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2018年中國農民合作社發展白皮書顯示,從2001年開始到2018年的18年間,我國農民合作社的數量已經達到了200萬家。而這200萬家合作社中,包括種植、養殖、加工、銷售等各種類型,其中以種植居多,養殖其次,加工數量少。其中業務合作的形式以簡單採購農資產品居多,分紅的較少,多項目合作的居多,但形成統一路徑實現盈餘的較少。
其實農民合作社的創辦是從當時農民個體土地較少,農資採購困難而來的。國家的政策指引是為減輕農民採購負擔、增加農民實際收入的高度考慮的。在近20年的合作社運營過程中,已經湧現出一些較高盈餘能力、實現農民全面致富的合作社。但也有近90%的合作社處於無業務狀態。本文主要根據合作社實際運營現狀,結合農民需求和合作社發展的需要,提出合作社的服務功能,探討合作社能否向種植(養殖)、加工、銷售一體化的方向運行。
一、農民合作社概念及指導思想
2006年10月30日國務院頒佈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其中第一章第二條就明確了農民合作社的概念及指導思想: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同類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或者同類農業生產服務的提供者、利用者、自願聯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經濟組織。
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其成員為主要服務對象,提供農業生產資料的購買,農產品的銷售、加工、運輸、貯藏以及與農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技術、信息等服務。
可以這樣理解,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提出就是為了農民的實際利益而來的。而且是不折不扣地通過農民合作社組織成員實現低成本高收益的探索。從實際運作中,我們發現只要是實實在在為成員考慮的合作社,都在一步步走向正軌。這其中在種植、養殖等專業方面引入了相關服務功能,是完全有利於合作社成員的一項有意義的活動。
二、農民合作社的服務功能
農民合作社的服務功能在概念中提出以技術、信息為主要服務功能。但在實操中,我們發現,包含了農資產品、運輸服務、日用品服務、新技術服務等功能,幾乎可以涵蓋農民生活和生產的全部。這裡以種植專業合作社運營情況做個分析。
1、農資產品採購功能
在農民合作社提出的前10年間,只有一部分合作社真正實現了採購功能。這是由農民自身的信息資源決定的,也是由國家政策的逐步修改完善決定的。從2004年開始,中央1號文件每年都將三農問題作為一個導向提出來,並且將合作社運營放入一個重要部分來宣傳指導,到2010年以後,農民合作社才大量地被註冊實施。
農資產品中的化肥、種子、農藥是主要的三大項,也是農民種植成本的主要部分。而化肥又是其中最重要的農資產品。從2010年以後,化肥銷售渠道複雜化日益顯現,化肥價格忽上忽下,化肥產品質量參差不齊,批零差價過大,使得農民合作社有強烈的團購意識。合作社通過團購的方式與化肥廠家取得聯繫,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化肥品種和出廠價化肥,真正使得農民得到了實惠。而化肥生產廠家和化肥經銷商也逐漸向種植大戶和合作社靠攏,開始了新一輪的客戶資源整合。
2、生活日用品採購功能
在農民得到了出廠價化肥等農資產品後,農民加入合作社的熱情高漲。而合作社面對如此好的形勢,都在想辦法粘合合作社成員,進一步考慮解決成員的生活日用品。一開始是通過米、面、油批發商得到批發價的日用品,通過自身運輸渠道送到合作社成員手上。一袋白麵可以比零售價便宜2-3塊錢,這對於農民來說,只要是得到實惠,就是好事情。
生活日用品的採購能夠為吸收成員鋪路,當合作社成員日益增多後,開始對接日用品生產廠家。當日用品可以直接從廠家進貨的時候,發現一袋白麵居然可以為零售價便宜5-10塊錢,這對於成員來說是真的利好。然後就會有大米、油、醬油、醋、鹽等產品的對接。對於農民來說,日用品採購大大降低了採購成本,無形中促進了消費。這是合作社成員原來想都沒想到的。一些合作社成員能夠越來越壯大,就是由於合作社對成員的無理由出廠價對接日用品而加入的。
3、種植新技術提升功能
種植新技術的引進和應用是合作社的重要服務功能。一些合作社的成功也正是從引進新技術而來的,通過成員間的試用,獲得成功後,為農民提供服務,有了相應利潤, 這也是合作社法支持的。
比如晉北地處華北高寒、高海拔地區,缺水少雨,土質一般,合作社就引進了旱田滴灌技術。一年一投資,大約150-200塊/畝,就解決了旱田怕6、7、8月份乾旱的問題。產量的提升收入完全可以超過投資,還不用擔心大旱後的絕收。合作社還可以通過推廣滴灌技術組織成員為其它農民安裝,賺取一些安裝費。
為了解決玉米病蟲害嚴重問題,還有抗倒伏問題,一些合作社引進了玉米割苗技術,一畝地只需要投入20塊錢,不僅解決了玉米部分病蟲害問題,還省去了控旺費用,糧食還能夠得到增產。從實際數據看,玉米普遍增產8%以上,加上省下的控旺費用,畝增收150元問題不大。當合作社成員試驗成功後,合作社通過與割苗機廠家的合作,推廣給農戶,可以賺取相應的推廣費用。成員全然成為了新技術推廣的引路人。而且新技術的推廣都是先為新加入的成員應用,農民入社的積極性進一步提高。
