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9年的海参崴旧照,沙俄强行割据的中国领土


符拉迪沃斯托克,原名海参崴,曾为中国领土,清朝时划为吉林将军隶下。17世纪中期,沙俄皇朝伺机东侵,寻求在远东地区开拓港口。

清康熙年间清政府和沙俄签订的《尼布楚条约》中明确订明海参崴所在地区属清朝,清朝中后期国势日衰,第二次鸦片战争中,1858年清政府和沙俄签订不平等的《瑷珲条约》,规定包括海参崴的乌苏里江以东地区为中俄共管。

1860年俄国又逼迫清政府签订了不平等的《中俄北京条约》,清政府割让了乌苏里江以东包括库页岛在内的约40万平方千米的领土,其中包括海参崴。

1871年俄罗斯在此建设军港,将太平洋舰队驻地从尼古拉耶夫斯克迁于此。1875年设镇。从1880年起升格为市。1888年成为俄国滨海省行政中心。

1903年起莫斯科至符拉迪沃斯托克直达铁路线建成后,城市发展迅速,成为俄罗斯在远东的重要城市和港口。苏联解体前,它是苏联俄罗斯联邦滨海边疆区首府。苏联解体后,仍是俄罗斯联邦滨海边疆首府,远东第二大城市。

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后,由于苏联国内战争的混乱情况,反共产党的势力在此和俄国远东地区白俄联合。当中包括一些外来势力如英国、美国和日本,日英联军在1918年4月借口当地有日资设施被袭,进驻金角湾和此城,1920年远东滨海地区建立“远东共和国”,持续至1922年由苏联收复。

1930年代开始,此城成为苏联流放政治犯的主要地点,而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先后囚禁在这里的包括苏联和日本的战俘。

1954年苏共第一书记赫鲁晓夫到临此城,并表示其可以跟美国的旧金山相比,亦奠定了其作为苏联远东地区最重点的发展城市之地位。

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关于中苏国界东段的协定》,明确和确定已达成一致地段的中苏国界东段边界线走向,正式承认符拉迪沃斯托克为苏联领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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