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單列市和副省級城市有什麼區別?哪個更好?

柔軟的維尼熊


計劃單列市和副省級城市都是我國在不同的經濟發展時期所產生的城市級別,雖然計劃單列市和副省級城市的名字不同,但是兩者最初的淵源是一致的。當年在我國經濟發展之初,為了使國內一些經濟發展比較好的城市,能夠引導地區經濟共同發展,形成中心城市從而設立了計劃單列市,最高峰時期我國的計劃單列市數量達到14個。但是後來因為計劃單列市的職責範圍與省一級單位的職責界限不清楚,偶爾會產生一些推諉扯皮,所以將省會兒一級的計劃單列市名稱取消,改稱為副省級城市。
當前我國的計劃單列市還有5座,分別是大連青島,深圳、寧波、廈門,這5座城市,在所在的省份基本上也能夠代表經濟最發達的城市。從級別上來講,計劃單列市和副省級城市基本不相上下,但因為計劃單列市的數量比較稀少,所以當前人們廣泛認為計劃單列市的級別要高於副省級城市,因為計劃單列市再進一步便是直轄市。
我們以當前重慶市為例,當年重慶市最先開始也是計劃單列市之一,後來重慶市升級為直轄市,級別便高出當前的副省級城市以及計劃單列市。這兩種城市的種類相比較,並沒有哪一個更好之分,在當前的經濟發展情況下,基本上可以看作是副省級省會城市為更多是一座省份的行政中心,而計劃單列市更多承擔經濟先鋒軍。歡迎關注“地理有意思”留言一起探討。

地理有意思


計劃單列城市是經濟實力比較強或者戰略地位非常重要的城市,顧名思義,計劃單列城市就是該市的國民經濟計劃預算從所在的省份中單列出來,統一由中央預算控制;該市的財政收支直接與中央財政掛鉤,由中央財政與地方財政兩分,無需上繳省級財政。中國現有深圳、大連、青島、寧波、廈門五個計劃單列城市,計劃單列城市享受著省一級的經濟權限,實行中央與所在省雙重管理的模式,一般以所在省的管理為主;

副省級城市的的前身都是計劃單列城市,其行政權限享受副省級的權限,擁有部分立法權,正式施行於1994年2月25日,其黨政機關主要領導幹部行政級別為省部級副職。

副省級市的黨委、政府機關主要領導的級別,即中共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市長、政協主席職務列入《中共中央管理的幹部職務名稱表》,其職務任免由省委報中共中央審批。但是在行政區劃類別上,副省級市仍然屬於省轄市,由所在的省級行政區管轄。
中國現有15座副省級市:廣州、武漢、哈爾濱、瀋陽、成都、南京、西安、長春、濟南、杭州、大連、青島、深圳、廈門、寧波。其中深圳、大連、青島、廈門、寧波是計劃單列市,其它都是省會城市。

坐看雲起於此時


副省級城市包括十個副省級省會城市和五個計劃單列市

副省級省會城市:

哈爾濱(黑龍江)、長春(吉林)、瀋陽(遼寧)、濟南(山東)、西安(陝西)、四川(成都)、南京(江蘇)、杭州(浙江)、武漢(湖北)、廣州(廣東)

計劃單列市:

大連(遼寧)、青島(山東)、寧波(浙江)、廈門(福建),深圳(廣東)

從行政級別來看,沒有什麼區別,四大班子正職(市委書記、人大常委會主任、市長、政協主席)都是副部級官員。

副省級省會城市一般在全省乃至全國都有較高的地位,無論是政治、經濟、文化、交通、醫療、軍事、社會發展都普遍高於地級省會城市。

計劃單列市而是我國在改革開放時期批准的

大連市(1984年7月18日批准)
青島市(1986年10月15日批准)
寧波市(1987年2月24日批准)
廈門市(1988年4月18日批准)

深圳市(1988年10月3日批准)

現有的國家計劃單列市是中國對省轄市實行計劃單列,是指在行政建制不變的情況下,省轄市在國家計劃中單列戶頭,由中央賦予這些城市相當於省一級的經濟管理權限


命中註定0718


副省級市是中國行政架構為副省級建制的省轄市,正式實施於1994年2月25日,其前身為計劃單列市。


副省級市的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四套班子正職,行政級別為省部級副職,職務列入中管幹部職務名稱表。四套班子副職,行政級別為廳局級正職,副省級市轄區四套班子正、副職和市直部門正、副職,行政級別為市正局級、市副局級,對應全國統一序列的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市直部門內設機構、區轄街道、區直部門正、副職,行政級別為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

