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武將張瓊之死,看宋太祖和宋太宗兄弟的權力暗流

在《宋史》中,宋太祖趙匡胤的形象是仁慈寬容的,從善待周世宗後人和善待功臣便可以看出了。

但是,官修的史書不乏刻意塑造。

有時候我們我們能從史料中發現一些。

如北宋武將張瓊,宋太祖的親信,關於的死亡竟然有“自殺”和“賜死”兩種說法。

細看這兩種說法,我們能發現史家對張瓊之死做了曲筆,是為了保全美化宋太祖和宋太宗這兩位帝王的形象。

從武將張瓊之死,看宋太祖和宋太宗兄弟的權力暗流

宋太祖

一、張瓊之死:“自殺”還是“賜死”?

張瓊是趙匡胤麾下難得的猛將,“瓊少有勇力,善射,隸太祖帳下”,且對趙匡胤有救命之恩。

及攻壽春,太祖乘皮船入城壕。城上車弩遽發,矢大如椽,瓊亟以身蔽太祖,矢中瓊股,死而復甦。

由此張瓊受到趙匡胤的賞識,等到趙匡胤代周建宋後,“擢典禁軍,累遷內外馬步軍都軍頭、領愛州刺史”。

建隆二年(961年)趙光義改任開封尹,他留下的殿前都虞候一職經宋太祖欽點由張瓊接任。

太祖曰:“殿前衛士如狼虎者不啻萬人,非瓊不能統制。”即命瓊代為都虞候。

但就是這樣的一位深受宋太祖器重的心腹愛將,卻在兩年後死去,而且死因或者說說法,在史書中記載各異,令人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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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瓊劇照

在同一部《宋史》中,關於張瓊之死的記載就前後不一。

《宋史·張瓊傳》是這樣記載的:

建隆四年秋,郊禋制下,方欲肅靜京師,乃召訊瓊。瓊不伏,太祖怒,令擊之。漢卿即奮鐵撾亂下,氣垂絕,曳出,遂下御史案鞫之。瓊知不免,行至明德門,解所繫帶以遺母。獄具,賜死於城西井亭。

這裡說張瓊涉入案件被審,被宋太祖下令用鐵撾(一種兵器)砸的半死,“氣垂絕”。不久之後被“賜死”。

細看這裡的記載,張瓊的死狀很慘,先是被鈍器一頓亂錘,砸的半死,只留半口氣然後被扔進監獄,而後被賜死。即便不賜死,估計張瓊也活不了多久了。

這段記載,大怒的宋太祖完全沒有一點仁慈。

而《宋史·太祖本紀》的記載就簡單多了:

八月壬午,殿前都虞候張瓊以陵侮軍校史珪、石漢卿等,為所誣譖,下吏,瓊自殺。

這裡說張瓊被誣告下獄,“自殺”而死。

其實“自殺很多時候也是”“賜死”的另一種表述,但是《太祖本紀》的記載直接將宋太祖當場讓人“擊之”的行為給消去了。

這是《宋史》前後有異的地方,顯然張瓊之死不是表面的那麼簡單。

對於張瓊之死的後續事情,《宋史·張瓊傳》繼續道:

太祖旋聞家無餘財,止有僕三人,甚悔之。因責漢卿曰:“汝言瓊有僕百人,今何在?”漢卿曰:“瓊所養者一敵百耳。”太祖遂優恤其家。以其子尚幼,乃擢其兄進為龍捷副指揮使。

這是坐實了張瓊死於史珪、石漢卿等人的誣告,宋太祖隨即後悔,只好“優恤其家”來彌補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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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照

不管是自殺還是賜死,張瓊之死都是出自宋太祖,宋神宗時期,神宗與王安石對話,也論及張瓊之死:“太祖敢於誅殺,然猶為史珪、丁德裕之徒所欺,而濫及無辜。”