4、農產品加工、銷售功能
農民加入合作社一開始是為了化肥、日用品等農資產品的便宜,而後又能得到技術服務的優惠。在實際運作中,合作社成員的播種、收割都能夠一體化或者優先進行,這給成員一定的內心優越感。
但是,問題出來了,農產品收穫後,如何銷售,什麼時候銷售,如何獲得高單價,不斷得到高收入問題放在了合作社面前。這也正是我們正要闡述的農產品加工、銷售功能的出籠。
三、農民種植合作社與項目的延伸(種植與加工、銷售的一體化)
農民對於農產品的銷售價格特別敏感,也對當前農產品銷售的行業潛規則比較反感,怎麼辦呢?合作社各自都考慮到了農產品的統一收購問題。而當統一收購成為現實的時候,又會考慮到農產品加工及自身品牌的問題。好多合作社都想到了這一點,但做起來確實有些困難。
一些成功合作社是這樣操作的:在農產品收穫後,積極對接糧食收購點,或者自己出車運輸,或者收購點出車拉運,將中間商的差價要回來,在一定量的基礎上,收購點是完全可以讓步的,一斤玉米多要回2分錢以上是一定的,小雜糧多要回5分以上也是沒有問題的。這樣,合作社的服務功能又一次顯現出來了。
當通過合作社的一次次對接,使農民一次次地在農資、日用品、糧食銷售等方面得到利益的同時,要加工成初加工產品或者精加工產品,產生高附加值的想法就出現了。
據調研,現在大多數種植、加工合作社起初都是簡單定位在種植,而後才涉足到加工行業。這也正是合作社發展的中級階段。現在晉北就有相應的玉米澱粉加工合作社、紅芸豆加工合作社、月餅加工合作社、穀子加工合作社等涉及全種植業的合作社加工體系。其中一般都有自己的品牌。而合作社的加工產業也是由合作社成員的投資進行的,這使得合作社成員又一次提升,農民互助的局面徹底打開了。
四、農民合作社種植、加工、銷售一體化產生的小社會與大市場的矛盾
有句話叫:貪多嚼不爛。合作社從簡單農資團購,到中期的農產品加工,品牌銷售,一方面使合作社組織不斷壯大了起來,另一方面在生產與管理方面需要提升,同時與市場中的專業加工企業形成了競爭態勢,這是一些合作社沒有想到的,顯然與大市場競爭困難會多一些。
如何解決這些問題呢?往前推40年,我們在上世紀80年代-90年代的時候,一個工廠就是一個小社會,不僅生產產品,同時還要有相應的服務功能,包括醫院、學校、基建部門、後期食堂等,而且都是補貼性質的,在改革發展的同期,服務功能的某些方面抑制了企業的發展。說白了就是服務功能使企業整體利潤大大降低了。現在的合作社也正是發展到現在這樣一個情況了。起初的目的是服務功能,沒有銷售功能,更沒有加工功能,現在,通過農民的需求和為了合作社的發展,雖然加工和銷售也是為了服務成員得到高收益,但形成了一個龐大的“小社會”,而這個小社會能不能與市場中的加工和銷售行業抗衡,還真需要做一個判斷和分析。
從合作社法的規定看,農民得到的利益全部分配給合作社成員,如果按照這一思路的話,合作社搞加工和銷售是完全沒有問題的。這裡需要解決幾個問題:
1、盈餘分配
因為合作社盈餘主要是按照成員與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交易量(額)比例返還的,所以,當合作社進行更多項目經營的時候,需要提前構建盈餘分配機制,以免出現違規行為,把好事辦成壞事。
2、發展中的成員議事
合作社成員的退出和加入是自願的,既然加入就得有出資份額,合作社應該隨時進行成員議事,將出資份額、加入成員辦法細化,以免出現盈餘分配上的分歧。合作社要發展,內部議事機制一定要健全。
3、是否需要聘用專業人士參與經營
當合作社從普通的種植專業合作社發展到包括種植、加工、銷售為一體的大型合作社時,管理就成為了一個重要事項。原先合作社成員不一定有相關的加工、銷售經驗,也不一定懂市場運營規則。這就需要成員議事,為合作社的順利發展,聘請相應的專業人士做專業經營了,我認為這正是當下一些合作社有想法,但一干就黃的主要斷層面。
當合作社統一思想,理出思路來,搞好長期計劃後,自然會在大市場中有立足之地,不搞小社會,積極參與到大市場競爭中,才得真正使合作社永續經營,使成員不斷獲利。
4、如何與大市場競爭、風險管控
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上面一點已經提到過了。合作社的發展依靠的是全面的服務功能,但決不能不管不顧市場的風險,這邊得到點實惠,那邊形成了鉅額虧損,這樣的事非常多見了。所以,合作社在市場中競爭意識的形成非常重要,防風險能力的提升也是重中之重。
五、如何協調合作社成員的凝聚力及服務功能的提升
雖然我國合作社的提出也有近20年了,但在實際操作中還是有也許不成熟的地方。合作社的發展理念也肯定會隨著社會的進步,農民發展意識的提升變化的。
通過對現有合作社的瞭解,我們發現,農民的自我意識非常強,而且成員間都有發言權,這也是需要民主而集中的,當然必須得在合作社法的基礎上進行。只有切實將成員建議融合在一起,形成共識,再進行發展性投資才會真正實現成員凝聚力提升和合作社穩步發展。
從當前的合作社發展情況來看,農民種植專業合作社在種植服務的基礎上,已經逐漸向加工和銷售等多層次、多項目服務上發展,這也是符合合作社發展規劃的。因為農民基礎薄弱,不能有任何閃失,所以,做好規劃,做好議事,發現商機,以服務農民為宗旨,再漸進式地發展加工、銷售比較妥當。服務功能的宗旨堅決不能變,任何以合作社發展的依託,實現個別人個人利益最大化的思路是錯誤的。
如果您是合作社成員,發展到什麼程度了呢?是否準備加工、銷售一條龍服務呢?請留言 ,我們也許有更多現實性的辦法推進合作社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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