計劃單列城市均為副省級市,其功能和地位更加特殊。計劃單列市的國民經濟計劃預算從所在的省份中單列出來,統一由中央預算控制;該市的財政收支直接與中央財政掛鉤,由中央財政與地方財政兩分,無需上繳省級財政。

全國現有15座副省級市,按照行政區劃順序,依次為瀋陽、大連、長春、哈爾濱、南京、杭州、寧波、廈門、濟南、青島、武漢、廣州、深圳、成都、西安,其中大連、寧波、廈門、青島、深圳為計劃單列市,其他都是省會城市。

目前,計劃單列市體制正處於改革理順期,各方面對此的討論比較熱烈。從管理關係和財稅體制上看,計劃單列市對本省形成了割裂,不利於省委省政府對於全省的統一規劃與全面領導;從功能定位和作用發揮上看,其介於直轄市和普通的地級市之間,實際發揮的作用又與直轄市無異。因此,可以大膽地設想,計劃單列市下一步有可能分化為兩個走向,一部分較大的升格為直轄市,另一部分就會降格為普通地級市。


豁達研究


前面幾位大蝦都解釋的很到位,我也沒什麼補充的了。以浙江的杭州與寧波為例說說我的淺淺的認識。

杭州市是浙江省的省會城市,全省的政治行政經濟中心,是省委省政府省軍區司令部所在地,是省級各項事業的示範城市,自然也是浙江省重點建設的城市。杭州市的市委書記一般都是浙江省委常委兼任,政府部門一把手等同浙江省副省長,下轄的區縣一把手都比其他地級市高一個級別,類似於直轄市與省的區別。

寧波市是浙江省第二大城市,是首批國務院認定的計劃單列市,委託浙江省代管。寧波市的市委書記一般也是浙江省委常委兼任,這些年一直都是浙江省委副書記。她的各級行政級別跟杭州一樣,唯一區別就是財政獨立,只對中央負責。國家設立計劃單列市的初衷估計就是想培育幾個地理位置優越經濟基礎紮實的城市,從而帶動周邊城市共同發展。

杭州市與寧波市都是副省級城市,行政體制一樣,有很多省級行政特權,經濟實力強勁,城市建設優美,居民生活品質極高,在浙江省起著各項事業帶頭作用。




木亢


按照行政級別劃分,目前我國城市層級為直轄市、副省級城市、地級市、縣級市等四個級別,其中北京、上海、天津、重慶為僅有的四個直轄市,屬於正省部級城市。

副省級城市,顧名思義,城市的行政級別是副省部級,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市長、市政協主席職務均屬於副省部級幹部,列入《中共中央管理的幹部職務名稱表》,職務任免由省委報中共中央審批。

目前我國共有15個副省級城市,其中大連、青島、寧波、廈門、深圳屬於副省級的計劃單列市,武漢、成都、西安、瀋陽、長春、哈爾濱、南京、杭州、濟南、廣州10個城市屬於副省級省會城市。

回到問題上,副省級城市與計劃單列市有什麼區別呢?

其實從歷史淵源上來說,二者沒有區別,副省級城市的前身,就是計劃單列市。

我們看看副省級城市的由來:

20世紀80年代

1983年2月8日,國家對重慶市實行計劃單列,賦予省級經濟管理權限。

1984年5月21日、7月11日和7月13日,又分別批准了武漢市、瀋陽市與大連市進行經濟體制綜合改革試點的請示報告,賦予這三市省級經濟管理權限,同年7月18日,《關於重慶市、武漢市、瀋陽市、大連市計劃單列的通知》的文件,進一步明確了以上四市的計劃單列市地位。

1984年10月5日,國務院批轉了國家計劃委員會、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關於對一些城市要求在國家計劃中單列戶頭處理意見的報告》,同意報告提出的對“六十年代初期曾實行過計劃單列的哈爾濱、廣州、西安三個省會城市恢復計劃單列,並賦予其相當於省一級經濟管理權限”。

1986年10月15日,國務院在《關於對青島市實行計劃單列的批覆》中同意青島市實行計劃單列。

1987年2月24日、1988年4月18日和10月3日,國務院又分別批覆同意寧波市、廈門市和深圳市實行計劃單列。

1989年2月11日,國務院在《關於南京、成都、長春三市在國家計劃中實行單列的批覆》中同意對這三個省會城市實行計劃單列。

截止這一時段,我國共有14個計劃單列市。

20世紀90年代

1993年7月2日,中共中央發出通知,印發《關於黨政機構改革的方案》和《關於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方案》規定,除深圳、重慶、大連、青島、寧波、廈門這6個非省會城市仍保留計劃單列市外,其餘省會城市不再實行計劃單列,全國計劃單列市由14個減少為6個。

1994年2月25日,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將原14個計劃單列市加上杭州、濟南,共16個城市確定為副省級市。

