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哪裡是“記者”,分明就是暴徒的幫凶

打斷警方代表發言,大聲叫囂,用強光手電筒照射講臺上的發言人,這就是昨天(28日)香港警方的新聞發佈會上所發生的遺憾一幕。

惹事的,是三個所謂的“記者”。說她們是記者,無非她們當時坐在警方記者會的記者席。然而,在場的新聞專業人士也好,警方與傳媒溝通者也罷,包括香港的許多看直播的電視觀眾,只感到這三位無非是“鬧劇演員”。既然毫無新聞專業操守,又何來“記者”之稱呢?

這哪裡是“記者”,分明就是暴徒的幫兇


自稱記者的女子葉家文率人攪亂警方記者會

且看他們的“表演”:在警方例行記者會舉行了大約15分鐘時,三名女子突趨前打斷,身穿綠長裙、背揹包及紅環保袋者率先“發難”,大叫:“為前線記者發聲,抗議警方阻礙採訪。”,另兩人緊隨其後,其中一人還戴著口罩。當三人強光電筒照射臺上的警方代表後,警方代表不滿退席。

然而,這三人還不罷手,繼續出乖露醜。他們不僅互相問答有關電視是否仍在直播等內容,還試圖煽動在場的記者聯合抵制記者會。由此可見,她們根本不是來採訪,或者說來參加記者會的。她們完全就是來砸場子的!在騷擾了一陣之後,她們三人終於離開。此際,《蘋果日報》記者和幾個自稱“獨立媒體”的“記者”也跟隨她們離開了現場。大多數記者則仍留在現場完成工作。

後經瞭解,帶頭搞事的綠裙女子名叫葉家文。她拿著一份香港記者協會發的“記者證”,卻並沒有向警方透露自己是哪家媒體的。而跟隨她來的另兩個女性,則連“記者證”都沒有,連“黑記”都不算,竟然能硬闖警方記者會。

這哪裡是“記者”,分明就是暴徒的幫兇


搞事者用強光照射警方發言人

記者該幹嘛?說得簡單些,對新近發生的事實進行報道而已。換句話說,尊重被採訪者,無非是記者最基本的修養。而通過在香港多日採訪,我們發現,香港的記者中,存在許多缺乏最基本新聞操守和職業素質的人。在新聞發佈會上鬧場,也不是第一回了。此前,同樣是在警方的發佈會上,廣東廣播電視臺的記者陳曉前,因為手持手機進行拍攝,而有記者懷疑她把自己拍攝進去,於是群起而攻之。這實在令人搞不懂——難道出席記者會,特別是提問的記者不該公開自己所在哪個媒體嗎?

無獨有偶,在今年8月,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媒體,有記者以審問和責罵方式追問、打斷她的講話,甚至在記者會結束時高聲叫嚷“你幾時去死”。此等“罵將”,斯文掃地,還有一絲記者的身份特徵在身嗎?

不得不說,香港特殊的媒體環境,造成了記者行當有別於內地,同樣有別於國外。在香港,主要有兩個新聞工作者組織。一為香港新聞工作者聯會,一為香港記者協會。此前圍攻陳曉前的那些香港記者,大多是香港記者協會的記者,像《蘋果日報》還是香港記者協會執行委員會的成員。在香港風波之初,香港知名媒體人屈穎妍就爆出,香港記者協會發記者證的流程特別簡單,想加入的人,只需要交150港幣的費用,然後填個表、交個照片,就可以獲得“記者證”。 學生入會更是隻需20元港幣。至於是否有新聞專業能力,或者有記者操守,都不在該協會考慮之列。

屈穎妍當時說,這些人就可以穿上寫著“記者”兩字的熒光黃背心,耍弄著新聞媒體的“第四權利”,成為暴亂現場的“指揮官”。

這哪裡是“記者”,分明就是暴徒的幫兇


一位70歲的香港老婆婆曾經在馬路上責問香港記者:“你拍我拆路障,為什麼不拍暴徒扔磚頭、破壞公物?你的良心呢?”由此可見,許多香港記者協會的記者,其所作所為已經受到沉默的大多數的憤恨!

香港媒體近日報道,香港特區政府和警方曾研究以官方發證、派發官方認可的識別物品等方式,辨識在示威衝突現場採訪的記者。香港記協公開表示反對。其理由無非此舉將破壞新聞自由。可他們號稱最有新聞自由的美國紐約,警方卻是有權發出記者證的。只有申請到“Working Press”記者證的記者,才有可能在突發事件現場,在警方許可的範圍內進行採訪!

新民眼工作室

作者 | 新民晚報香港報道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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