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西化工第三季度淨利降84.02% 稱7.49億元仲裁案影響尚無法確定

魯網10月29日訊(記者楊永明)2019年第三季度,魯西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魯西化工或公司)營業收入及淨利潤同比呈現雙降,其中歸屬淨利潤下降幅度超過80%。與此同時,公司稱依然不能確定備受輿論關注的鉅額仲裁案的後續影響。

魯西化工發佈的《魯西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報告》(下稱三季報)顯示,2019年第三季度,魯西化工實現營業收入37.81億元,較去年同期下降26.80%;前三季度,公司實現營業收入136.42億元,較去年同期下降13.50%。魯西化工將營業收入的下降歸因於其主要產品的銷售價格同比下降。

盈利方面,2019年第三季度,魯西化工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1.01億元,較去年同期下降84.02%;年初至報告期末,魯西化工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8.64億元,較去年同期下降63.25%。受此影響,公司第三季度以及年初至報告期末基本每股收益分別為0.069元和0.582元,較去年同期分別下降83.17%和62.16%。

營業收入的下滑同時帶來了公司經營性現金流狀況的惡化。據三季報,年初至報告期末,魯西化工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入為155.46億元,相同期間內,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出為134.28億元。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為21.17億元,較去年同期下降40.26%。對此,魯西化工在三季報中表示,經營性淨現金流的下降主要是銷售收入減少所致。

事實上,魯西化工或已在主動壓降現金支出。據三季報,公司應付票據數額由2018年末的7580萬元激增至報告期末的10.68億元,增漲超過13倍。魯西化工在年報中對此的解釋為“應付票據較年初增加1309.15%,主要是應付商業承兌匯票增加所致”,而商業承兌匯票結算的增加,或表明魯西化工主觀減少經營性現金支出。

另外,魯西化工還在三季報中披露了鉅額仲裁進展狀況。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機構於2017年11月作出仲裁裁決,主要裁決結果為:仲裁庭宣佈,公司使用了受保護信息設計、建設、運營其丁辛醇工廠,因此違反了並正繼續違反《低壓羰基合成技術不使用和保密協議》,公司應當賠償各項費用合計人民幣約 7.49 億元。

2019年7月3日,魯西化工披露了《關於仲裁事項的進展公告》,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就申請人(莊信萬豐戴維科技有限公司、陶氏環球技術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本公司)申請承認及執行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機構做出的仲裁裁決一案舉行了聽證,本次聽證為非公開審理。聽證過程中,申請人就被申請人提交的證據發表了初步質證意見。申請人尚未針對被申請人的證據提交反駁證據。就後續的舉證、質證及雙方辯論等事宜,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將依法另行安排。”

同時,針對案件後續影響,魯西化工稱“本案已經進入聽證環節,但公司暫無法判斷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影響。公司已聘請國內律師進行積極應對,並將依法採取最有利措施維護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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