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内建加油站是否合理 部门:已详细答疑

咸宁网讯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陈希子报道:近日,一网民在咸宁网络问政平台上发帖反映,龙潭河湿地公园内建设加油站,不知道是否合理,希望相关部门能重视处理。

针对该网民所反映的情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复,原龙潭加油站位于咸宁大道淦河大桥旁,于2011年建成投产。因中央环保督查及综合考虑淦河大桥消防安全等因素,加油站必须关停。依据2016年12月6日召开咸宁市人民政府专题会:“由原市城乡规划局牵头,市城发集团、市商务局配合,按照有关规划要求,在咸宁大道延伸线或周边区域另行选址规划,现淦河大桥旁加油站土地由市城发集团进行整体置换,由中石化咸宁分公司新建一座加油站。”由原市城乡规划局会同市城发集团、中石化咸宁分公司,拟定了该加油站现选址方案。

2018年2月8日咸宁市城市规划(建筑)方案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咸宁市龙潭河湿地公园规划”中已明确布置该加油站用地。

2018年6月19日、2019年1月22日,省商务厅、市商务局分别批复该加油站建设计划。2019年2月12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该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龙潭加油站的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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