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該退休了,社保部門不承認原來人事局批准的計算工齡時間怎麼辦?

中國物理學會會員


現在該退休了,社保部門不承認原來人事局批准的計算工齡時間,我認為問題主要出在視同繳費年限的認定上。

你1976一1978年在企業做臨時工,企業當時招錄時,經過了人事局審批,並承認你的工作年限(工齡)。

1992年國家出臺企業職工繳納養老保險統籌,每個企業職工都必須參加養老保險,退休時不再以參加工作時間為退休時的工齡,而是以繳納養老保險統籌金年限計算工齡。


首先要理解視同繳費年限是什麼含義,視同繳費年限主要指的是在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參保年限之前,也就是92年之前就巳經參加工作的這部分人群,才會被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的認定,不是單一的,是根據你的工作情況來認定的。

臨時工工作年限是否具備計算視同繳費年限?根據養老金規定,臨時工是具備計算視同繳費年限的,但是必須提供有效依據。


一、有個人檔案。一是檔案中有招工記錄,二是檔案中有每年和單位籤屬的勞動合同協議書。

二、有單位工資發放記錄,你曾在哪一年月到哪一年月在單位工作,並且有相應的工資表。

只要有這些依據,才能認定你的視同繳費年限。才能認定你76一78年是否計算工齡。

如果你不具備這幾個認定視同繳費年限,只有自己補繳納76一78兩年的養老保險金,才能接續兩年工齡。

視同繳費年限的認定,只限國有企業。非公有制企業,靈活就業人員不具備視同繳費年限的認定,工齡的長短只有繳費年限。


龍泉居士abc


樓主您好,現在該退休了,社保部門不承認原來的人事局批准的計算工齡該怎麼辦?那麼你的這個工齡是哪方面出現問題了?一方面是你的視同繳費年限,另一方面是你的實際繳費年限,如果說這兩方面有一方面出現問題,那麼一般情況下,視同繳費年限出現問題的概率相對是比較大的。

因為視同繳費年限是根據,你個人檔案中所記載的一個工作年限來決定的。一般情況下,只有在1992年之前參加工作的個人,才會擁有這個視同繳費年限的認定。那麼如果你沒有1992年之前的一個工作年限,這個時候確實是沒有辦法認定你的視同繳費年限,所以說對於你實際的一個累計公允就會造成一定的影響!

當然自己的實際繳費年限,一般情況下是不會出現太大的一個問題。因為實際繳費年限是根據自己累積,正常的養老保險的參保繳費年限來確定的,也就是說,你只要正常參保的養老保險,那麼都可以享受到相應的一個累計繳費年限,那麼在最終計算退休金的時候都可以正常計算的,所以說實際招聘年限不會有問題,那麼有問題的只會出現在視同繳費年限當中。


社保小達人


沒有你說的所謂退休局。根據審批流程,推斷你說的社保局願意糾正指的是社保說只要勞動局認可了,他們依據勞動局的資料、意見重新進行養老金計算,這一點無可厚非。但問題是你認為證據充分,但是勞動局又不認可,這就沒法了。問題的關鍵就是主管參加工作時間、退休時間、批准退休的勞動局不認可你的資料。你可以要求他們明確出不認可你資料的原因。至於說社保局,他們不是檔案的主審單位,不能給出認可與否的意見,因此你說的他們關於“認可”的說法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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