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因想測試110出警速度被行政拘留

近日,魯甸縣公安局文屏派出所迅速處置了一起謊報警情案,有力維護了公安機關的合法權威。

2019年10月28日凌晨1時許,文屏派出所接到一男子報警稱:我將與我妹妹李某膠(女,19歲,在魯甸一中讀高二)有口角的一個男子殺了,我要自首,我現在在魯甸縣桃源鄉箐門村清真寺旁,請公安機關處理。


一男子因想測試110出警速度被行政拘留


經核實,2019年10月28日凌晨1時許,李某遙(男, 22歲,家住魯甸縣桃源鄉箐門村三社)報稱其殺了與其妹妹有矛盾的一個男子(具體信息不詳),想要自首,民警接警後立即趕赴現場,民警發現李某遙有一股酒味,民警對李某遙報警內容開展了大量核實,經核實李某遙未有殺人事實存在,其妹妹也沒有與他人有矛盾,李某遙涉嫌謊報警情,後民警依法將李某遙傳喚到派出所接受調查處理。

經審訊,李某遙稱撥打 “110”報假警系因為當晚喝了酒,想測試一下警察的出警速度有多快,才編造了自己殺了一個男子的謊言。經進一步調查,李某遙於2016年因吸毒被寧波警方行政拘留15日,2016年因盜竊在浙江義烏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根據《中華人民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相關規定,李某遙因謊報警情、虛構事實被魯甸縣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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