1997年6月,重慶升級為直轄市,16個副省級城市剩下15個,其中6個計劃單列市僅剩下5個:大連、青島、寧波、廈門、深圳。

這就是我國副省級城市和計劃單列市的由來,可以看出,除掉濟南和杭州,絕大多數的副省級城市以及計劃單列市,都來源於上世紀80年代的計劃單列市。

當然從現狀來看,計劃單列市與副省級城市還是有較大差別的。

副省級城市是行政區劃概念,正式施行於1994年2月25日,前身為計劃單列市,它的黨政機關主要領導幹部,行政級別均為省部級副職。

而計劃單列市不屬於行政意義上的概念,它的全稱是是國家社會與經濟發展計劃單列市,在國家計劃中列入戶頭並賦予這些城市相當於省一級的經濟管理權限,但在行政級別上屬於副省級城市。

也就是說,副省級城市又分為副省級市和計劃單列市(當然,目前所有的副省級市都是省會城市),副省級城市不一定是計劃單列市,但計劃單列市一定是副省級城市。

至於哪個好,這要根據具體情況來看。

副省級的省會城市,是省級黨政機關駐地,一般情況下都是一個省的政治、經濟和文化中心,在我國行政力量承擔著絕大多數資源劃分的現實情況下,理所當然會得到更多的資源和支持,並且政治地位也更高。

但貴為省會,副省級省會城市往往還要承擔著輻射、拉動一個省的經濟與社會發展的責任,同時還要將一部分稅收上繳中央,而計劃單列市擁有省一級的經濟管理權限,也就是說,但從經濟發展上來說,它只對本市以及中央負責,承擔的責任要小一點。

因此,從財政收入以及經濟發展上來講,副省級省會城市相對於計劃單列市,往往比較吃虧。

這種區別,在我國第一經濟大省廣東的兩大一線城市,深圳與廣州身上,表現得就非常明顯,同為副省級城市,2018年,深圳一般預算收入達到3538億元,僅次於上海北京,而廣州僅有1632億,不僅落後於同省的深圳,也落後於重慶、天津兩大直轄市。

但根據《廣州市201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數據,實際上2018年來源於廣州地區的財政收入達到6205億元,其中,國稅部門組織收入都有4001億,這就造成廣州本地的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僅剩下1632.30億元。

我們可以看出,扣除上繳中央以及廣東的收入之後,其實廣州的財政實力與深圳相比,差距並沒有那麼大。

所以說,副省級省會城市與計劃單列市,一個可以獲得一個省的資源與支持,同樣也要負責拉動全省的經濟發展,一個可以全心全意發展自身,但卻很難拿到省內的其他資源。

至於孰優孰劣,這就是見仁見智的問題了。


全城探秘


副省級城市是由10個省會和5個計劃單列市所組成。

副省級省會:

廣州、南京、杭州、成都、武漢、瀋陽、西安、濟南、哈爾濱、長春。

計劃單列市:

深圳、青島、大連、廈門、寧波。

省會的職責不必多介紹,自然是省級行政中心所在,加上“副省級”頭銜之後,就證明這些副省級省會比普通省會行政級別更高,城市定位也更高。

計劃單列市是由我國沿海地區經濟開放最早幾個經濟強市所組成,其地方財政直接與中央掛鉤。計劃單列市和副省級省會的領導班組平級,一把手是由省裡提名、中央任命。

計劃單列市和副省級省會最大區別就是前者更加註重經濟發展。這五個計劃單列市當中有四個都是經濟比省會還要發達,比如深圳和廣州、青島和濟南、大連和瀋陽、廈門和福州,這其中前邊三組的省會也都是副省級,但經濟就不如同省的計劃單列市更加突出。

要說哪個更好,這無法一概而論。因為副省級城市是上世紀90年定級的,隨著之後20多年的發展,很多副省級城市如今的發展還不如一些地級市,這個跟區域經濟以及地理位置有關。所以對比也只能是局域範圍內。比如計劃單列市大連比副省級省會瀋陽好,不論經濟還是環境都完勝,但是大連比不過中西部的武漢、成都,所以優勢是互相的,是分區域的,何況職責不同,發展重心不同,沒辦法說哪個更好。


城市發展報告


副省級城市和計劃單列市有什麼不同?

中國一共有15個副省級城市,其中有深圳、廈門、寧波、青島、大連五大計劃單列市,其餘副省級城市都為省會,除了杭州、長春、哈爾濱都是之前的大區中心城市。

首先,計劃單列市一定是副省級城市;然後才有“計劃單列”市,“計劃單列”是計劃單列市和一般副省級城市最大的不同。

問一般副省級城市和計劃單列市哪個好?

