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和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
接到辖区群众梁某报警
称自己在网上被他人诈骗了八万七千余元
这到底是咋回事?
网上认识一个供货商 给对方转账8万7千元
民警通过对梁某询问了解到
梁某在去年年底从网上认识了一位
自称是佛山名牌门窗厂的业务员刑某
刑某自称能为梁某提供
优质且远低于市场价的阳光房材料
经过一段时间的联系
梁某向刑某下了一份八万七千元的阳光房材料订单
下了订单后梁某分多次陆续将八万七千余元转给刑某以为刑某会按照约定将货物运输过来没想到刑某并没有按照约定发货
转账后 供货商玩起了失踪
据了解刑某仅向梁某发了一份一万余元的货物
而且货物跟梁某预定的货根本就不符合梁某后来向刑某继续索要剩余货物的时候刑某就玩起了消失把梁某的微信拉了黑名单
天网恢恢,犯罪嫌疑人在广东被抓获
梁某在无奈之下报了警接警后,民警迅速展开侦查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为广州籍男子刘某和海南籍男子刑某并迅速将二人进行上网追逃
随后二人被广东佛山警方抓获并移交太和警方孙永刚
太和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两人到案后供称开始仅仅是想赚些差价,后梁某把货款全部转过去之后,被两人挥霍掉。因为没有钱购买货物就一直拖着,后来玩起了人间蒸发。两人到案后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十分后悔,愿意赔偿梁某的一切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目前
两人已被太和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等待两人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在这里也提醒大家
凡是涉及转账他人的情况
一定要再三核实对方的身份
切勿随意相信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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