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怎麼處罰人販子?

迷茫的扎克


2018年世界最安全國家排名當中,日本位居世界第八位,是前十名中唯一一個亞洲國家,對於犯罪,日本製訂了嚴格的懲罰措施,而且日本經濟發達,犯罪率也極低。



日本社會安全,犯罪率低,因此日本兒童不需要家長的護送,達到一定年齡之後可以自己上下學,家長不必擔心孩子被人販子拐賣。

日本對待人販子的最高刑期為無期徒刑,相比我國的最高死刑而言要輕的多,但是不同的是,日本刑法規定,不僅拐賣兒童是犯罪,可以判處10年有期徒刑,就連收養拐賣兒童也是犯罪,可以判處收養人7年以下徒刑。而我國通常只懲罰人販子,對於收養人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日本懲罰收養人,因此即使需要收養兒童,日本人也會選擇通過孤兒院等合法途徑,而不是冒險從人販子手裡購買。

人販子通常會拐賣兒童,將其賣到黑磚窯充當免費勞動力,但是日本資源匱乏,根本沒有大型礦場,而且隨著產業升級,日本少有勞動密集型企業,即使有,日本人口販賣也會選擇成年人,尤其是外國成年人,不會針對年幼的本國兒童。

部分人販子拐賣把兒童的四肢弄殘疾,讓兒童走上街頭乞討,把錢交給人販子,印度電影《貧民窟的百萬富翁》講述的就是這種事,人販子將嗓音好的男孩致盲,讓他們在街頭唱歌乞討,為人販子賺錢。但是日本法制程度高,社會福利制度健全,大量出現的乞討兒童勢必會遭到警方調查。

日本不拐賣兒童是真的,但是日本真的乾淨嗎?

根據日本媒體披露的數據,超過10萬名超過簽證日期,但是卻並沒有離開日本,其中一部分遭到日本人的迫害,2016年,一名柬埔寨女性在網絡上求助,該女子與6名同伴前往日本工作,但是不僅沒有拿到工資,反而被迫在一家酒館內賣淫。

日本黑社會合法化,因此人口販賣屢禁不絕,2017年有43人被起訴,33人被判有罪,日本人口販賣主要涉及賣淫,很少涉及兒童。不過相對於日本人口總量,針對人口買賣的比例已經很少了,因此在制定法律時對人販子會“網開一面”。

對於人販子的懲罰,我們應該參考古代,古代對於人販子通常處以死刑,“採生折割”是指是兒童身體殘疾,通過兒童乞討獲利,對於這類罪犯,通常判處凌遲,而且沒有年齡限制,清朝一位年近80的老頭也被處死,而且“採生折割”屬於十惡不赦大罪,不會受到赦免。



中國與日本國情不同,不具有可比性,應該借鑑的不是日本,而是古代中國,即使不能凌遲,也決不能手下留情,因為拐賣一個兒童,毀掉的就是一個家庭。


視野新觀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其實,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包括日本在內,壓根不存在人販子現象。

