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交房,物業強制收取裝修保證金,裝修垃圾清運費,否則不給業主鑰匙,這樣對嗎?

弓刀雪滿


這個問題反覆出現了多次。


目前來看,各地新建住宅集中辦理交房的現場,都是採用流水式辦公。

地產公司一般將業主房屋的鑰匙交由前期物業公司統一保管,業主在物業處必須先預繳三個月至一年不等的物業費,裝修保證金,裝修垃圾清運費,否則就拿不到房屋鑰匙,無法進行驗房並完成入住。


這種做法當然是錯誤的,怎麼辦?

一、妥協,按照要求交費。


二、據理力爭。

拋開物業公司,不與他們理論,直接返回開發商處,表明態度:

我是與你開發商籤的購房合同,我不欠房款,你就應該把鑰匙按約定日期交付於我。

今天不給我鑰匙,那就是你開發商違約。這個事情與物業公司無關。


如果開發商方面仍以種種藉口和理由推脫,你可以:

1、撥打當地媒體報紙新聞熱線電話,將該交房現場的問題反映,建議媒體到現場採訪。

2、撥打房產物業行政部門投訴電話,


只要你的態度足夠堅決,開發商及物業公司會為你開闢VIP通道,由專人陪同你單獨驗房並交付房屋鑰匙。但同時會百般的勸說你返回物業處補交相關費用。

總的來看,裝修保證金與裝修垃圾清運費問題,各地的具體規定不盡相同。一般來說,這兩項費用需要先與物業簽訂《裝修管理協議》,協商收取,並非強制性。


海風116067626


物業老闆若有事急需錢,說漲就漲,我以前在物業,老闆想買海南800萬別墅,說差點錢,幾天就漲了物業費,本來是個混混窮打工,這幾年高檔車房應有盡有!!

請問,物業好,為何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家屬院不用物業?


用戶8527825470402


物業強制收取裝修保證金,裝修垃圾清運費,否則不給業主鑰匙,這一強制性的規定既不合法也不合理。因為物業公司是一個服務性的機構,不是管理部門或者執法部門,價格的制定和調整是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職責,其他部門無權擅自作出規定;物業公司的任何收費,都應該經過物價部門的核準,否則非法。物業公司強制收取業主的裝修保證金、垃圾清理費實際上是“越權執法”,雖有收取的理由,但無強制收取的權力,但是根據業主與物業企業簽定的物業合同,很多有相關約定,比如商業物業合同中管理費多少錢/平方、裝修保證金及裝修垃圾清理費等很明確的。

國務院頒佈的《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第十三到十五條規定:業主需要裝飾裝修房屋的,應當事先告知物業管理企業。業主申報登記應當提交相關材料,物業管理單位應當將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告知裝修人和裝修人委託的裝飾裝修企業。物業公司發現在裝修過程中有違反有關規定的行為時,應當通知行為人立即停止並改正;行為人拒不停止或改正的,應當及時報請相關行政部門依法處理。

還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了商業服務的十大霸王條款,強收裝修保證金就在其中。但裝修保證金長期存在,為了儘快拿鑰匙裝修,減少不必要的麻煩,很多業主往往被迫選擇默認接受。記者在這裡提醒廣大消費者如遇“強收裝修保證金”的霸王條款,應堅決抵制,而且要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

 但業主收房後報裝修辦手續,是要交相應裝修保證金和裝修垃圾清理費,因為在物業管理合同中有約定,保證金是在業主無違反簽定《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等管理規定,待業主裝修完成後,報物業公司驗收後全部退完,裝修垃圾清理費就是裝修產生的垃圾(不包括打牆等垃圾,如有大量的另計收費用)清理所用。


一片殘月


關於這個問題我以我的瞭解給大家解釋一下。現在樓盤開盤前,根據國家物業管理條例規定必須選聘一家物業公司來對小區的所有公共設施設備進行維護運營,選定公司後,物業公司會根據開發商對小區的定位、服務要求及設施設備情況來核算成本,包括制訂人員編制,各項維護費用等等,所有的費用全算出來以後,再根據物業費收取方式添加一定的利潤,除以小區總平米,就得出物業費是多少錢沒平米了。