宋太祖被史珪所欺而誅殺的“無辜,應該就是張瓊。

李燾的《續資治通鑑長編》在記載張瓊之死的時候,大抵和《宋史·張瓊傳》一樣,不同的地方有兩個:

一是用“即自殺”來代替“獄具,賜死於城西井亭”,二是在優待張瓊家人後添加一句“然亦不罪漢卿”。

李燾在這樣記載的時候,還特意做了考證說明:

“《新錄》及《國史》並宋白所為《瓊傳》並雲獄具,乃賜死於城西井亭。今從 《舊錄》。疑 《新錄》與 《國史》及宋白或加潤飾也。

北宋官修的《太祖實錄》有新舊兩個版本,這裡《新錄》指的是《太祖新錄》,是宋真宗時期重修而成的,李燾認為不真實,他改為依據原始版本即宋太宗時期的《太祖舊錄》記載。

這裡就產生了一個問題,為何《舊錄》作“自殺”,而《新錄》作“賜死”處理呢?

這“死法”的不同,這不能不讓人對張瓊的死因產生懷疑。

二、張瓊之死:事涉宋太宗

關於張瓊的死因,《宋史》給出的答案是:

瓊性暴無機,多所凌轢。時史珪、石漢卿方用事,瓊輕侮之,目為巫媼。二人銜之切齒,發瓊擅乘官馬,納李筠隸僕,畜部曲百餘人,恣作威福,禁軍皆懼。

這是說張瓊本身性格有問題,輕侮過史珪、石漢卿,被兩人懷恨在心,打擊報復。

但是問題是,張瓊死後,宋太祖已經意識到這是誣告,但是對史珪、石漢卿卻沒有加以處罰,而是繼續信任,這就有蹊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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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太祖

其實在《宋史·張瓊傳》中,史珪、石漢卿誣告張瓊時,還有有一句罪名至關重要。

又誣毀太宗為殿前都虞候時事。

張瓊對前任殿前都虞候、晉王趙光義在任時一些事有異見。

而這件事從史料來看,並不是誣陷,張瓊的確和晉王趙光義不是一路人,他忠心的是宋太祖。

宋仁宗時期,僧人文瑩撰有《玉壺清話》,記載了五代至宋初的一些逸聞,關於張瓊之死,書中記載道:

開寶初,太宗居晉邸,殿前都虞候奏太祖曰:“晉王天日姿表,恐物情附之,為京尹,多肆意,不戢吏僕,縱法以結豪俊,陛下當圖之。”上怒曰 :“朕與晉弟雍睦起國,和好相保,他日欲令管勾天下公事,粗狂小人,敢離我手足耶?”亟令誅之。

這裡雖沒有提到該殿前都虞候是誰,但是不難推測,因為宋太祖時期的殿前都虞候只有三人:宋太宗、張瓊和楊義。

宋太宗自不用說,楊義直到宋太宗時期還任殿前都虞候。

所以這裡被殺的殿前都虞候只能是張瓊,至於“開寶初”應當是誤載,當為“乾德初”。

根據這個記載,張瓊勸宋太祖對於晉王趙光義多加以提防,採取措施,結果令宋太祖不滿而殺之。

這裡坐實張瓊的死因和死法,張瓊因言及晉王而被“誅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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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王趙光義劇照

而且《玉壺清話》的後一段更是直接言明張瓊被殺是晉王的主意:

……亟令誅之。逮太宗纂承,高陽關奏:“妖氣夜起,橫亙北陸,邊情頗搖。”太宗召向相敏中於玉華殿密議之。向奏曰:“臣聞崔翰領節高陽,恃功驕恣,橫越兵律。陛下宜召還誅之,以厭氛祲。”上曰:“是何言歟?朕嘗乘怒誅張瓊,至今痛恨。若翰者,朕以其能,拔於行伍,遂建節旄,料渠不肯辜朕也。”

這裡借宋太宗之口說“朕嘗乘怒誅張瓊”,說明當時還是晉王的宋太宗聽聞張瓊告發攻訐直接,大怒,讓宋太祖不得不處死張瓊。

宋太祖為何為了弟弟趙光義不惜處死張瓊呢?