薩沙這次在日本,和當地華裔小夥聊天。

談到人販子,小夥說日本沒有拐賣兒童一說,因為沒人買也沒人賣。

日本每年只有100多起兒童失蹤案件,基本報警幾小時甚至幾分鐘內就被找回來。

相比1億多的人口,案件數量非常少了。

而且,日本兒童失蹤主要是迷路或者離家出走,只有少數是刑事犯罪,用他們話來說叫做誘拐。誘拐主要是一些變態所為,目的是性騷擾或者性侵。

失蹤的多是女童,也有一些是男童。

電影《菊次郎的夏天》,胖乎乎的男童菊次郎就被一個變態大叔騙走。這個大叔是個同性戀,騙走菊次郎是要當著他的面露陰。

結果還沒得逞,這個變態就被趕來的北野武胖揍一頓。

而至於拐走孩子賣掉,在日本是不存在的,也沒有人會買。

在日本,收養孩子可以通過合法途徑,沒有任何必要去犯罪。

沒有孩子的夫妻,只要向兒童福利機構申請,達到收養的標準以後就可以從福利院領養孩子。

由於日本社會發達,也會出現一些拋棄孩子的父母,比如私生子、未婚先孕、少女懷孕、父母犯罪或者有惡習等等,所以這類孩子還是有的。

而我國合法收養孩子,難度很大。

福利院裡面孩子很少,大部分還是有病甚至殘疾的孩子。我國2011年統計,孤兒有超過70萬人,而福利院只能容納9萬多人,也就是七分之一。

福利院都沒孩子,你還收養個蛋啊。

很多農村家庭條件不好,有希望收養孩子,乾脆就去人販子手中購買。

花上幾萬塊錢而已,簡單省事。

況且,日本對於兒童、少年的保護是很嚴格的。

著名的飯島愛,就是個不良少女,同朋友四處玩樂。而警察頻繁會在各種娛樂場所檢查,一旦發現有少女或者她們夜不歸宿,就送到專門的機構,然後通知她們的父母。

日本法律規定:拐賣兒童刑期10年以下,收養被拐賣兒童刑期7年以下。

這對於判刑時間普遍較短的日本來說,已經是嚴懲了。


薩沙


說起人販子,可能沒有人不覺得他們可恨。

我們經常在網絡上或者新聞裡看到某地人販子拐、騙甚至搶孩子的新聞,每當看到失去孩子的父母痛苦的樣子,人人都覺得好可憐,很同情,都巴不得把人販子抓住千刀萬剮。 現在的人販子越來越精明,手段也越來越高科技,甚至還有假扮警察拐賣兒童的,真讓人防不勝防。


2014年,由陳可辛導演的電影《親愛的》,有就講述了人販子的故事。這部《親愛的》一經上映,便獲得了無數好評,豆瓣超過三十二萬人次打分,最終得到8.7的高分。為什麼大家這麼關注這部影片?正是因為大家對人販子恨之入骨。 這部電影講述了田文軍和盧曉娟這一對原本恩愛的夫妻,因為兒子田鵬被人販子拐賣,從此開始了漫漫尋子的旅程的故事。在尋找孩子期間他們被騙過無數次,有時他們也知道很可能遇到了騙子,但哪怕只有一絲希望,他們都不肯放過。 雖然歷經千辛萬苦,但最終他們的堅持得到了回報,孩子回來了。 這只不過是電影,現實生活中孩子被拐後再找回來的可能性非常小。一個家庭如果出現了這種情況,基本上就是遇到了滅頂之災。



據統計,中國每年的失蹤兒童有20萬人左右,找回來的大概只佔到0.1%。 是中國對人販子寬大嗎?也不全是。我國刑法對拐賣婦女、兒童的最高可以判處死刑,應該說還是很嚴厲的。根據《刑法》的規定,拐賣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拐賣兒童3人以上的;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兒童的;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幼兒的;造成被拐賣的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將兒童賣往境外的,可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可是為什麼在刑罰這麼嚴厲的情況下,人販子屢禁不止呢?高額的回報固然是犯罪的誘因,但法律的不完善也是主要原因。



我們對比一下我們的鄰國日本,看看日本對人販子怎麼處理的,他們國家拐賣人口現象是否嚴重。 日本每年發生的誘拐案件不足百起。根本原因是他們的孩子從幼兒園就被教育防範拐騙,幼兒園會定期組織兒子們防範被拐騙演習,面對陌生人,要拒絕,不要靠近。 日本每個學校都有校車接送上學的孩子,孩子們頭帶統一的黃色帽子,很多孩子都有電話手錶等電子設備。學校也會給孩子們發放易拉環報警器,這種報警器只要一拉就可以發出巨大的報警聲,對人販子也是個震攝。



日本法律對拐賣人口的規定只有兩條:第224條:騙取或誘拐未成年者處3個月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第225條:以營利、猥褻、婚姻或性命、身體加害為目的,騙取或誘拐他人,處1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可以說對人販子量刑並不特別重,最高刑罰是有期徒刑十年。相比中國最高可處死刑,可以說是相當寬鬆的。可為什麼日本人販子少呢?

日本對拐賣人口案件是極其重視的。如果發生類似劫持綁架或兒童走失事件的話,第一時間會被全國電視臺滾動直播,日本警察會集體出動,調動一切資源,力爭當天破案。因為遲一秒,孩子就會多一秒的危險。 在日本當人販子的成本非常高,被捕入獄是小事,坐不了幾年牢,但是出獄後,人口販子將徹底失去他們的信用度,也就意味著你不能購買車輛、不能購買不動產、也不能銀行貸款,你的醫療保險、人身保險也沒有保險公司願意投保,甚至你的養老金也會大受影響。



