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害了!龙岩法院打造生态环境保护“升级版”

31日上午,龙岩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丽丹就龙岩法院生态司法保护状况作了详细介绍,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丁斌参加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厉害了!龙岩法院打造生态环境保护“升级版”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16年以来,龙岩法院通过采取优化组织,持续推进生态环境审判专门化建设、履职审判,有力筑牢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屏障、健全机制,长效推动生态环境司法有序开展、深化共治,持续营造生态环境多元共护氛围等措施,共审结生态类案件2858件,两级法院审理的7例案件入选最高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福建法院生态司法十大案例,2份裁判文书获评全国法院环境资源优秀裁判文书。


厉害了!龙岩法院打造生态环境保护“升级版”


  • 龙岩法院还积极回应林改后司法新需求,妥善审理化解林业承包、森林保险等各类案件443件,调撤率31.8%;
  • 助力绿色矿山建设,共建紫金矿业、马坑矿业等平安、环保矿区;
  • 推进重点流域、清洁大气的有效司法保护,密切配合河长制实施,成立水事审判合议庭专事涉水案件审理,针对生态执法部门监管不到位问题,发出司法建议21条,反馈率85%,有力促进有关部门规范行政;
  • 坚持水土流失区巡回审判,创新生态审判“三三”工作机制,形成水土流失司法治理的“长汀经验”;
  • 出台专门纪要,破解网络交易作案取证定罪难问题,严惩危害动物物种犯罪47件62人;
  • 创设“复绿补种”修复模式,出台生态司法修复的工作意见,开展“复绿补种”工作,生态修复司法走在全省前列;
  • 设立调解超市、促和中心,诉前化解各类生态纠纷185件;
  • 持续提升生态司法“一院一品”,长汀法院作为全省生态环境审判示范基地,首创河道治理“保责监督制”,助力河长制实施。

此次发布的生态环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是龙岩法院近年来审判的大量生态环境案件中,具有代表性和一定影响力的一部分典型案件。

十大典型案例包括:

三个刑事案件,分别是:被告人龙岩福佳矿业工贸有限公司等污染环境案、被告人陈海彬非法采矿案、被告人李东平滥用职权、滥伐林木案;

三个民事案件,分别是:树得林产有限公司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市永定支公司森林保险合同纠纷案、廖德财、曹孙庆诉漳平市九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探矿权转让合同纠纷案、武平县象洞乡新福水电站诉武平县象洞镇人民政府、钟志平取水权纠纷案;

四个行政案件,分别是:福建双富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诉龙岩市环境保护局环保行政强制案、漳平市人民检察院诉漳平市国土资源局不履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法定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福建天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诉龙岩市水利局水利行政处罚案、连城县人民检察院诉连城县林业局不履行林业行政管理法定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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