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位淘汰和单方调岗能证明不能胜任工作吗?

hugh007


末位淘汰和单方调岗不能证明不能胜任工作,只能说明这可能是不能胜任工作后所导致的处理结果。楼主这个问题涉及到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末位淘汰和单方调岗的合法性,二是不能胜任工作的举证责任。下面具体分析:

一、怎样才能证明不能胜任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与该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

这里的不能胜任工作的举证责任是用人单位,所以很多用人单位就以此为借口来单方面随意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但一旦员工维权,单位对不能胜任工作不能作出有说服力的举证,那么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原劳动部发布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对不能胜任工作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本条第(二)项中的“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

在正常的企业管理中,“不能胜任工作”必须由考核制度来认定,考核制度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用工双方明确岗位职责,二是管理方履行告知义务,让员工知晓公司的考核制度以及考核方式,三是公司对员工考核的核心是围绕其岗位职责进行的。

在现实操作中,如果员工的劳动合同里没有写明工作职责,并且用人单位也没有设定任何的绩效考核标准,那么用人单位组织的绩效考核很有可能被认定为是主观和武断的,这当然不能作为评价员工是否胜任的依据。

二、末位淘汰和单方调岗的合法性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第二款规定:(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很多用人单位根据这一条在企业制定末位淘汰制度或是像楼主所说的单方面调岗。那问题是并不是所有的末位淘汰都是不能胜任工作的表现。

我们都知道,任何一项工作只要有排名,那肯定就有第一名和最后一名,但哪怕是最后一名您就能说他不合格要淘汰嘛。打个比方说:大家都在进行一项安全测试,结果都是80分以上,没有不及格的,但如果非要弄个排名的话,肯定有一个人是最后一名。这种情况下,即便是最后一名,那他的成绩也是合格的啊。

因此,末位淘汰就会存在两种情形:“不能胜任工作而处于末位”和“能胜任工作而处于末位”区分开来。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处于末位”,那么用人单位须先对其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只有仍不能胜任工作,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但这里需要结合第一大点“不能胜任工作”的举证责任来看,末位淘汰如果是能胜任工作而处于末位,您也不能单方面随意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

并且“末位淘汰”中的淘汰制度,并非仅指解除劳动合同,而是可以泛指降级、降职、免职、调整工作岗位、待岗培训、解除劳动合同等多种形式。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岗位、工资待遇等,应由双方协商明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采用书面形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调整工作岗位或者工资待遇等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必须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等法律规定,经过了前述的民主协商程序,否则也不能对考核居于末位的劳动者作出调整工作岗位等处理。

最后说一点:末位淘汰作为一种强势的管理制度,通过员工竞争激励机制,一方面有积极作用,从客观上推动了员工工作积极性,有利于提高企业竞争力;另一方面给员工压力过大,在现实实操中很多企业都有借此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嫌疑,最终伤害了普通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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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的小白菜


你问的是法律问题还是职场问题呢?

法律问题需要专业的律师朋友来帮助解答。哪怕是这样,你给的信息都还不够详细。

如果是职场问题,我建议你可以现在公司的角度考虑一下,如果你是老板你会用同样的方法吗?

从个人的角度肯定难以接受,觉得没有保障,不公平或太残酷。但是从公司的角度来说也可能是无奈之举。

我们更应该考虑的是为什么我们在末位?是能力不行?运气不好?努力不够?还是不适合这个职位?想清楚了,其实就不用担心了,可能会多一些磨难,但还是会变得更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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