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未按期履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于2019年6月3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给与资金支持的承诺函》,截止2019年10月31日,承诺函中部分承诺已到期。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相关承诺事项

鉴于公司目前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面临内生现金流不足、外部融资受限、项目开发进展缓慢的经营现状,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于2019年6月3日承诺:“你公司要充分发挥上市公司的平台优势,全力推进项目开发等各项工作,尽快解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问题。根据你公司后续项目开发进度及资金安排,我们承诺于2019年10月31日之前给予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0万元用于项目启动资金”。该承诺已于2019年10月31日到期。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尚未收到相关资助资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按期履行相关承诺。

二、未按期履行承诺的原因

经公司向控股股东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发函询证,其本次承诺未按期履行的原因如下:“1、因你公司目前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拟以现金方式向兰州亚太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出售公司所持同创嘉业全部84.156%股权,同创嘉业是此次重组资产出售标的公司,目前正在审计评估中;2、因同创嘉业B区项目正在进行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对项目启动资金暂无迫切性需求。综上,我们承诺上述项目启动资金承诺延期至2020年3月30日前完成履行。 ”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截止目前,公司尚有1,842.75万元未清偿的债务已进入执行阶段,公司相关短期债务的偿还安排、偿债资金来源以及短期偿债能力存在重大风险;

2.公司面临内生现金流不足、外部融资受限、项目开发进展缓慢,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 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截止目前尚未签署正式协议,签署的《框架协议》各项条款正在按期履行中,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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