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生態保護紅線內嚴禁開發性生產性建設活動

中華建設網訊 日前,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在國土空間規劃中統籌劃定落實三條控制線的指導意見》,明確規定,按照生態功能劃定生態保護紅線。生態保護紅線內,自然保護地核心保護區原則上禁止人為活動,其他區域嚴格禁止開發性、生產性建設活動。

新規:生態保護紅線內嚴禁開發性生產性建設活動

三條控制線,主要是: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

生態保護紅線,是指在生態空間範圍內具有特殊重要生態功能、必須強制性嚴格保護的區域。

永久基本農田,是為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供給,實施永久特殊保護的耕地。

城鎮開發邊界,是在一定時期內因城鎮發展需要,可以集中進行城鎮開發建設、以城鎮功能為主的區域邊界,涉及城市、建制鎮以及各類開發區等。

新規:生態保護紅線內嚴禁開發性生產性建設活動

《意見》明確了工作目標:

到2020年年底,結合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完成三條控制線劃定和落地,協調解決矛盾衝突,納入全國統一、多規合一的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形成一張底圖,實現部門信息共享,實行嚴格管控。

到2035年,通過加強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管理,嚴守三條控制線,引導形成科學適度有序的國土空間佈局體系。

《意見》要求,按照生態功能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優先將具有重要水源涵養、生物多樣性維護、水土保持、防風固沙、海岸防護等功能的生態功能極重要區域,以及生態極敏感脆弱的水土流失、沙漠化、石漠化、海岸侵蝕等區域劃入生態保護紅線。生態保護紅線內,自然保護地核心保護區原則上禁止人為活動,其他區域嚴格禁止開發性、生產性建設活動。

按照保質保量要求劃定永久基本農田。已經劃定的永久基本農田中存在劃定不實、違法佔用、嚴重汙染等問題的要全面梳理整改,確保永久基本農田面積不減、質量提升、佈局穩定。

按照集約適度、綠色發展要求劃定城鎮開發邊界。城鎮開發邊界劃定以城鎮開發建設現狀為基礎,綜合考慮資源承載能力、人口分佈、經濟佈局、城鄉統籌、城鎮發展階段和發展潛力,框定總量,限定容量,防止城鎮無序蔓延。城鎮建設和發展不得違法違規侵佔河道、湖面、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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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強調,多規合一。按照統一底圖、統一標準、統一規劃、統一平臺要求,科學劃定落實三條控制線,做到不交叉不重疊不衝突。

分類管控。堅持陸海統籌、上下聯動、區域協調,根據各地不同的自然資源稟賦和經濟社會發展實際,針對三條控制線不同功能,建立健全分類管控機制。

協調邊界矛盾。三條控制線出現矛盾時,生態保護紅線要保證生態功能的系統性和完整性,確保生態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永久基本農田要保證適度合理的規模和穩定性,確保數量不減少、質量不降低;城鎮開發邊界要避讓重要生態功能,不佔或少佔永久基本農田。

《意見》要求嚴格監督考核。將三條控制線劃定和管控情況作為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考核內容。作為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績效考核、獎懲任免、責任追究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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