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交警官方微博
11月2日布消息称
11月4日起
英雄大桥(扬子洲段)东向西
英雄大桥(扬子洲段)西向东
两处电警正式“上岗”
用于抓牌电动车走机动车道违法。
提醒:
电动车走机动车道
处50元罚款。
罚款事小
安全事大
部分非机动车车主还有这样的想法
“我弱我有理”
“我受伤了你就该负责”
别那么天真了!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发生事故
同样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南昌交警还公布了几个真实案例
所有人都该看看这些血淋淋的教训!
▷1月13日中午,青山湖区青山湖大道路的飞燕路口,电动车主带着7岁的女儿闯红灯与小车相撞,所以尽管母女俩因此倒地受伤、车辆受损,还仍需承担事故全责。
▷1月16日19时50分,一电动车后座带人,沿青山湖大道行驶,至顺外路口时闯红灯,与在该路口由东向南左转弯的小车发生碰撞,事故致电动车驾驶员受伤。
▷1月19日17时左右,一电动车在机动车道沿胜利中路行驶,至军山湖大酒店门口时,遇一小车在该路段左转掉头,两车在路口相遇,电动车驾驶员倒地。
▷2月1日14时50分左右,驾驶员醉酒骑电动车,后座带一人,由澄湖北路行驶至澄湖西路路口,闯红灯由西往北左转弯时,与一小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电动车驾驶员与乘客均受伤。
▷2月13日8时左右,一辆三轮车经212省道行驶至新320国道红绿灯路口,因操作不当,与等候红灯小车发生碰撞,三轮司机受伤抢救无效死亡。
▷4月16日13时15分,一电动车在320国道行驶,至望城新区物华北路交叉口闯红灯,与一辆小车相撞,致两车受损,电动车驾驶员受伤。
电动车速度快,车身重,
刹车性能往往相对较差,
再加上无一定的保护装置,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轻点的是皮肉之苦,
严重的就危及生命了!
除了英雄大桥上装“电警”
南昌交警刚发三个通告,
司机朋友们都注意了!
1
关于丰和北立交二期D匝道封闭维修期间交通管理的通告
为确保丰和北大道北立交二期D匝道(英雄大桥右转至金山大道段)维修封闭施工顺利进行,保障施工路段及其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决定采取以下交通管制措施:
1、自2019年11月16日至11月22日,对丰和北大道北立交二期D匝道(英雄大桥右转至金山大道段)维修封闭施工,禁止机动车通行。
2、施工期间车辆沿英雄大桥前行至下一个匝道出口进入丰和北大道往南,在黄河路交叉口掉头进入金山大道;或沿英雄大桥、北一环路前行2.8公里右转进入军民友谊路、直行1.6公里右转进入双港东大街、港口大道桥下辅路、直行5公里上桥进入金山大道。
3、请广大市民和机动车驾驶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自觉遵守上述规定;违者,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2
关于封闭洪都高架2B匝道(洪都大道阳明东路口北面由南往北上洪都高架匝道)的通告
为确保洪都北大道的湖滨南路至阳明东路口段交通导改施工顺利进行,保障施工路段及其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决定采取以下交通管制措施:
1、自2019年11月9日至2019年12月18日,封闭洪都高架2B匝道(洪都北大道阳明东路口北面由南往北上洪都高架匝道),禁止机动车通行。
2、请广大市民和机动车驾驶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自觉遵守上述规定;违者,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3
关于封闭洪都高架5A匝道(洪都大道北京东路口南面由北往南上洪都高架匝道)的通告
为确保洪都中大道的洪都中大道北京西路口南面西侧(东航大厦至希岸酒店段)交通导改施工顺利进行,保障施工路段及其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决定采取以下交通管制措施:
1、自2019年11月9日至2019年11月23日,封闭洪都高架5A匝道(洪都中大道北京东路口南面由北往南上洪都高架匝道),禁止机动车通行。
2、请广大市民和机动车驾驶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自觉遵守上述规定;违者,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那这里个匝道口具体在哪里呢?
看图
蓝色框框的就是要禁行的匝道口
请注意绕行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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