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山东: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未经批准不得举办群体活动


山东: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未经批准不得举办群体活动


“未经批准不得举办文化展览、科普教育、集庆展会等各类聚集性、规模性群体活动,允许符合条件的沿街店铺适度店外经营……“

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文加强城市公园等公共场所管理,在城市建成区加大巡查,发现非法贩卖野生动物行为要及时向公安、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城市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重新开放前要科学做好防控预案,避免出现聚集性感染。加大消毒杀菌力度,定时对公园内公厕、座椅、垃圾箱、健身器材等设施进行消毒。在公园主出入口设置疫情宣传牌,安排人员全天值守,提醒入园人员佩戴口罩。疫情期间,未经批准不得举办文化展览、科普教育、集庆展会等各类聚集性、规模性群体活动,避免近距离接触,减少人员集聚。允许符合条件的沿街店铺适度店外经营,允许街道办事处利用空旷场地、次要道路设置临时便民市场,规定经营时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售楼处、房产中介门店、房屋租赁机构等经营场所,复工前要做好预案,落实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等各项防疫措施。严格实行客户实名登记和体温监测制度,疫情期间不得举办人员集聚性大规模现场促销活动。

山东省住建厅要求,各地要在城市居民小区、党政机关、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和人口集中区域,增设垃圾容器,增加收集清运频次,防止出现垃圾堆积。积极配合卫健部门做好医疗废弃物处理,防止混入生活垃圾收运处系统。进一步强化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监管,防止二次污染。持续开展城市公厕、重点城市道路、垃圾收集站点、街道果壳箱等区域消毒杀菌行动,确保清洁卫生。

加强物业服务保障,指导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安排。认真做好物业管理范围内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的通风换气。按照鲁政办字〔2020〕5号文件要求,落实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财政补贴政策;各市可根据实际,允许物业服务企业参照生活服务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对参与应急抢险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监理等一线企业,各地要做好防疫物资协调、享受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减免及工程质量验收、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核算优先办理等服务。加大口罩、消毒液、手套、测温仪器等防疫物资协调力度,保障住建、城管和公积金行业各单位、项目的疫情防控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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