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警告、開除黨籍、判刑…甘肅一市5名幹部被通報處分

隴南市紀委監委通報4起涉黑涉惡腐敗及“保護傘”問題



1.禮縣公安局洮坪派出所輔警王強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

2018年8月至9月,王強指使並直接參與劉團惡勢力犯罪團伙的違法犯罪行為,對私人拉煤車輛非法進行扣押、罰款。同時,在明知該惡勢力犯罪團伙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後,不正確履行職責,未及時向相關部門檢舉,故意包庇、縱容、袒護該惡勢力犯罪團伙。2019年4月,禮縣紀委監委責成公安機關對王強予以解聘,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徽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所長李錫、副所長馬金龍工作失職失責問題。

2016年7月至2018年1月,李錫、馬金龍不正確履行職責,違規將王亞輝惡勢力犯罪團伙賭博案件降格處理,且對該案刑事立案不及時,立案後偵查工作進展緩慢;在核查王亞輝惡勢力犯罪團伙其他案件線索時,工作失職失責,不擔當、不作為,未對相關案件線索按規定程序受理,嚴重違反案件辦理程序規定。2019年6月,市紀委分別給予李錫、馬金龍二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武都區安化鎮曾街村黨支部原書記張四平涉黑問題。

2016年1月,張四平入股某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後以該公司名義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並高利放貸,從中獲取高額經濟利益,並先後將10餘名社會無業人員招入該公司,採取暴力恐嚇、威脅、滋擾、糾纏、鬨鬧、聚眾造勢等手段向借款人催收賬款,多次實施非法拘禁、尋釁滋事等犯罪活動,嚴重干擾了社會治安和金融秩序。2019年6月,武都區紀委給予張四平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被司法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4.西和縣蒿林鄉杜林村黨員劉勤紅涉惡問題。

2017年,劉勤紅夥同他人非法封堵道路,無理阻擋道路硬化工程施工;以車輛壓壞樹苗為由,對他人實施敲詐勒索;無視組織原則,惡意干擾破壞村委會換屆選舉。2018年6月,西和縣紀委給予劉勤紅開除黨籍處分,其違法犯罪問題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2年。

嚴重警告、開除黨籍、判刑…甘肅一市5名幹部被通報處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