厲害了!龍巖法院打造生態環境保護“升級版”

31日上午,龍巖市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佈會,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張麗丹就龍巖法院生態司法保護狀況作了詳細介紹,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生態環境審判庭庭長、四級高級法官丁斌參加發佈會並回答了記者提問。


厲害了!龍巖法院打造生態環境保護“升級版”


記者從會上了解到,2016年以來,龍巖法院通過採取優化組織,持續推進生態環境審判專門化建設、履職審判,有力築牢生態環境保護司法屏障、健全機制,長效推動生態環境司法有序開展、深化共治,持續營造生態環境多元共護氛圍等措施,共審結生態類案件2858件,兩級法院審理的7例案件入選最高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福建法院生態司法十大案例,2份裁判文書獲評全國法院環境資源優秀裁判文書。


厲害了!龍巖法院打造生態環境保護“升級版”


  • 龍巖法院還積極回應林改後司法新需求,妥善審理化解林業承包、森林保險等各類案件443件,調撤率31.8%;
  • 助力綠色礦山建設,共建紫金礦業、馬坑礦業等平安、環保礦區;
  • 推進重點流域、清潔大氣的有效司法保護,密切配合河長制實施,成立水事審判合議庭專事涉水案件審理,針對生態執法部門監管不到位問題,發出司法建議21條,反饋率85%,有力促進有關部門規範行政;
  • 堅持水土流失區巡迴審判,創新生態審判“三三”工作機制,形成水土流失司法治理的“長汀經驗”;
  • 出臺專門紀要,破解網絡交易作案取證定罪難問題,嚴懲危害動物物種犯罪47件62人;
  • 創設“復綠補種”修復模式,出臺生態司法修復的工作意見,開展“復綠補種”工作,生態修復司法走在全省前列;
  • 設立調解超市、促和中心,訴前化解各類生態糾紛185件;
  • 持續提升生態司法“一院一品”,長汀法院作為全省生態環境審判示範基地,首創河道治理“保責監督制”,助力河長制實施。

此次發佈的生態環境保護十大典型案例,是龍巖法院近年來審判的大量生態環境案件中,具有代表性和一定影響力的一部分典型案件。

十大典型案例包括:

三個刑事案件,分別是:被告人龍巖福佳礦業工貿有限公司等汙染環境案、被告人陳海彬非法採礦案、被告人李東平濫用職權、濫伐林木案;

三個民事案件,分別是:樹得林產有限公司訴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龍巖市永定支公司森林保險合同糾紛案、廖德財、曹孫慶訴漳平市九鵬實業有限責任公司探礦權轉讓合同糾紛案、武平縣象洞鄉新福水電站訴武平縣象洞鎮人民政府、鍾志平取水權糾紛案;

四個行政案件,分別是:福建雙富專用汽車有限公司訴龍巖市環境保護局環保行政強制案、漳平市人民檢察院訴漳平市國土資源局不履行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法定職責行政公益訴訟案、福建天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訴龍巖市水利局水利行政處罰案、連城縣人民檢察院訴連城縣林業局不履行林業行政管理法定職責行政公益訴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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