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保权益,全面覆盖无死角 ——康保办理一起过失致人死亡之案收效好

2019年10月24日,“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已经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审查羁押的必要性,经审查认为没有羁押必要性的,应当变更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依指导可看,在不违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不违背公平正义的前提下,可不采取羁押强制措施的,可不采取羁押强制措施。

认罪认罚保权益,全面覆盖无死角 ——康保办理一起过失致人死亡之案收效好

2019年9月24日,康保县检察院受理一起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案,犯罪嫌疑人苏某在康保县芦家营乡芦家营村的一块莜麦地开联合收割机收割庄稼,倒车时由于疏忽大意将马某压倒,致马某死亡。康保县检察院受理后,释法说理,第一时间告知犯罪嫌疑人苏某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最终,苏某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后康保县检察院及时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苏某属过失犯罪,且悔罪表现好,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并获得谅解,此外苏某身体状况差,头部和胃部存在严重疾病不适宜羁押,综上认为苏某没有羁押的必要性,于2019年10月22日予以释放并办理取保候审。

此举并非为犯罪分子“送福利”,而是在认罪认罚的规则下,嫌疑人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以经济补偿作为帮助被害人家属走出困境的方式,最大限度维护被害人家属权益,切实将轻微犯罪带来的社会矛盾,消弭于无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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