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摩托车酒驾”不当回事儿!


都说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在很多人的传统观念里

酒后不能开的车

指的是汽车

如果你也这么想,

那就大错特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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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下看

已经有人

为自己犯的错“买单”了

2019年11月5日22时许,山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西大街消防大队向东100米处,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在西大街行驶被民警查获,在检查中民警发现该车驾驶人黄某某浑身酒气,有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嫌疑,民警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黄某某呼气中酒精含量为19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将其口头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目前,黄某某的检测血样已移送医学鉴定机构,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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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范畴,酒后或醉酒驾驶摩托车的行为同样属酒驾!酒后驾驶摩托车造成的危害性并不比汽车小,甚至更严重!酒驾摩托车的处罚标准和汽车是一样的,所以,请广大车友们切莫侥幸,珍爱生命,时刻都要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不管什么出行方式

都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这是对自己和他人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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