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應視情況而定。
律師解析: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規定,“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我們理解,此次假期延長系國務院統一作出的規定,根據國家就帶薪年休假的規定,我們認為年休假應當相應順延。
勞動部關於貫徹《用人單位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的通知第一條第2款規定,“病休期間,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包括在內。”因此, 醫療期與延長3天期間重疊的,不應順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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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2 23:25:42 晉州普法
答:應視情況而定。
律師解析: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規定,“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我們理解,此次假期延長系國務院統一作出的規定,根據國家就帶薪年休假的規定,我們認為年休假應當相應順延。
勞動部關於貫徹《用人單位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的通知第一條第2款規定,“病休期間,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包括在內。”因此, 醫療期與延長3天期間重疊的,不應順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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