一句話,當了人販子,人生基本玩完。所以日本人寧願搶劫也不願當人販子,因為搶劫犯出獄和正常人的各項權利是一樣的。 在日本,如果是因為父母或者監護人失職造成兒童失蹤,父母或者監護人是要負法律責任的,最高可判處一年到三年的監禁。而咱們國家監護人失職造成兒童傷亡或者失蹤的,根本不用負責。在監護人的責任心上,日本父母還是做得很好的,很多日本女性專職在家,看護孩子是她們一個很重要的工作重心。 我個人認為,以上並不是日本人販子少的根本原因。



姚明說過一句經典的廣告語:“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對人口販賣同樣有效。中、日兩國對買孩子的買家處理有著天壤之別。日本對於拐賣兒童和收養的兒童的量刑大體相同,收養兒童的最高可以判刑7年;而我國對於人販子可判處死刑,但出於孩子安全的考慮買家通常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這才是中國人販子屢禁不止的根本原因。因為有買方,有市場,有利潤,所以就有人鋌而走險。 為了千萬個家庭的幸福,在嚴厲打擊人販子的同時,對買家,也要從重處罰。只有這樣,才能讓這個這個畸形的市場徹底消失,才讓老百姓不再流淚。


福垊


日本在對待人口拐賣問題上處理國內相對較輕,拐賣人口最高刑期在10年,而國內拐賣人口罪行嚴重者可判死刑,而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日本刑法對拐賣兒童犯罪處10年以下刑期,收養被拐賣兒童處年以下刑期。據網絡數據得知,日本每年拐賣兒童犯罪不足百例,相對於日本1億多的總人口,拐賣兒童犯罪比例基本可以忽略不計,這也得益於日本1947年頒佈的《兒童福利法》。福利法著重規定了兒童保護及福利措施,明確兒童是指未滿18週歲的人,規定了負責兒童福利的機構及其職責權限和可採取的福利措施。 在拐賣婦女問題上,日本本土婦女被拐賣案例相對較少,主要集中在外籍人口拐賣上。眾所周知,日本的色情服務業在世界上也算是排的上號的,在一份美洲國家組織公佈的報告中顯示,每年有1700餘名來自拉美和加勒比地區的婦女被誘拐至日本從事色情行業。對於被強迫挾持從事色情業的,日本刑法225條就規定,以營利、猥褻、婚姻或姓名、身體加害為目的,騙取或誘拐他們的,處以一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近年,日本加大了對於拐賣婦女的打擊力度,同時也開通了民眾舉報通道。


但在一份國際勞工組織的報告中,對日本販賣婦女的行為有如下描述:“(日本政府)不但不對販賣婦女活動的受害者提供保護,反而將她們拘禁和關押起來”。同時日本還有“娛樂簽證制度”,外國人可以在日本待上六個月。不少外國人或人販子利用這種簽證,自行或被拐到日本從事色情行業。 不管在哪個國家,基於社會法律和倫理道德,拐賣人口這類違法行為都被守法公民所不齒,但是這種行為卻依舊存在著,在不發達的發展中國家中更甚,這還需要依賴政府對拐賣人口的不斷打擊和相關管理法律的不斷完善,還有就是不斷提高經濟發展水平和人民知識水平,有時候落後即是原罪


俺老孫來也615


日本如何處理人販子?

必須統一一個認識,人販子的拐賣對象主要是婦女和兒童。很多人認為人販子特指拐賣兒童的犯罪分子,其實是片面的。

今天就來聊聊日本的拐賣婦女現象。

在日本,人們更願意拐賣婦女而不是兒童。因為兒童實在太少了。數據表明,日本15歲以下的兒童只有不到15%,而65歲的老人則超過了20%。少子化和老齡化的嚴重,幾乎讓販賣兒童的人販子沒有下手的對象。

可是,如果拐賣婦女就不同了,婦女佔總人口比例高達50%,即使去除了太小的很太老的,也至少有30%的人可以販賣,日本總人口一億多,三四千萬婦女都有可能成為被拐賣對象。(中國的人販子,是幫你找個老實人嫁了,比日本人販子仁慈多了)

日本戰國時代(相當於中國的明朝)販賣婦女兒童的現象十分普遍。據說,武田信玄他老爹信虎,就曾創下過從他國掠奪了百人“足弱”的輝煌紀錄。足弱,就是被搶劫和拐賣的婦女兒童和老人。

戰國時代因為大量婦女的販賣現象,日本風俗業蒸蒸日上。規模比較大的吉原遊廊,遊女就有三四千人。後來日本長期實施閉關鎖國政策,外交和貿易的對象僅限於中、朝、荷三國。因此在日本在唯一的通商口岸修建了兩個對外貿易的遊廊,一個專門用來服侍中國商人,另一個專門用來服侍荷蘭商人。

