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檢察機關對劉森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本報北京10月14日電(全媒體記者戴佳)記者今天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瞭解到,近日,河南省新鄉市委原常委、秘書長劉森(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河南省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洛陽市檢察院向洛陽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劉森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洛陽市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劉森利用其先後擔任長垣縣縣長、縣委書記,新鄉市副市長和新鄉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秘書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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