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老婆不成功,還被騙走一筆錢


“定位”老婆不成功,還被騙走一筆錢


本報記者 高敏 見習記者 應欣欣 通訊員 甌文 朱思君 周斌豔 胡述劍 王鳳霞 鄭倩

時間:

10月23日

地點:

溫州甌海區法院

通過手機定位信號快速找到要找的人,張某最初只是在微信群裡看大家討論“討債定位”的,後來聯想到可能有人會需要這種業務,便決定通過定位服務來賺錢。

張某在網上找到定位的相關照片和文字,自學創立了一個所謂的“天眼定位系統”,然後在貼吧、微信群裡發佈廣告,明示暗示可以用定位系統給人定位,等待客戶上鉤。

張某提供的定位有按次數收費,有按使用時長收費,也有按照軟件收費,每次定位收費大約在200到800元之間,收多少錢全憑心情,軟件收費區間是3500到4000元,如若“包月”則是1000到1500元。

今年5月的一天,方某和妻子大吵一架,妻子一氣之下離家出走。為了尋找她的下落,方某在網上搜索如何定位。就這樣,方某和四處“撒網”的張某相遇了。

方某與張某聯繫上後,通過微信先轉了第一筆錢。之後,張某提供了一個定位給他,定位顯示方某的妻子在上海。當天下午,方某就從溫州趕到了上海。張某說,要看更具體的定位就要再轉賬。於是,方某又轉了3次錢。誰知,張某又說要付費購買定位軟件,但方某發現付費後下載的定位軟件根本沒有用。張某給出的解釋是,手機裡的殺毒軟件使這些定位軟件失靈了,讓方某恢復出廠設置。方某試了一下還是不行,張某又以網絡中斷為由搪塞了一番,然後就把方某拉黑了。

等方某意識到自己上當受騙時,已經給張某轉了7800元。今年6月3日,張某在廣東省惠州市落網。

法庭上,張某對自己的詐騙行為供認不諱,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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