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醒≠酒醒!男子饮“隔夜酒”被景德镇交警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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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司机认为晚上喝了酒,只要当晚不开车,第二天开车就不会是酒后驾驶了。然而,这是对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误解。近日,景德镇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南河大队查获一起饮“隔夜酒”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人醒≠酒醒!男子饮“隔夜酒”被景德镇交警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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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醒≠酒醒!男子饮“隔夜酒”被景德镇交警查获

11月4日下午,大队组织精干警力在辖区昌江大道珠山东市路口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掀起严查严管酒驾醉驾声势。行动中,执勤民警“一闻、二问、三检测”,对过往检查点的车辆逢车必查,15时,驾驶人罗某开着一辆车牌号为粤GC6***经过检查点时,被执勤民警拦下检查,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出7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立即将其带至办案中心做进一步询问得知。经驾驶人罗某介绍,昨天晚饭和朋友在湘湖农家乐吃饭期间喝了一杯白酒、3瓶啤酒,后面喝断片了,也不清楚自己喝了多少酒,大概晚上十点多睡觉至今天下午14点多起床,以为自己清醒了,就开着车出去兜风,抱着这种侥幸心理,当行驶至珠山东市路口附近时被正在执勤查酒驾的南河大队民警逮个正着,执勤民警对驾驶员这种侥幸心理严厉批评教育并对其进行了1500元罚款记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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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示:饮酒会导致驾驶人触觉能力、判断力和操作能力降低,引起视觉障碍和身体疲劳,轻者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和行人发生碰撞,重者危及他人和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广大驾驶人一定要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要以身试法,否则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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