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县检察院办理首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

“被告人王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近日,黄龙县首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在黄龙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黄龙县法院院长白治斌担任审判长审理该案,黄龙县检察院检察长潘振洲出席支持公诉,带头办理适用认罪认罚制度案件。

被告人王某某当庭明确表示认罪认罚,整个庭审过程仅用时9分钟,法庭当庭宣判并采纳量刑建议。庭审中,作为公诉人,潘振洲宣读了起诉书,在指控犯罪事实的同时,鉴于被告人认罪认罚,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规定,向法院提出精准量刑建议,得到法院的采纳。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真诚悔过,表示刑满释放后做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

办案中,作为承办人,潘振洲检察长认真审阅了案卷材料、研判了案情,依法提讯了被告人,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听取了被告人和值班律师的意见,被告人在值班律师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王某某赌博案是黄龙县检察院办理的首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实现了刑事案件的繁简分流,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提升了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王延峰 高亚丽 记者刘全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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