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又一個惡勢力團伙被“拿下” ——都勻市法院公開宣判陸某等四被告人開設賭場、聚眾鬥毆罪案件

10月28日下午,都勻市人民法院公開宣判陸某等四被告人開設賭場、聚眾鬥毆罪案件,陸某等四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至二年不等的刑期,一個惡勢力團伙被成功端掉。

2017年初以來,獨山籍人員陸某某、吳某某、林某某等人(另案處理)先後在獨山縣開設了賭場。受陸某某、吳某某、林某某等人邀約,被告人陸某夥同王某某(在逃)攜管制刀具看護賭場並維護秩序。護賭結束後,陸某或王某某從賭場老闆處領取“抽水錢”,發放給護賭成員;還從賭場老闆處領取“宵夜錢”後邀約護賭成員吃宵夜,並曾約定護賭成員遇事要相互幫忙。在此過程中,二人經人介紹陸續吸收被告人黎某、石某、陸某甲等人為賭場護賭。王某某、陸某經常將護賭成員糾集在一起,以具有暴力、威脅性質的手段為後盾,在獨山縣城周邊賭場多次進行護賭活動,逐漸形成了惡勢力團伙,嚴重影響當地社會秩序和善良風俗。在護賭過程中,王某某認識了經常參賭人員陸某豪。2018年1月17日,陸某豪在都勻市某鎮與一輛貨車駕駛員因會車發生口角,遂邀約王某某參與毆鬥,王某某又邀約了團伙成員陸某、黎某、石某、陸某甲等4人攜帶團夥護賭刀具,迅速集結後到都勻市某鎮參與聚眾鬥毆,致一人死亡、多輛車輛受損,造成嚴重後果,社會影響惡劣。

經審理查明事實後,市法院認為:被告人陸某、黎某、陸某甲、石某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震懾手段在獨山縣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並參與聚眾鬥毆致一人死亡,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應認定為惡勢力團伙。被告人陸某、黎某、陸某甲、石某協助他人開設賭場13次,從中抽成營利每人四千元,四被告人的行為均構成開設賭場罪。被告人陸某甲、石某受他人邀約,攜管制刀具參與多人鬥毆,二被告人的行為構成聚眾鬥毆罪。據此,市法院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以開設賭場罪、聚眾鬥毆罪,數罪併罰,判處陸某有期徒刑五年、罰金人民幣六千元;判處黎某有期徒刑四年零九個月、罰金人民幣五千元;判處陸某甲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罰金人民幣四千元;判處石某有期徒刑二年、罰金人民幣四千元;沒收四被告人的違法所得及作案所用的三把管制刀具。(作者:向冬雪)

大快人心,又一個惡勢力團伙被“拿下” ——都勻市法院公開宣判陸某等四被告人開設賭場、聚眾鬥毆罪案件

圖為公開宣判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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