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3宗居住用地月底开拍,均要求采用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装修

近日,南昌县发布3(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三宗地块共有250亩左右,将于2019年11月25日10时正式开拍。三宗地块限价均为10000元/㎡,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土拍出现新的趋势,那就是对整体建筑的装配率、采用装配式建筑和BIM技术、采用一体化装配式装修作出明确要求。以后南昌县土拍或均会出现此要求。

南昌县3宗居住用地月底开拍,均要求采用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装修

DAJ2019043地块

地块位于南昌县范围内汽车大道以南,规划路以东,地块面积104.892亩,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容积率(FAR) 2.0≤FAR<2.2,建筑密度(D) D≤30%,绿地率(GAR) GAR≥35%。

南昌县3宗居住用地月底开拍,均要求采用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装修

DAJ2019043地块现状图

南昌县3宗居住用地月底开拍,均要求采用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装修

地块红线图

地块出让要求:

  • 需配备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77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用房;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310平方米的物业用房;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的养老设施用房;用地面积不少于4亩,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6班幼儿园;垃圾中转站及公厕(建筑面积不少于180平方米,建筑合体);
  • 商业建筑宜集中设置成内街,原则上不能沿城市干道和低于12m的支路布置,不得朝主干道开门;
  • 社区用房、养老设施用房、幼儿园、垃圾中转站及公厕等公建配套建好后,产权无偿移交并登记到政府指定部门统一管理;
  • 幼儿园与住宅首期同步报批报建、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 设置集中非机动车停车点,并设置充电设施,为保证安全不得设置于架空层等附属建筑内;
  • 项目整体建筑的装配率≥30%;
  • 普通商品住宅(144㎡以下)的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少于70%;
  • 宗地控制下住房销售价格(均价)上限设置为10000元/㎡,并按照(洪房字【2017】72号)文件中有关规定执行;
  • 项目须使用装配式建筑和BIM技术;在深化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均使用BIM技术;
  • 土地竞买人需与落户南昌县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签订《项目配套供货合同》,并经县住建部门对《项目配套供货合同》进行审核,出具书面意见,否则视为恶意竞争,土地出让方有权单方取消其竞买资格,没收宗地竞买保证金;
  • 竞得人需与县住建局签订《项目整体建筑装配履行监管协议》,由县住建局全程加强监管;
  • 采用一体化装配式装修。

DAJ2019044地块

地块位于南昌县范围内银湖四路以南,银湖中路以东,地块面积 67.995亩,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容积率(FAR) 1.6≤FAR<1.8,建筑密度(D) D≤28%,绿地率(GAR) GAR≥35% 。

南昌县3宗居住用地月底开拍,均要求采用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装修

地块现状图

南昌县3宗居住用地月底开拍,均要求采用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装修

地块红线图

地块出让要求:

  • 需配备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41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用房;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165平方米的物业用房;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的养老设施用房;垃圾中转站及公厕(建筑面积不少于180平方米,建筑合体);
  • 商业建筑宜集中设置成内街,原则上不能沿城市干道和低于12m的支路布置,不得朝主干道开门;
  • 社区用房、养老设施用房、垃圾中转站及公厕等公建配套建好后,产权无偿移交并登记到政府指定部门统一管理;
  • 设置集中非机动车停车点,并设置充电设施,为保证安全不得设置于架空层等附属建筑内;
  • 项目整体建筑的装配率≥30%;
  • 普通商品住宅(144㎡以下)的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少于70%;
  • 宗地控制下住房销售价格(均价)上限设置为10000元/㎡,并按照(洪房字【2017】72号)文件中有关规定执行;
  • 项目须使用装配式建筑和BIM技术;在深化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均使用BIM技术;
  • 土地竞买人需与落户南昌县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签订《项目配套供货合同》,并经县住建部门对《项目配套供货合同》进行审核,出具书面意见,否则视为恶意竞争,土地出让方有权单方取消其竞买资格,没收宗地竞买保证金;
  • 竞得人需与县住建局签订《项目整体建筑装配履行监管协议》,由县住建局全程加强监管;
  • 采用一体化装配式装修。

DAJ2019045地块

DAJ2019045位于南昌县范围内东莲路以南,东祥路以东,地块面积 85.92亩,土地用途居住用地,容积率(FAR) 1.8≤FAR<2.0,建筑密度(D) D≤25%,绿地率(GAR) GAR≥35%。

南昌县3宗居住用地月底开拍,均要求采用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装修

地块现状图

南昌县3宗居住用地月底开拍,均要求采用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装修

地块红线图

  • 需配备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125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用房;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230平方米的物业用房;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的养老设施用房;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的净菜市场;垃圾中转站及公厕(建筑面积不少于180平方米,建筑合体);
  • 商业建筑宜集中设置成内街,原则上不能沿城市干道和低于12m的支路布置,不得朝主干道开门;
  • 社区用房、养老设施用房、净菜市场、垃圾中转站及公厕等公建配套建好后,产权无偿移交并登记到政府指定部门统一管理;
  • 设置集中非机动车停车点,并设置充电设施,为保证安全不得设置于架空层等附属建筑内;
  • 项目整体建筑的装配率≥30%;
  • 普通商品住宅(144㎡以下)的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少于70%;
  • 宗地控制下住房销售价格(均价)上限设置为10000元/㎡,并按照(洪房字【2017】72号)文件中有关规定执行;
  • 项目须使用装配式建筑和BIM技术;在深化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均使用BIM技术;
  • 土地竞买人需与落户南昌县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签订《项目配套供货合同》,并经县住建部门对《项目配套供货合同》进行审核,出具书面意见,否则视为恶意竞争,土地出让方有权单方取消其竞买资格,没收宗地竞买保证金;
  • 竞得人需与县住建局签订《项目整体建筑装配履行监管协议》,由县住建局全程加强监管;
  • 采用一体化装配式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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