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纪委监委“四注重”推动案件质量提升

山西新闻网运城频道讯 今年以来,稷山县纪委监委牢固树立“铁案意识”,不断创新方式方法,狠抓案件审查调查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推动案件质量有效提升。

注重构建审查调查联动机制。建立对接帮扶机制,采用抽调、跟班学习、以案代训等方式,由机关部室对各对接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从案件线索受理到移送审理,及时跟进证据收集、问题定性等重要环节进行指导。建立公检法司协作机制,对重大复杂问题线索,必要时提请公检法司等专业部门提前介入,就证据材料、事实认定、案件性质等,听取意见和建议,做好部门之间的配合联动,增强业务互补。

注重案件程序合规合法。严格按照要求,从问题线索分办、处置、初核、立案等环节逐一请示汇报审批,对采取的调查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审批报备。坚持以刑事审判的要求和标准,收集、固定、审查、运用相应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证据材料,确保证据材料取证规范、链条完整。

注重案件质量检查。由案件审理室制定《审查调查自查表》,要求案件在移送审理前,由审查调查组严格对照《自查表》,对案卷所涉及的程序、手续、时限等20个方面123个问题进行自查,通过关口前移,预防问题发生,保障案件质量。

注重对案件进行分类指导。实施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总结,将近年来多发易发的案件梳理分为六类,从证据的调取、法律政策适用、责任划分、定性处理等方面总结可供借鉴的规律,为审查调查组办案提供指导和依据,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通讯员 牛东海 李永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