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山西“煤改電”用電價格
要降了
而且你可以自主選擇計費方式
快來看看你能省多少錢
近日
山西省發改委發佈關於
山西省2019-2021年“煤改電”用電價格
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要求繼續推進
“煤改電”用電價格市場化
通知中明確了
山西“煤改電”居民家庭
在不同情況下該如何計費
實行單表計量、單獨計價的“煤改電”家庭
這樣的用戶可結合家庭用電實際
在三種計價方式中
自主選擇最經濟的計費方式
峰谷時段計價方式
採暖用電執行峰谷電價,採暖用電量不受限制,不執行階梯電價,峰谷時段劃分和用電價格按規定的居民用戶類別執行。
用電量計價方式
採暖用電不區分峰谷時段,不執行階梯電價,採暖季用電量在各市發改委確定的用電量額度範圍內(採暖季用電量額度=2600千瓦時/月×採暖季供暖月),用電價格為0.2862元/千瓦時,超出部分用電價格按0.507元/千瓦時執行。
平段電價計價方式
採暖用電不執行峰谷電價和階梯電價,採暖用電量不受限制,用電價格0.4770元/千瓦時。
大家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
選擇最經濟的計費方式
採暖用電未實行分表的“煤改電”家庭
這些家庭以採暖期開始前
8月至9月份月
均生活用電量為基礎電量
採暖期內每月超出基礎電量部分
視為採暖用電量
除此之外
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煤改電”用電單位:可向所在地供電部門申請,自主選擇按居民家庭“煤改電”峰谷時段計價或平段電價計價方式執行。
農村地區以村或自然村為單位,通過“煤改電”改造使用電採暖或熱泵等電輔助加熱採暖,採暖用電執行居民家庭“煤改電”峰谷時段計價政策。
除上面幾種情況以外的電採暖用戶,採暖用電按照山西省一般工商業用電類別執行,用戶可自主選擇參與市場交易或按山西電網目錄電價執行。
你家屬於哪種情況
這樣的政策你支持嗎
來留言告訴大家吧
監審 | 梁 豔
來源 | 山西省發展與改革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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