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三旧改造 项目操作指南

惠州三旧改造 项目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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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旧改政策

《关于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国土资规资字〔2018〕3号)政策

《惠州市“三旧”改造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挂网版)20180717

《惠州市“三旧”改造实施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纸质版)

《惠州市惠城区旧村庄更新改造实施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20180920

《仲恺高新区城市更新办法(试行)》201807

《惠州市惠阳区“三旧”改造实施暂行办法》(惠阳府办〔2018〕26号)

《惠州大亚湾区“三旧”改造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20181112

二、旧改流程

标图入库

① 提交材料向三旧改造主管部门入库申请;

②县区三旧主管部门审查后确定可入库范围(初审不超过15个工作日);

③市三旧主管部门对初审材料审核(不超过15个工作日);

④县区主管部门接到市级入库通知后,向申请单位出具入库通知书

提出改造申请

① 申请单位提交三旧主管部门后,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完成审查

申请纳入年度实施计划

① 申请单位征集改造范围内权利人改造意愿,形成征集意愿材料

② 申请单位向县区三旧主管部门提请纳入年度计划,经筛选后纳入三旧改造年度实施计划

片区规划编制与审批

① 规划部门划定成片连片改造范围,并报局务会讨论确定

② 申请单位根据划定的改造范围委托设计单位按照《惠州市成片连片改造片区规划编制技术指引》编制片区规划,明确规划要点提交规划部门审议,按规定报政府批准

③ 片区规划征求意见修改后又提交审议,并报政府批准,获批后规划主管部门出具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

提出改造主体认定

(一)改造单元实施方案编制

拟改造主体在镇街指导下依据规划告知书依照《惠州市三旧改造实施方案编制指引》编造改造实施方案,经表决后报三旧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审核同意报局务会审议改造主体及改造方案

(二)改造主体认定

① 申请材料经三旧主管部门审查后(10个工作日),符合要求的公示(7天)

②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报同级政府按相关规定审批,报自然资源局备案

③ 三旧改造主管部门向改造主体出具改造主体认定批复文件

办理供地前手续

签订监管协议→公益性用地移交→产权注销→完善历史用地手续

三、标图入库

标图建库指每宗“三旧”地块在影像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规划图上进行标注,并建立“三旧”监管数据库。

时间标准

用地时间范围为2009年12月31日,在此之前已建设使用的地块可纳入标图建库范围。

现状建筑物要求

要求改造地块上盖物基底面积占入库单元地块面积比例达30%以上

用地性质标准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和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图认定为建设用地,布局散乱、利用不充分、用途不合理、规划确定改造的低效存量建设用地,可按规定纳入“三旧”改造范围。

标图建库的审批权限

将“三旧”改造标图建库程序由审核制改为备案制,由地方“三旧”改造主管部门承担实质性审核责任,标图建库结果按规定报省备案

特殊情形一

① 地块上盖物占地比例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供应法律文书等载明的规划条件,可以不受30%比例限制;

② 如果原土地权利人愿意按现状建筑物基底面积申报,可按照2009年12月31日前上盖物占地面积确定可纳入标图建库的用地面积,也可不受30%的比例限制。

特殊情形二

① 对于生态修复类改造项目,规划用途为非建设用地的,如能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属于生态修复类型的证明材料,可按规定纳入标图建库范围;

② 土地“二调”认定为非建设用地,但实地在2009年12月31日前已经建设使用且符合上盖物占地比例要求的,可按规定纳入标图建库范围

四、三旧用地审批

1.用地行为发生在1986年12月31日前的历史遗留建设用地:

考虑到《土地管理法》于1987年1月1日才正式生效实施,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部门出具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核意见书,依照原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布的《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年5月1日起施行),进行确权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办理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手续。

2.用地行为发生在1986年12月31日前的历史遗留建设用地: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签订征地协议并已落实,且未因征地补偿安置等问题引发纠纷、迄今被征地农民无不同意见的,依照198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落实处理(处罚)措施后按土地现状办理征收手续

3.用地行为发生在199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之间的历史遗留建设用地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签订征地协议并已落实,且未因征地补偿安置等问题引发纠纷、迄今被征地农民无不同意见的,按照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落实处理(处罚)措施后办理土地转用征收手续

4.可按照现状地类完善建设用地手续的地块

① 对纳入“三旧”改造范围,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没有合法手续且已实际使用的建设用地,上盖物基底面积达到改造项目总面积30%以上的用地;