如果是以往都要因城而異,一些老牌大區中心城市,又是大省省會,歷史悠久、基礎普遍比省裡對應的計劃單列市雄厚得多,那時候,廣州遠比深圳強,杭州就不比寧波差,瀋陽就不比大連差。

但是現在計劃單列市的優勢相比副省級省會非常明顯!

隨著改革開放的持續發展,計劃單列市的自主權和政策優勢日漸體現,除了寧波綜合實力仍未超過所在省會,其它四大計劃單列市深圳、廈門、青島、大連的綜合實力都已經明顯超過了所在的省會。廣州瀋陽濟南這樣的副省級省會,除了空有級別,卻越發保守和落後,級別甚至成了社會要去供養的負擔而已,副省級的優勢並無體現。甚至一些普通地級市省會的發展,都開始超越一些副省級省會。比如,長沙合肥鄭州明顯超過了西安長春哈爾濱。

計劃單列市的“計劃單列”是指計劃單列市雖然是屬於省轄市,但是實際上是準直轄市。其主要特點:一是社會經濟管理執行省級權限和獨享獨立的省級指標,和所在省並列、不受所在省的計劃指標的限制;二是管理層次上,屬於準直轄市,因為相關政策已經明確,計劃單列市的政府組成部門的上級是國務院相關部委,而非省廳;財政權、稅收、計劃審批權為省級,比如計劃單列市的稅務局都是正廳級的和省局同級的直屬局。

另外,計劃單列市政策其實只能是一個階段性的政策,不可能長久。一是,這個政策對計劃單列市所在省非常不利,因為計劃單列市和省合併了GDP統計,但是又不貢獻財政收入;二是,計劃單列市作為準直轄市,其發展水平和實力和真正的直轄市並無太大的差距。但是計劃單列市畢竟不是直轄市,仍然作為省轄市的地位無法保證其長期發展的優勢和鞏固中心城市的職能。

所以,計劃單列市的政策必然應該理順,即理順和所在省的管理關係。

最好的出路是,計劃單列市集體升格為直轄市,像廈門這種只有三百多萬人口、規模實在太小的計劃單列市可以考慮降格為普通地級市,完全由省管轄。


武大東湖


計劃單列市名義上也是“副省級”城市,當然兩者還是有區別的,但它們在行政區劃類別上仍為地級市,由所在省的省委、省政府領導。

目前全國共有15個副省級城市,分別是廣州、武漢、哈爾濱、瀋陽、成都、南京、西安、長春、濟南、杭州、大連、青島、深圳、廈門和寧波 ,其中大連、青島、寧波、廈門和深圳5個是計劃單列市,這5個都是非省會城市,而剩下的10個都是副省級的省會城市。


前面也說了,副省級城市和計劃單列市的行政級別都是副省級,它們的班子比如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市長、市政協主席職務均屬於副省部級幹部。副省級城市的擔子可要比計劃單列市重,因為它還是省會城市,一般也是一個省的政治、經濟、科教、文化和交通中心,除了要將一部分稅收上繳中央,還要承擔著輻射、拉動一個省的經濟與社會發展的責任。而計劃單列市是在國家計劃中列入戶頭並賦予這些城市相當於省一級的經濟管理權限的城市,它的財政與中央掛鉤,無需上交省級財政,只對本市以及中央負責,相比副省級的省會城市,承擔的責任要小一點。

至於哪個更好,其實各有優勢。雖然副省級的省會城市責任更重,要負責拉動全省的經濟發展,但同時也可以獲得省內更多的資源與支持;而計劃單列市雖然可以全心全意發展自身,但拿到省內的其他資源則更少。


錦繡中源


副省級城市共有15個

廣州、南京、杭州、成都、武漢、瀋陽、西安、濟南、哈爾濱、長春。以上10個均為省會。

深圳、青島、大連、廈門、寧波。以上5個均為計劃單列市,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的計劃單列市。

省會城市加上“副省級”頭銜之後,就證明這些副省級省會比普通省會行政級別更高,城市定位也更高,地位高可以說是全方位的。

計劃單列市是由我國沿海地區經濟開放最早幾個經濟強市所組成,其地方財政直接與中央掛鉤。計劃單列市和副省級省會的領導班組平級,一把手是由省裡提名、中央任命。

計劃單列市和副省級省會最大區別就是前者更加註重經濟發展。僅僅從設立之初的政策傾斜扶持力度來說,顯然,副省級城市要比計劃單列市更有優勢。

至於目前來說計劃單列市與副省級城市誰更厲害,那就不能一概而論,因為城市的發展不僅與城市性質有關,還與地理區位,國家戰略的調整,城市領導人的作為等因素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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