算完帳,制定小區的前期物業合同、業主臨時規約,裝修協議等等。這意味著買房的時候,這些東西就已經存在了,已經由開發商和物業公司簽訂了合同,業主買房的時候關於物業費會有公示,也可以要求瞭解這些內容。

關於為什麼物業費要領鑰匙就開始收,在小區完工,房地產要交工的,本來應該是給全體業主的,但是沒有條件,物業這時候就代表業主接收完工小區,這步驟叫承接查驗,這是一個無比繁瑣的過程,負責的物業更是程序很多。物業公司的好壞在這時候就提現出來了。至於裝修押金嗎,裝修協議裡會有約定的,而且現在一般都改叫違約金了,防止業主裝修過程中違規裝修,亂扔垃圾,噪音汙染等等,在你裝修完一般三個月到半年會退給你的,垃圾清運費是因為裝修垃圾環衛不會收,只能走建築垃圾,一戶按平米收5-10元不等,大家自己算,你120平,10元一千二,你房子大了,如果家裡拆個隔牆啥的,不得兩三車垃圾?根據當地物價自己算算。

物業這個行業不全是黑的,而且黑不黑的得有專門的定義,法律相關也有界定,不是說黑就黑的。好的物業公司大有人在,不要隨意摸黑行業了。


雲飛霏菲


不論裝修押金與垃圾處理費是否收取,用交房來強迫業主一定要交肯定是不合適的,房屋交付的主體應該是開發商,開發商只是委託物業來做與業主的交房手續,委託物業不代表物業有權以此為由威脅業主繳納裝修押金和垃圾處理費,房屋買賣合同與裝修服務不可混為一談!

目前我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物業管理條例》等全國性法規對裝修押金並沒有明確規定,有些地方法規允許符合規定,嚴禁以此變相收費。對於垃圾處理服務費,也是通過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進行約定,至於服務費收多少也是需要物價部門進行規定的,不能想收多少收多少的。

因此,物業的裝修押金與服務費歸根結底是通過協議約定的,既然是協議,當然是協商確定的,通過不交房的形式強迫業主簽訂合同,繳納相應費用,肯定不合適,物業此舉是為了保證裝修時的合規,垃圾清理費也是為了避免業主享受了服務卻不付相應費用造成他們的損失,但採取的方法卻很有問題,提醒業主們裝修好了裝修押金記得去退啊!


用戶111553537337


物業公司是代表開發商來履行權利,但是沒有權利強制執行不交費用就不交鑰匙。物業強制要求業主籤協議是害怕業主不交垃圾清運費和違規裝修改造拆除。首先交鑰匙物業與業主籤一分協議來約束業主所不能做的事情,比方說業主改造把房屋承重牆拆掉等破壞原來建築結構,以防造成不必要的危險也是合道理的。只要裝修不破壞原來的建築結構,交的費用還是退給業主的,說明籤的協議還是有效的。


山東福萬家防水


我們小區,接房時先交一年物業費才給你交鑰匙,裝修時先交裝修押金每戶2000元,垃圾處理費(6元/平方按建面算),裝修時還天天巡查,不許亂拆,不許超規定裝防盜網,週末不許裝門衛不放工人進小區,發現了仍然裝的斷你的電,,,








佳山飛雲


你的提問有兩個方面如下:

第一,交房辦理手續時,簽訂物業服務協議,並辦理房門鑰匙移交。在此時不牽連裝修問題,如果交房後即可就裝修的業主,可以同時或者隔日辦理裝修手續,因此,不牽扯不辦理裝修手續不發房門鑰匙問題,比如,業主收房後不裝修呢?難道也要交押金辦理二裝手續麼?明顯程序邏輯有問題。要不就是物業沒有按照流程辦理,要不就是業主描述不符合實際問題。

