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法定刑事責任年齡,改不改?

近日,大連13歲男孩殺害10歲女童的事件引發關注。據最新消息,男孩因沒達到14歲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不被追究刑事責任,而被收容教養3年。這已經是法律框架內最嚴厲的處理。

我國法律規定:不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不管實施何種危害社會的行為,都不負刑事責任;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只對故意殺人等8種嚴重犯罪負刑事責任;滿16週歲不滿18週歲的,對所有犯罪承擔刑事責任但應從輕處罰。

由此,14歲成為我國未成年人罪犯是否承擔刑事責任的分水嶺。

大部分國家的最低刑事責任年齡都是14歲,以12歲作為分水嶺的國家也不少。

今年兩會上,有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將我國最低刑事責任年齡調整為12歲。同時,一部分人認為在我國未成年人犯罪數量連續9年下降的背景下,沒必要修改14歲這個分水嶺。


14歲法定刑事責任年齡,改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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