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醒≠酒醒!男子飲“隔夜酒”被景德鎮交警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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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司機認為晚上喝了酒,只要當晚不開車,第二天開車就不會是酒後駕駛了。然而,這是對酒後駕駛機動車行為的誤解。近日,景德鎮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南河大隊查獲一起飲“隔夜酒”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

人醒≠酒醒!男子飲“隔夜酒”被景德鎮交警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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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醒≠酒醒!男子飲“隔夜酒”被景德鎮交警查獲

11月4日下午,大隊組織精幹警力在轄區昌江大道珠山東市路口開展酒駕專項整治行動,切實掀起嚴查嚴管酒駕醉駕聲勢。行動中,執勤民警“一聞、二問、三檢測”,對過往檢查點的車輛逢車必查,15時,駕駛人羅某開著一輛車牌號為粵GC6***經過檢查點時,被執勤民警攔下檢查,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出71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執勤民警立即將其帶至辦案中心做進一步詢問得知。經駕駛人羅某介紹,昨天晚飯和朋友在湘湖農家樂吃飯期間喝了一杯白酒、3瓶啤酒,後面喝斷片了,也不清楚自己喝了多少酒,大概晚上十點多睡覺至今天下午14點多起床,以為自己清醒了,就開著車出去兜風,抱著這種僥倖心理,當行駛至珠山東市路口附近時被正在執勤查酒駕的南河大隊民警逮個正著,執勤民警對駕駛員這種僥倖心理嚴厲批評教育並對其進行了1500元罰款記12分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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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示:飲酒會導致駕駛人觸覺能力、判斷力和操作能力降低,引起視覺障礙和身體疲勞,輕者與道路上的其他車輛和行人發生碰撞,重者危及他人和自身的生命財產安全。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請廣大駕駛人一定要牢記,“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不要以身試法,否則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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