張瓊死於乾德元年(963年)八月,這一年大宋看似風平浪靜的朝堂其實很不平靜。

約在這之前一多半左右,宋太祖開始了杯酒釋兵權,一大批武將交出了兵權。這一時期宋太祖和晉王兩兄弟的關係也是非常好的。

這時候的晉王是開封府尹,這在當時是一個強烈的政治信號。

從五代至宋初,任開封府尹者,多為事實上的儲君。

不管宋太祖是否真的有意如此,他讓弟弟出任開封府尹,無疑是釋放一個信息。

宋太祖這麼做是出於現實的考慮,當時趙宋的統治還不是特別的穩定,宋太祖的兒子才幾歲,而且周世宗的教訓就在眼前。

為了穩妥起見,宋太祖顯示出以弟弟為儲君的意思。

從趙宋江山考慮這自然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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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照

但是這可能讓忠心於宋太祖的一些人感到不滿,對此加以勸諫,比如張瓊。

面對張瓊這般直接挑破趙氏兄弟二人的關係,宋太祖很生氣,晉王也是很生氣。

這裡的很多事都被官家和諧了,所以我們只好推測一二。

首先是晉王趙光義很生氣,被人攻訐大有斷去儲君之勢,這和殺了他幾乎沒有區別,不懲治張瓊他是無法消氣心中怒氣的。

而且張瓊被史珪、石漢卿誣告,多少也與他有關係。

史珪、石漢卿是典型的小人,史珪“多智數,好以甘言小惠取譽於人”,石漢卿“性桀黠,善中人主意”。

這樣的人誣告張瓊,不利用張瓊“誣毀太宗為殿前都虞候時事”才怪。

這兩人是否向晉王靠攏也並非沒有可能。

雖然沒有直接證據證明史珪、石漢卿是晉王的人,但是起碼在這事上他們有相互利用的關係。

不得已宋太祖借誣告一事,處死張瓊來息事寧人,也只有這樣才能理解為何後來知道是誣告也沒有追究史珪、石漢卿的罪責。

宋太祖末年,已經戰死的石漢卿被宋太祖追究,追回給石父的優待,而史珪也被貶出外放。

不過宋太祖死後,繼位的宋太宗想起了史珪,頗為重用,滅北漢、北伐契丹都讓史珪領兵隨行。

三、張瓊為了唯一被宋太祖處死的大臣

張瓊因為宋太祖和宋太宗兄弟的關係而被殺。

繼位後的宋太宗為了隱藏兄弟的矛盾,在修編的《太祖舊錄》中以“自殺”給張瓊定案,只說張瓊是死於小人的誣陷,而不涉及他。

而到了後來,官方對張瓊之死由“自殺”改為“賜死”,不再遮掩宋太祖“誅殺大臣”的不仁之舉,但是對死因繼續諱莫如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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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太宗趙光義

但是民間的筆記可不像官方那樣充滿曲筆,有意遮掩。

除了仁宗時期的《玉壺清話》記載外,兩宋之際學者羅從彥也有類似的記載。

羅從彥在《遵堯錄》中,稱讚宋太祖有仁心時說道過這樣一句話:

“故開寶之前,惟殿前都虞候張瓊以忤晉邸伏法外,未嘗輒誅大臣。”

這裡說,張瓊是唯一一個被宋太祖誅殺的大臣。

原因是“以忤晉邸”。

有時候民間的記載遠比正史直接。

官方的記載,由於曲筆的存在,使得一些事情的真相難以理清。而有時候,一些曲筆也可能是史家留給後人的暗示。

張瓊之死,一說自殺,一說賜死,這樣前後不一的記載,已然讓人懷疑其中的蹊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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