② 上盖物占地比例虽不足30%,但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供应法律文书等载明的规划条件的改造用地,可按照现状地类完善建设用地手续,具体实施办法由省国土资源厅制定。

5.“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

允许将改造项目涉及的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一并纳入改造范围,直接供地给改造主体;涉及“三地” 面积大于3亩且累计面积超过项目主体地块面积的10%但不超过20%的,符合土规城规的可以按个案报批,申请纳入改造范围。

五、改造主体确认

无合法手续或手续不完善用地的改造主体确定

情形1——历史用地:土地二调前已签订征地协议但手续尚未完善的

↓完善手续

改造主体:土地权利人

情形2——历史用地:土地二调前已签订征地协议后发生转让的

↓完善手续

改造主体:受让人

情形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土地进行出租、出让流转的

①改造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②如经村表决同意,且位于流转合同期限内的,则改造主体:受让人或承担人

情形4——成片连片的改造项目(如涉及国资占主导成分的,需要按国资处置程序办理)

将改在范围内权利主体通过房地产作价入股、拆补、联营、收购归宗等方式收归为单一主体的改造主体:单一改造主体

六、旧改供地方式

明确了以“协议供地为主,公开出让为辅”的供地方式

主:协议出让: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必须履行地价评估、集体决策、结果公示程序,根据市场价格综合确定出让底价”,避免土地被低价贱卖

辅:公开出让:属政府收购储备后再次供地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七、公益性用地移交

以下情形需移交公益性用地:

1 旧城镇、旧厂房

2 将工业用地等性质改变为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的自行改造项目

3 具体比例由“三旧”改造主管部门牵头确定

惠州公益性用地政策:旧厂改造需无偿移交15%的土地面积

八、补缴地价测算

1.旧厂房改造(变更用途为住宅、商住、商服用地等)

(新设定规划建设条件下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评估价-现状使用条件下土地使用权价格)*旧厂房改造折扣率

2.旧城镇改造(变更用途或其他土地利用条件)

(新设定规划建设条件下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评估价-现状使用条件下土地使用权价格)*旧城镇改造折扣率

3.旧村庄改造(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改造项目)

(新设定规划建设条件下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评估价-现状使用条件下土地使用权价格)*旧村庄改造折扣率

4.无合法用地手续且已实际建设使用的“三旧”用地经批准自行改造(保留原用途)

按原用途现状条件下市场评估价计收

5.无合法用地手续且已实际建设使用的“三旧”用地经批准自行改造

(变更用途或其他土地利用条件)

按以下两项金额之和计收:

1、按原用途现状条件下市场评估价

2、(新设定规划建设条件下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评估价-原用途现状条件下市场评估价)*对应改造类型折扣率

惠州三旧改造 项目操作指南


九、部分申报材料

标图建库资料清单及事项:

1、三旧改造地块标图建库的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

2、镇(街道)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审核意见(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

3、土地权属资料(不动产镇、国土证、用地批文)、地块内建(构)筑物权属证明(如房产证)(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

4、意愿征集材料(意愿征集表、意愿征集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

5、数字化用地红线图(包括地界线、用地面积等)(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6、申请单位委托具有相关测绘资质单位出具的拟申请标图入库地块标绘的“五合一”图

改造申请

资料清单及事项:

1、申请书(基本情况、申报理由、意愿达成、申报主体形成情况、拆除范围内现状图片)

2、申报表格(改造单元计划计划申报表、现状详细信息一览表、意愿汇总表、旧城镇与旧村庄改造还需要街道办回函)

3、申请单位的身份证明材料

4、图纸(同入库)

5、其他(入库通知书复印件1份、工改居类项目还需提供近三年经营情况说明材料如财税报表、完税证明或其他)

改造主体认定资料清单及事项:

1、三旧改造主体认定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

2、改造单元实施方案(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

3、申请单位的身份证明材料

4、改造项目资金(资信)证明(每平方建筑面积出具3000元资金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

5、改造项目涉及的土地、房屋等形成权益完整单一且无争议的证明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

6、改造项目现状权属分布图、建筑物信息图、建筑物信息一览表,并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

7、五合一图(同入库,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8、旧厂房:股东大会决议文件、房地产作价入股、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等约定其中作为改造主体的协议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环保部门证明文件;旧村庄:2/3以上表决书面确认,引入合作企业须通过公开交易平台公开选择合作主体的政府批复文件(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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