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宣判

2019年10月28日下午,都匀市人民检察院以恶势力性质案件提起公诉的陆某某等四人开设赌场、聚众斗殴一案在都匀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陆某某等四人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九个月至二年不等的刑期,判决后四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都匀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宣判

审理查明,2017年初以来,陆某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准备了砍刀和钢管等凶器,在独山县城周边他人开设的赌场多次实施看场护赌活动,严重影响当地社会秩序。2018年1月17日凌晨,该团伙受独山县社会闲散人员邀约,到都匀市墨冲镇参与斗殴,社会影响恶劣。

都匀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宣判

该案是都匀市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办理的一起疑难、复杂涉恶势力案件。都匀市人民检察院在审查一起聚众斗殴案件时,发现陆某某等人涉嫌在独山县开设赌场的犯罪线索,经都匀市公安局深挖彻查,最终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提起公诉。

该案的办理,充分彰显都匀市政法机关持之以恒开展扫黑除恶的决心。都匀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开展工作,有效打击犯罪,维护本地安全稳定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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