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白山市司法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李明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吉林白山市司法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李明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廉潔吉林

據白山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白山市委批准,白山市紀委監委對白山市司法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李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明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配備和使用公務用車、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套取公款私設“小金庫”。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公共財物,涉嫌貪汙犯罪;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李明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規矩意識全無,講哥們義氣不講黨性原則;知法犯法,濫權妄為,將手中的權力作為攫取私利的工具,其行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已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白山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白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李明開除黨籍處分;由白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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