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訪鬧訪違法 強索財物犯罪 ——馬訓平因犯尋釁滋事罪獲刑

纏訪鬧訪違法 強索財物犯罪        ——馬訓平因犯尋釁滋事罪獲刑

纏訪鬧訪違法 強索財物犯罪        ——馬訓平因犯尋釁滋事罪獲刑


2019年10月23日上午,泗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馬訓平尋釁滋事罪一案。馬訓平犯尋釁滋事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八個月,並追繳其違法所得。

經法院審理查明:2008年11月17日,馬訓平長子馬某某在上海施工摔傷,治療後公司給馬某某30000元,馬某某出院回家養傷,後馬某某在其岳父家中死亡。馬訓平到上海市控告馬某某生前所在公司,要求其賠償馬某某死亡賠償金、工資等費用。判決生效後,按法律規定,馬訓平及妻子曹某某應得218810元中的87524元,但馬訓平多次到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纏訪鬧訪,除先期已從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領取的30000元外,要求得到案款及幫困救助共300000元。馬訓平要求公安機關查明其子馬某某死因,經鑑定送檢材料未檢驗出有毒物質。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和泗縣黃圩鎮政府協商,共計救助其連同案款300000元。2015年12月8日,馬訓平及妻子曹某某寫下承諾書,承諾領到300000元后息訴罷訪。

2016年5月至2019年2月間,馬訓平25次到北京上訪,在進京上訪期間,發現每次都有工作人員接領,乘機向接領人員提出無理要求。馬訓平在不符合低保待遇的情況下,要求泗縣黃圩鎮政府為其夫婦辦理低保併發放本人保潔員工資。從2017年4月至2018 年12月,馬訓平領取低保補助金12350.01元,並領取保潔員工資。馬訓平又以要生活費等名義多次向去北京帶領的鎮村幹部索要錢款共計5000元。泗縣黃圩鎮村工作人員勸返馬訓平支出十餘萬元。馬訓平的上述行為給國家財產造成重大損失,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經法院審理認為:馬訓平反映其子馬某某死因等問題已經過公安機關及法院調查、答覆,但是長期以來,馬訓平多次纏訪鬧訪,擾亂社會秩序。在進京上訪期間,發現每次都有鎮村工作人員接領,乘機向鎮村接領人員及鎮政府強行索要錢財,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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