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法院践行“一二三”工作法,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

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长安区法院积极践行“一二三”工作方法,即“坚定一个中心(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为中心),突出两项职能(司法审判职能、融媒体宣传职能),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建章立制、线索摸排、基层组织队伍排查)”,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绩,并不断向纵深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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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一个中心”

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及扩大会议、长安法院中层会议等,专题安排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作为最重要的学习内容,进一步深化对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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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传达中央扫黑除恶第十二督导组向陕西反馈督导情况,深入学习贯彻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十次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整改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督导反馈问题和省市区委相关要求。通过“再学习一遍”,使干警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思想认识上再深化、在政治站位上再提高、在工作落实上再主动,自觉把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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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1日,王某利恶势力团伙案件庭审 |

突出“两项职能”

突出司法审判职能。强化刑事审判工作职能,组建专业法官团队,铁拳打击黑恶犯罪,实现依法从严从快惩处。

依法审理涉黑涉恶案件,现已受理涉恶刑事案件5起,已审结2起,即呼某龙等八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一案以及韩某红等三人寻衅滋事罪一案,另3起案件将于近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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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打早打小”的要求,对虽不属于典型黑恶势力犯罪,但具有黑恶苗头的犯罪案件,加强审判及宣传力度。对两高两部《指导意见》所涉的九类案件以及涉及“黄赌毒”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加大审判力度。

夯实“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和案件会商研判机制,成立案件工作专班,及时统一执法办案思想,逐案落实公、检、法和纪委监委办案责任,多次前往长安区、高新区、沣东新城、航天基地等地参与相关案件会商研判工作,实现侦查、起诉、审判和纪检等环节无缝衔接,切实提升打击黑恶犯罪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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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融媒体宣传职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通过多种途径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广泛开展社会面宣传,先后在韦曲长安广场、郭杜樱花广场、地铁2号线航天城站、辖区高等院校、中小学等场所进行集中宣传。深入包抓街道、社区、党建联系点等进行宣传,各人民法庭能够依托区位优势,利用庙会、逢集日、学校放学等时间节点,深入社区、农村、辖区主干道等开展集中宣传。

强化扫黑除恶信息宣传和自媒体宣传,今年以来截至10月中旬,累计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以及自媒体平台发布扫黑除恶宣传稿件775篇次,其中中央级媒体刊发143篇,省级媒体刊发157篇,利用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抖音短视频、今日头条、官方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宣传信息393篇次。制作扫黑除恶专题宣传片两部,系列微动漫

4部,主题漫画1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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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富宣传载体,在院机关和各人民法庭制作扫黑除恶文化墙,累计制作扫黑除恶宣传展板120面,横幅80余条,发放宣传彩页、应知应会折页、手提袋、扇子等宣传资料

10万余份

强化案件宣传,通过举办“公众开放日”、“争创平安鼎”集中宣判活动、巡回审判进社区等多种方式,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基层党员干部、行业代表、人民群众等旁听案件审理、宣判。联合市扫黑办邀请多家媒体对已审结的两起涉恶案件进行深度报道,持续营造出扫黑除恶强大的宣传攻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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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10日,首次七人合议庭公开审理韦亚朝涉恶案件 |

深化“三项重点工作”

深化建章立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积极总结工作经验,着力建立长效机制,相继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快立、快审、快判”工作机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破网”线索核查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部分执行工作专项工作机制》《关于成立涉黑涉恶案件执行协调领导小组以及规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财产刑执行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行业整治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会同公安、检察机关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商研判制度》,联合区纪委联合印发《办理涉黑涉恶涉“伞”案件线索工作规定》,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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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线索摸排。健全线索核查机制,及时组织研判,确保按期回复核查结果。加大线索研判力度,召开专题研判会,按照一线索一卷宗的要求,单独立卷,规范整理。针对“打伞破网”力度不够、“打财断血”成效不足的问题,继续加大“打伞断血”力度,对已办结和正在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再次复核,深挖彻查是否存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并及时移交纪委监委。彻查涉案财产,加大涉黑涉恶案件财产追缴、没收力度,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深化基层组织队伍排查。组织办公室、刑庭、执行局等部门,对基层组织成员是否存在刑事犯罪前科及失信执行情况进行联审。积极开展农村和基层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资格是否合格大起底,对“三委”换届“回头看”,多次进行复查,确保涉黑涉恶及执行失信人员不进农村基层组织。已累计排查村(社区)干部及候选人上万人次,排查出具有刑事犯罪记录60余人,失信被执行人20余人。及时组织专人对全区任期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集中排查,对全区新发展党员,报名及提名到基层村(社区)任党组织书记的四化干部进行逐一核查。通过广泛覆盖、不留死角的全方位严格排查,进一步优化了辖区基层组织建设环境,有效防范了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巩固了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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