老百姓很多都来此买菜。每年冬至前后,那些被刑部及顺天府等衙门判处死刑、被皇帝亲自勾决的犯人,在天还没有亮前后,牢狱里吃过断头饭,监牢的衙门也开始准备被杀事宜。

一切停当之后,犯人们被戴枷上镣或者五花大绑,押送到囚车上,过断头(魂)桥一带再经迷市,绕一圈后走宣外大街出宣武门到菜市口,沿途就有观看的民众。为了防止出现或突发意外情况,那些监斩官带着大牢的衙役们,骑着高头大马,左右戎装持刀,杀气腾腾。特别是押解的官兵刀出鞘箭上弦,专人鸣锣开道,在气势上煞是森严。

到了菜市口行刑的地方,刽子手提前准备,俗称出红差,身着一身粗麻赤红行头,头裹红头巾,怀里抱的鬼头刀,随时待命。
坐在西鹤年堂店门口岿然不动的监斩官,等到时辰一到,旁边的报时官扯破嗓门,开始大声喊:时辰到了!监斩官这个时候手握朱笔,连连勾画,派人验明正身,宣布朝廷旨意。

犯人此时被由东往西排好,技术娴熟的刽子手也站成一排,听候指令下达,就提刀斩首抬脚蹬尸,犯人的头很快就被砍下来。然后,挂在或插在街中木桩子上示众,震慑那些看热闹的老百姓。

大概在中午过后不久,处死犯人的尸体被亲属或官府运走,血迹即被黄土垫盖上。清代光绪初年,有一个菜市口行刑人数最多的盗皇陵案件,皇家震怒,牵连甚广,一次性斩杀了七十多人。

再诸如谭嗣同、林旭、杨锐、杨深秀、刘光第、康广仁、肃顺等人,也都是在菜市口刑场最终断送了性命。民国之后,菜市口一带倒有不少临时剃头摊子,颇为讽刺地折射了时代的变迁。

秦右史,原创通俗历史,专注民间文化。


秦右史


在元朝的时候,菜市口是个卖柴的地方。所以被叫柴市口。据说第一个在这里受刑的人是文天祥。



“你还有什么话说?”

“南方在哪里?”

文天祥跪向南方,“我的事了了。”从容不迫,然后就死。

后来,柴市口成了菜市口,变成了一个卖菜的闹市。一般南方进城的人,大多会从宣武门进门。



宣武门外是宣武门外大街,那个十字路口就是菜市口。

明时为菜市街,清朝改做菜市口。

这里算是当时北京城最大的菜市场,整个北京城的人大多都来这里买菜。

所以,菜市口最显著的一个特点就是人多,热闹。

古代行死刑的地方称“弃市”,礼记说,“刑人于市,与众弃之。”

这是个传统习俗,菜市口无疑是个弃市。死囚从玄武门出门,走宣武门外大街。菜市口附近,施加刑罚。



所以宣武门又为死门。

为什么弃市选择在菜市口?

古代消息闭塞,传播速度极为缓慢,基本上依靠的是人人口口相传。不像今天互联网上发一条消息,全网皆知。

选择在菜市口这种人多的闹市,无疑加快了消息的传播速度。执死刑的官员宣布死囚犯什么什么罪,告知大众这种行为是会被砍头的。以约束大众,向大众迅速进行一次普法,杀鸡儆猴,达到威慑的效果。



当然了,从封建迷信来说,闹市人气旺,能消散死囚的冲天怨气。而施刑后,也是方便处理后事的。何况这里人多,劫法场也跑不快吧?

咸丰临终的顾命八大臣之一的爱新觉罗·肃顺因政变失败,被斩菜市口。还有戊戌变法的六位君子……

我还记得谭嗣同从容赴死,喊道豪言,“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死得其所,快哉快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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