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曝光!漠視侵害群眾利益,蕪湖4名幹部被處分

必須曝光!漠視侵害群眾利益,蕪湖4名幹部被處分

11月5日,安徽紀檢監察網通報了蕪湖三則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典型問題,其中涉及到的4名幹部已經被處分。

一、蕪湖縣陶辛鎮胡灣村原黨總支書記胡功松對集體“三資”管理不力問題。

2010年以來,胡功松在相繼擔任胡灣村村委會主任、村黨總支書記期間,村集體水面長期被胡某寶承辦經營,至2016年初已拖欠租金7萬元,但胡功松在未追回拖欠款的前提下,私自決定繼續發包給胡某寶,截至案發時累計欠款達23萬餘元,給村集體資產造成重大損失。2019年10月,胡功松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有關欠款正在通過司法程序追回。

二、繁昌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民警在案件辦理中效率低下、久拖不決問題。

2017年,戴某某在繁昌縣繁陽鎮與潘某發生口角後,指使兩名青年在公眾場合持刀將潘某砍傷。相關人員報警後,時任城關派出所副所長翟宗耀、民警官希軍負責調查。翟、官在掌握案發監控視頻、相關證人證言等證據可以鎖定案件侵害人的情況下,以被侵害人拒不配合為理由,未繼續採取相關偵查手段和措施,停止了該案件的偵辦進程,致使案件辦理嚴重超期。2019年5月,繁昌縣公安局對戴某某等人以尋釁滋事罪立案偵查。2019年10月,翟宗耀、官希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三、蕪湖三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龍湖所所長施昌軍執法不嚴問題。

2016年至2018年期間,施昌軍在帶隊對轄區企業進行檢查過程中,對現場發現的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過期食品等問題既不履行立案調查手續,也未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辦公會彙報。直至2019年7月,施昌軍才在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明確要求下對相關企業立案並處罰。2019年10月,施昌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開展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以來,按照市委統一部署,市紀委監委堅持開門搞整治,紮實推進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專項整治。上述幾起案例有的隨意處置集體“三資”、給集體利益造成重大損失,有的在執法辦案過程中不嚴不公、有案不立、案件久拖不決,這些問題嚴重損害了群眾的切身利益,人民群眾深惡痛絕,必須嚴肅查處,也歡迎人民舉報!

必須曝光!漠視侵害群眾利益,蕪湖4名幹部被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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