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公租房保障對象,等2年以上還沒輪到,可申請補貼

記者從南安市住建局獲悉,近日,市住建局、市財政局聯合印發《南安市公共租賃住房貨幣化保障工作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實施公共租賃住房貨幣化保障,符合條件的家庭可申請補貼。

根據《實施意見》,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條件,戶籍所在地為南安,並且輪候2年(含)以上未獲得實物配租的家庭,可申請享受公共租賃住房貨幣化保障。其中認定為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不受輪候2年(含)以上的限制。正在享受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的保障對象,統一轉為公共租賃住房貨幣補貼對象,發放公共租賃住房貨幣補貼,補貼標準按《實施意見》重新認定。

那麼,補貼怎麼算?《實施意見》明確,租賃補貼額度=補貼標準×補貼面積(標準補貼面積-保障家庭自有住房面積)×補貼係數。補貼標準根據家庭類型確定,每月每平方米3-10元;標準補貼面積根據家庭人口確定,1人家庭戶保障面積為20平方米,2人家庭戶保障面積為30平方米,3人家庭戶保障面積為40平方米,4人以上家庭戶保障面積為50平方米。

“按照《實施意見》,住房保障部門根據住房租賃市場平均價格,綜合考慮保障對象的支付能力,確定補貼標準,原則上每3年調整一次。租賃補貼將按季度發放,並自泉州市保障房管理系統受理公共租賃住房貨幣補貼申請之月起開始計算。”南安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實施意見》把租賃補貼對象從低收入人群擴大到了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改善了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豐富南安市住房保障體系。

據悉,符合條件的家庭,可攜帶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原件),向街道辦事處提出公共租賃住房貨幣化保障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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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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