後來日本實施明治維新,大量的遊女離開故土,到南洋等地謀生。有人統計,明治年間日本輸出了超過10萬的賣y女。這些女子被統稱為“南洋女”,但實際上並不僅限於菲律賓、新加坡,遠得能達到西伯利亞、夏威夷甚至好望角。這些窮苦人家的女子,自然沒有對外輸出勞動力的門路,他們都是被黑社會組織拐賣過去的。

因此,在19世紀後半葉,中國華工大量輸出,日本南洋女大量輸出,一國提供勞動力,一國提供性服務。日本就是利用女人的身體獲得了大量的外匯收入,然後發動甲午戰爭,取得了東亞強國地位,進而成了亞太地區的毒瘤。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這是日本被拐婦女進口和出口都很旺盛的階段。

一方面,日本向新佔領的殖民地大量輸送“高級j女”,從而賺取戰爭經費。在中國東北,不管是長春、哈爾濱還是瀋陽,每個月都有新從日本帶來的女子,她們會打扮的花枝招展坐著花車招搖過市。然後,這些女子會在高級會所裡等著偽滿洲的政要和大商人來保養,有包夜的、有包月的,價格昂貴地出奇。通常這些女子服務一兩年就會回國。據統計,這種形式出口偽滿洲國的女子,大約有七八萬人。

另一方面,日本打著為天皇服務的旗號,鼓勵日本女子從軍當慰安婦,無償為軍隊提供性服務。很多被洗腦嚴重的女子,興高采烈當了慰安婦,結果到了軍營,後悔也來不及了。所以,二戰期間最大的人販子,應該是日本裕仁天皇。

與此同時,日本陸軍和海軍,大量搶劫朝鮮、中國、菲律賓等地的婦女,逼迫他們充當慰安婦。日本軍隊在上海、廣州、北平、青島、馬尼拉等地設立了慰安所,這是日本的國有企業,所得收入全部被充做軍費,繼續開動戰爭機器。

從戰國時代日本拐賣本國人,到二戰期間拐賣外國人,日本的軍隊和政府、日本的黑社會和民間,對拐賣婦女毫無罪惡感可言。也因此,在美國佔領期間,日本政府和黑社會都鼓勵日本女子為美國大兵服務。

到現在,日本國內婦女地位並不高,但是拐賣婦女的作案難度和懲罰力度越來越大。為了滿足風俗業、av業的巨大需求,日本開始向全世界進口被拐賣婦女。

在聯合國發表的《日本以性剝削為目的的人口販賣》調查報告中提到,日本以有15萬以上的外籍女性從事色q服務,來自菲律賓、泰國、韓國、哥倫比亞、東歐等貧困地區的婦女最多。

根據日本警視廳的統計資料,在黑社會的操縱下,約有50萬到100萬名外國婦女被賣到日本充當性奴隸。這些外國婦女,為了最大限度賺錢,還經常把外國被拐婦女賣來賣去,成了日本黑社會手裡掌握的“硬通貨”。

日本刑法225條就規定,以營利、猥褻、婚姻或身體加害為目的,騙取或誘拐他們的,處以一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日本當局對色q業的曖昧態度,決定了防止拐賣婦女的法律不會起什麼實際作用。

沒辦法,日本色q業的直接收益高達600億美元,在此基礎上衍生出來的影視、化妝、房地產、旅遊等相關產業,更是大的驚人。日本當局不管是從文化傳統上,還是從實際收益上,都不會拋棄這個產業。目測下一屆奧運會,日本這些產業又要紅紅火火了。

至於婦女權益,外國婦女權益?見鬼去吧!

啥?她們都是被拐賣來的?不可能!日本這麼發達,他們做日本的蠅蛆都是自願的。


歷史知事


提到人販子,我們耳熟能詳,並不感到陌生。在我國,販賣人口,拐賣婦女兒童現象時有發生,但對於一衣帶水的日本,好像鮮有報道。

日本經濟發達,受過高等教育的人較多,加之傳宗接代思想淡薄,重男輕女觀念漸趨式微,所以日本販賣人口情況不常見,頂多會發生兒童尤其是女童走失或誘拐女童事件。那麼,一旦女童遭到誘拐,日本是如何處罰犯罪分子的呢?