第二,交房後辦理裝修手續,可參照“110號文件”這裡不普及了,自己百度。至於押金和垃圾清運費問題也是必然的,押金:主要是規範業主及裝修公司在裝修過程中按照規定進行,即便如此,也同樣違規,尤其裝修的水泥沙子及混合後的水,倒入廁所,裝修後造成管道報廢,及給末端住戶造成室內反水及損失,每個小區都有。其次,裝修垃圾非生活垃圾,需要單獨處理,費用不低,不過你可以自己拉走處理。這個不是強制的。

第三,剛剛住進樓房成為業主,慢慢學習集體生活和共有共同維護家園的義務


二零零伍


裝修押金應該是裝修公司交的,手續如下

1.與業主及裝修公司簽訂關於該戶業主裝修的三方協議

2.說明裝修注意事項

3.收取裝修公司押金,裝修人員入場證費用

4.三方簽字/蓋章

5.由三方商議誰來清理工程土

6.約定日期到期後由業主提出退還押金事宜

7.經三方驗收裝修房屋後簽字/蓋章(這裡物業公司驗收的內容僅為公共區域是否破壞和登記業主戶內改動部位,裝修垃圾是否清理完畢)

8.物業公司退還裝修公司裝修押金

其目的有兩個

1.怕把公共區域設施設備弄壞了或者影響鄰居(衛生間防水未做好,過牆眼打穿鄰居牆壁等),由於弄壞東西的行為人是裝修公司且現在裝修公司的好多活都是一層一層外包出去的,物業公司想要替全體業主找這個破壞公共設施設備的公司賠款的難度很大,所以才用這種辦法!

2.業主在約定日期內可以檢查裝修公司工程質量,如果存在質量問題業主可以要求物業公司拒絕向裝修公司退款直至業主滿意為止!

綜上所述

1.裝修押金應該是裝修公司交的而非業主交納!

2.收裝修押金的目的是為了保護全體業主共有的公共區域不被破壞和限制不良裝修公司使用假冒偽劣材料或偷工減料之用

3.對於強行拆改承重牆及承重梁的業主及裝修公司予以制約從而保護全體業主利益

4.至於垃圾清運費我只能說物業公司以此盈取微利合理合法,但超高的費用單價有待商榷

5.針對於好多裝修公司拒交押金的問題,我個人建議業主應先向物業公司諮詢相關押金的費用,然後再詢問裝修總金額,最後在與裝修公司簽訂裝修協議前一刻預留與裝修押金等金額或者高於該押金的尾款即可!

6.關於裝修押金的強制性,我個人覺得物業公司在這個方面還是應該強勢一點的,畢竟這個費用的出發點是為業主著想的,物業公司盈取微利無可厚非,只不過有些不良物業非要牟取暴利攪局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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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交房,物業強制收取裝修保證金,裝修垃圾清運費,否則不給業主鑰匙”這樣肯定是不行的,因為業主買房並不受物業的管理,物業只是小區的服務者,並且裝修保證金是為了保障小區內部環境所收取的費用,業主什麼時候裝修才需要繳納,而裝修垃圾則並不一定由物業運出,所以是否收取需要根據物業提供的服務而定。

可能有些業主認為裝修保證金,裝修垃圾清運費物業不該收取,可事實上,裝修保證金是為了保證業主在裝修期間不出現打擾其他業主以及損害其他業主利益的事情發生,出現了就會扣取相應的費用,我們也都知道業主的素質參差不齊,誰也不能保證有些業主不顧鄰居的感受裝修早開工、晚停工、裝修垃圾隨便丟、油漆弄到鄰居門上等等情況發生,如果不收取裝修保證金,裝修業主有耍無賴利益受理的業主怎麼辦?所以收取裝修保證金是沒有問題的,但是不應以交房為威脅收取。

其次是裝修垃圾清運費,如果業主可以自行運輸那麼物業也是沒有權力收取的,只有在業主委託物業幫忙清運才可以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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