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1日,黄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岔中队民警在疫情防控排查点上正竭力战“疫”,与疫情蔓延开展殊死搏斗,这时有人偏偏“忙中添乱”。当晚21时许,接到群众报警称,三岔镇李家庄防控卡点有一村民拓某,准备驾驶着陕J3FXXX小型面包车进城买柴油,卡点当值人员发现其满嘴酒气,立即向三岔交警中队报警。民警赶赴现场后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152.3mg/100 ml,涉嫌醉酒驾驶。后经采集血样鉴定,拓某血醇浓度为175.01mg/100ml,远远超过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血醇浓度最低标准。三岔交警中队隧对其进行立案侦查,拓某对本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随后案件移交黄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院对该案依法提起公诉,该案也是2020年黄龙县人民检察院第一起公诉案件。
经黄龙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拓某犯危险驾驶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据此,被告人拓某被依法判处拘役2个月、处罚金3000元、并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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