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断家务 多年“死循环”案执结

8月21日,年近七旬的彭某高兴地来到甘井子区法院。当她从执行局法官李书印的手中接过期盼已久的房屋钥匙时,激动得热泪盈眶。周某、季某离婚纠纷引发的拖欠住房帮助费、子女抚养费和拒不腾退房屋三起相互关联的执行案件,经执行局长黄健和执行法官李书印多次耐心接访调解,最终成功执结。

离婚后财产纠纷难调解

1998年4月27日,周某与季某自由恋爱结婚。婚后因生活琐事,时常争吵,致使夫妻感情破裂。2010年6月25日,经甘井子区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女由季某抚养,周某每月承担抚养费500元至女儿独立生活时止。同时,周某给付季某财产折价款和住房帮助费3万元。法院判决后,周某未履行生效的法律义务,而季某则以各种理由长期居住在周某母亲彭某的房屋内不肯腾房。为此,彭某以本属于自己的产权房,而与其儿子周某离婚后的季某一直无理占有居住为由,将季某起诉至甘井子区法院,要求季某从房屋中搬出。

2011年8月15日,法院判决季某腾退房屋。但季某认为,法院判决彭某儿子周某与其离婚时,判决书上列明的各项给付义务周某一直未履行,所以不愿腾退房屋。彭某则认为,季某与周某之间的离婚纠纷,与己无关,坚决要求季某从房屋中搬出。为此,两人僵持不下。彭某一次又一次地找到法院,每次,执行局长黄健都耐心接待,于情于理反复地调解,但双方始终无法达成和解方案。

多年“死循环”案执结

2011年11月21日,彭某以季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确定的义务为由,向甘井子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季某搬出占用的房屋。承办该案的是执行局法官李书印。受理该案后,李书印深入细致地了解案情,通过查阅大量卷宗,走访和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并听取黄健交代处理该案应注意的事项后,找出了案件难以执行的症结所在。法院判决彭某儿子周某应该赔付给季某的财产折价款、住房帮助费和孩子抚养费,因彭某儿子周某失踪,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致使季某不肯腾退住房。再难的案件也要按程序推进,李书印先到被执行人季某家中,依法向其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耐心对其明法析理。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他不断让被执行人季某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展现法官应有的职业道德操守。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是从法理与情理上,李书印让双方当事人意识到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充分考虑到季某的担忧,同时为保护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双方的合法权益,李书印提议,彭某作为周某的母亲,尽管腾房一案与其儿子赔偿季某财产折价款和住房帮助费、给付女儿抚养费的案子无关,但家庭成员之间,有浓浓的亲情,血浓于水,建议彭某先将财产折价款和住房帮助费3万元、子女抚养费4.2万元,共计7.2万元,支付至法院代管款专户,并依彭某申请暂缓发放。另一方面,告知季某履行腾退房屋义务,是领取款项的前提条件。彭某接受了法院的建议,很快将两笔款项一并支付至法院代管款专户。

李书印根据有关完善执行工作衔接机制的规范性文件规定,告知季某法院已收到执行到位的款项,建议其将房屋腾退给彭某后提取款项。季某接受了法院建议,主动腾退房屋,并领取了执行款。最终,三起僵持多年被陷入“死循环”的案件顺利执结。 王中华 半岛晨报、39度视频 记者岳宇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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