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八旬“保外就醫被拒”老太提無罪申訴被駁回

新京報訊(記者 李一凡 王瑞文)針對河北承德八旬“保外就醫被拒”老太提無罪申訴一事,今日(25日)上午,新京報記者從當事人家屬及承德中院獲悉,法院目前已做出審查結果,認定李淑賢、關桂香“尋釁滋事”案不符合再審條件,駁回申訴,維持原裁判。

河北八旬“保外就医被拒”老太提无罪申诉被驳回

法院:原審定罪量刑無不當,審判程序合法

據新京報此前報道,2016年,李淑賢和三女兒關桂香因上訪被判尋釁滋事罪入獄。2018年,李淑賢因年過八旬且在獄中兩次腰椎骨折,生活不能自理,以此為由多次向河北省監獄管理局遞交保外就醫申請,但一直未獲批准。2019年,李淑賢獲假釋回家。關桂香則仍在獄中服刑,按照目前刑期,將於2020年1月27日出獄。

今年7月3日,李淑賢在家人以及援助律師楊學林和王飛的陪同下,前往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遞交申訴狀,希望法院能夠改判李淑賢以及三女兒關桂香無罪。

今日(25日)上午,李淑賢家人收到了承德中院下發的“駁回申訴通知書”。新京報記者從承德中院證實,法院認為李淑賢和關桂香提出的申訴不符合再審條件,已駁回,維持原裁判。

通知書顯示,經承德中院審查,李淑賢與關桂香為發洩情緒,無事生非,多次到非信訪場所拋撒上訪材料,破壞公共場所秩序的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依據本案現有的視頻資料、證人證言等證據證實,李淑賢及其女兒關桂香多次到北京非正常信訪,拋撒上訪材料,多次被公安機關予以行政處罰,符合尋釁滋事罪的犯罪構成條件,屬共同犯罪。原審定罪量刑並無不當,審判程序合法。

最終,承德中院認為,李淑賢對該案的申訴理由不能成立,申訴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的再審條件,原裁判應予維持。

河北八旬“保外就医被拒”老太提无罪申诉被驳回

承德中院針對李淑賢提出的刑事申訴予以駁回,維持原裁判。 受訪者供圖

家屬稱擬向河北高院繼續申訴

針對該結果,李淑賢小女兒關桂俠告訴新京報記者,對於這樣的審查結果,家屬無法接受。

關桂俠認為,駁回申訴通知書中沒有對頻繁上訪的起因,即李淑賢、關桂香反映自家林地被毀及女兒關桂俠被判入獄的信訪原因及相關訴求做出認定。她表示,姐姐關桂香一直都在通過正常信訪途徑反映問題,卻被認定多次拋撒信訪材料,與情況不符。

援助律師亦認為,原審裁判認定事實不清、辦案程序違法、適用法律不當,會繼續申訴,將於近期向河北高院遞交刑事申訴材料,要求改判李淑賢、關桂香無罪。

河北八旬“保外就医被拒”老太提无罪申诉被驳回

今年7月3日,李淑賢(右二)與小女兒關桂俠(右一)前往承德中院遞交刑事申訴書。 受訪者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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