在日本,由於社會各界的高度重視,每年發生的誘拐案件還不到百起,早在孩提時代,從孩子們上幼兒園的那天起,老師們就會將一些防範常識和措施教給他們,諸如怎麼拒絕陌生人,發生危險時如何逃跑以及不要接近可疑人物等,此外還會舉辦例行防範演練,以便做到防患於未然。

不僅幼兒園,在日本的小學教育中,還將兒童遭遇誘拐作為試題,讓孩子們去積極思考作答,其中有一個題目是這樣的,當陌生男子哄你吃不明糖果,告訴你這種糖果能幫助提神、減肥時,你會怎麼做?這種以考題形式出現的防範舉措,能夠有效避免兒童誘拐事件的發生。

除了教育措施,日本還將大量科技投入到兒童事業上,如簡便易行的防範手錶,就有鎖定功能,還能發短信。而易拉環報警器發出的巨大聲響,足以喚起附近人們的警覺,這樣孩子們就可以實現虎口逃生。電子產品的充分利用,讓兒童遭遇誘拐的幾率大大減少。

此外,日本相關法律條文也對誘拐兒童違法犯罪行為作了規定,如刑法規定,拐賣婦女兒童將判刑10年,擅自收養被誘拐兒童將被判7年以下徒刑。由於拐賣和收養都將受到嚴懲,這就從源頭上降低了婦女兒童拐賣事件的發案風險。

正是教育、科技和法律諸方面的多管齊下,以及日本工業化水平高度發達的現狀,使得日本人販子幾乎為零,拐賣人口情況自然很少見諸報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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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聖手


根據日本拐賣兒童法律規定,犯罪嫌疑人最多被判無期徒刑,並沒有死刑這一說。但是日本人在防範這類案件的時候做得非常好,日本是一個生育率比較低的國家,對拐賣兒童現象也比較重視。


日本每年發生不足100件誘拐案,這與日本政府和社會的努力息息相關。在幼兒園的時候,老師們就教育小朋友做一些防範措施。而且還會定期組織防範演習,老師給學生們制定了三個原則,分別是逃跑,拒絕,不靠近。

在日本的小學教學內容裡有很多關於這類的問題,而且還成了考試題目。如果有一位怪叔叔拿糖果給你們吃,你們要回答什麼?考卷上標明要同學寫出拒絕這名叔叔回答的方法。可以說日本的防拐,已經從娃娃開始抓起了。

同時日本是個科技發達的國家,可以用一些先進的科技來幫助定位兒童。像一些防範手錶和易拉環報警器非常的普遍。這些產品都有一定的定位功能和收發短信功能。先進的電子產品能夠很好的幫助小朋友來躲避壞人的攻擊。

我們可以看一下日本小學生的回答,不管怎麼樣來看,對我這樣身材苗條又超級漂亮的女生搭訕的,又髒又臭的男人都太可以了吧。你這個社會垃圾,快去死來謝罪吧。這個日本小學生的回答在網上爆紅,並且超有自信的認為自己很漂亮,同時也可以看出日本小學生的防範意識非常強。

在法律方面,日本刑法關於拐賣婦女兒童的法律條文比較少。處罰也沒有太重,日本刑法對右拐婦女兒童最高刑期是10年,收養拐賣兒童刑期在7年以下。這主要是為了防止這些被拐賣的兒童受到傷害。由於日本的服務業非常發達,所以對女性的保護有所不利,在日本刑法225條規定,以營利,猥褻,婚姻或者加害為目的的,騙取或誘拐他們的。除以1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這些年日本方面也加大了對女性權益的保護,不過和兒童比起來,婦女權益保護仍然有待加強。 值得注意的是在日本有很多的非法移民,這些移民都是從別的國家拐賣到日本的,來自半島的人非常多,還有很多的阿拉伯人。這些底層移民的權益虐待保護,但是日本政府好像充耳不聞,因為畢竟這不是本國的人民,所以日本販賣人口現象很嚴重。但受到傷害的大多是其他國家的婦女。


四十五度軍報


日本在對待人口拐賣問題上處理國內相對較輕,拐賣人口最高刑期在10年,而國內拐賣人口罪行嚴重者可判死刑,而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日本刑法對拐賣兒童犯罪處10年以下刑期,收養被拐賣兒童處年以下刑期。據網絡數據得知,日本每年拐賣兒童犯罪不足百例,相對於日本1億多的總人口,拐賣兒童犯罪比例基本可以忽略不計,這也得益於日本1947年頒佈的《兒童福利法》。福利法著重規定了兒童保護及福利措施,明確兒童是指未滿18週歲的人,規定了負責兒童福利的機構及其職責權限和可採取的福利措施。

