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检察院“三建三化三抓” 发挥案管评查职能 助推案件质量提升

睢宁县检察院“三建三化三抓” 发挥案管评查职能 助推案件质量提升

近年来,江苏省睢宁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案件监管职能,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综合运用异地、常规、专项三种评查方式,助推案件质量提升。2018年以来,该院获省级以上表彰的“十大”及优秀案件4件,其中一起案件获评全省“十大法律监督典型案例”,并入选省《公告》案例,案件评查相关经验做法被省院以小课堂形式进行全省授课。

一、异地评查中注重“三建”, 做好意见收集与分析

一是建立“个案问题表”。利用案管大数据智能辅助平台统计分析功能,建立本院被评案件问题表。通过分析发现,因扫描设备配置不到位等原因导致部分文书上传不及时。该院立即采购一批高拍仪,保障办案检察官人手一台,同时组织评查人员对需上传的70多种文书目录发至办案部门参照操作。二是建立“类案问题表”。对取保候审、退查及延期等案件类型建立分析表,便于比对同类案件高发问题。对普遍性、多发性问题,自行编制《案件监管口袋书》,提高问题整改率,得到省、市院充分认可。市院以该口袋书为蓝本,编印《案件办理小助手》,全市下发推广。三是建立“典型问题表”。对异地评查中发现的典型性问题及时上报市院,形成上下一体评查,促成监督成果转化。如该院在评查沛县院办理的李某诈骗一案中,发现承办检察官存在没有亲自讯问至少一次的情形,违反了最高检《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相关规定。睢宁县院及时将问题上报至市院。市院复查后,向办案检察院发出《交办监督线索通知书》,促使办案部门召开整顿会议,问题得到及时整改。

二、常规评查中注重“三化”,部门联动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评查数量具体化。出台《睢宁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实施细则》,细化案件质量评查的内容、范围及方式等。其中规定,常规评查要以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为单元,随机选取一定数量或比例的案件进行评查,每位检察官每年被抽查的案件数不低于二件。今年以来,该院已组织常规案件评查47件。二是评查组织权威化。在全市率先出台《检察委员会委员评查案件规定》,定期组织检委会委员评查案件。今年已组织检会委员评查案件30件。检委会委员在案件评查中,发现多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中存在发破案经过叙述不明、送检程序不规范等情况。该院及时牵头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就相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促进该类案件的规范办理。三是评查结果客观化。检务督查人员作为评查小组成员,对不捕、不诉、诉后撤回、裁判改变定性等案件开展廉洁性、纪律性审查,检务督查部门出具案件外部评价,案管部门综合确定案件质量等级。发现办案存在严重不规范行为的,记入检察官司法档案。

三、专项评查中注重“三抓”,精准选点扩大监督效果

一是抓好一定时期内监管重点。办理的 “106”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涉案人员62人,涉案卷宗400余册,涉及多种罪名犯罪近百起。案管部门、业务部门、检务督查抽取业务骨干组成联合专项评查小组,对该案从实体和程序进行全面评查,促进该案规范办理。在上半年省院组织的全省扫黑除恶重点案件专项评查中,该院所办理的涉黑案件无一通报问题。二是抓准个案评查监管点。在对一起未成年人不起诉案件评查中,发现承办人未及时拟制解除文书及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等,案管部门及时督促办案部门整改。该监管案例上报至省院后,引起省院高度重视,在全省未检条线内开展了一次未成年人不起诉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核查。三是抓实评查结果的分析运用。结合“10.6”案件评查问题,撰写的《涉黑组织开设赌场套路深花样多危害大必须惩防结合破“网”打“伞”》情况反映,分别被中办、高检、省院单篇采用,并被评为2018年度全省优秀检察信息;结合退查案件专项评查,撰写《2014—2018年度审查起诉退查案件情况分析》,促使业务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至今年8月份,案件退查率由上半年的76.51%下降至3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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