在拐賣婦女問題上,日本本土婦女被拐賣案例相對較少,主要集中在外籍人口拐賣上。眾所周知,日本的色情服務業在世界上也算是排的上號的,在一份美洲國家組織公佈的報告中顯示,每年有1700餘名來自拉美和加勒比地區的婦女被誘拐至日本從事色情行業。對於被強迫挾持從事色情業的,日本刑法225條就規定,以營利、猥褻、婚姻或姓名、身體加害為目的,騙取或誘拐他們的,處以一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近年,日本加大了對於拐賣婦女的打擊力度,同時也開通了民眾舉報通道。

但在一份國際勞工組織的報告中,對日本販賣婦女的行為有如下描述:“(日本政府)不但不對販賣婦女活動的受害者提供保護,反而將她們拘禁和關押起來”。同時日本還有“娛樂簽證制度”,外國人可以在日本待上六個月。不少外國人或人販子利用這種簽證,自行或被拐到日本從事色情行業。

不管在哪個國家,基於社會法律和倫理道德,拐賣人口這類違法行為都被守法公民所不齒,但是這種行為卻依舊存在著,在不發達的發展中國家中更甚,這還需要依賴政府對拐賣人口的不斷打擊和相關管理法律的不斷完善,還有就是不斷提高經濟發展水平和人民知識水平,有時候落後即是原罪。


一枚瓜農


日本對待人販子的方法很簡單,上老虎凳,剝皮,抽筋並削成人棍,最後扔到海里餵魚,刑罰程度絕對是全世界最殘酷,以至於在日本壓根就不會有人販子。但是呢,並不代表日本就是一個看起來完美的地方。

日本是全球最假正經的國家,這個國家明面上不會有任何給人口實的地方,日本政府會通過各種辦法來處理這些非明面上的事。比如,日本黑幫,如果我們把日本黑幫當成是脫掉警服扔掉警徽的警察,那麼一點也不會令人意外。

日本黑幫是合法的,他們受僱於日本政府,並受日本政府保護,交換條件就是黑幫做事以前必須要得到政府的許可。比如,日本政府允許黑幫買賣人口,但是呢,卻是要自願的。也就是說,如果你有簽上一份所謂的賣身契(在黑幫手裡,拿到這麼一份賣身契並不難),那麼日本政府就會視為這是你自己同意的,黑幫就可以把這些人合法的買賣,或送入妓院或販賣到其他世界的國家,日本目前是亞洲人口交易的主要市場,有60%的市場份額就是通過日本貢獻的。

至於私人的想要當人販子,想想就好,那是黑幫的蛋糕,別說日本警察會找人販子麻煩,那些黑幫會最先找上來,本身就是黑吃黑,他們會優先把這些人販子吸收成自己的成員,如果吸收不了的便當場做掉,灰都不會留下來。


優己


日本刑法對誘拐婦女兒童處罰較輕,最高刑期是有期徒刑十年(國內最高可判死刑),但與中國不同的是,日本刑法規定:拐養同刑,對拐賣兒童和買下被拐賣兒童刑期大體相同。拐賣兒童刑期10年以下,收養被拐賣兒童刑期7年以下。

從狹義的人口買賣,即販小孩上來說,日本與歐美髮達國家一樣,拐賣兒童的現象極小或者說有些年份就是沒有;但從廣義的人口買賣上,即收容、偷渡、買賣婦女從事賣淫或非法勞務上,日本是全球最大的人口買賣市場之一。


1、拐養同刑的做法,嚴重製約了買方市場,在日本即使收留流浪的小孩而沒有及時報警也是犯罪,使得買方必須考慮刑罰的威力,“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人販子無利可尋,也就沒有販賣小孩的動機。

2、文化不同,日本傳宗接代的觀念比之中國非常淡薄,而如果特別喜歡小孩可以通過正規途徑領養,另一方面學校在教育方面也對幼童教導最基本的防拐賣知識,所以全社會基本沒有兒童拐賣事件,偶爾出了一件,那就是舉國震驚,媒體蜂擁而上,不出三天肯定破案。

3、沒有利益需求,日本的人口買賣主要出自榨取金錢等目的強迫賣淫和勞動,對象為外國人,形式為國際人口買賣,據悉至少有超過10萬外國人在日逗留時間超過了簽證所規定的期限,這裡面有多少人被強迫就不甚清楚。對於犯罪者和黑社會來說,跨國人口買賣利潤高、處罰低,為什麼要幹冒風險買賣幼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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